星期四, 8月 15, 2013

新疆地区非法宗教活动现状浅析

作者:丽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来源:《金田》2011年9期 

据统计,近年来,喀什地区破获的100多个反动组织团伙成员,全部来自地下经文班。2008年,南疆三地州查处地下学经人员1320人,其中892人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民族分裂活动。近几年,新疆一直把取缔地下经文班作为重要工作之一,但这些讲经点被取缔后,化整为零,在清真寺或家里继续通过讲经宣传分裂思想。2001-2004年喀什查处地下讲经点348处,每年查处87处,2005年和田查处地下讲经点157处,地下经文班呈现出由公开—隐蔽、集中—分散、固定—流动、本地—异地的特点,塔里甫人员的低龄化、女性化趋势突出。

   如果不对地下经文班加以规范,就会不断从中滋生民族分裂分子。防止宗教被歪曲利用、抵御“三股势力”的意识渗透,对维护新疆稳定大局有很重要的作用。

   一、塔里甫
   塔里甫是阿拉伯语Talib的音译,也有译成“塔利班”的,原意是“探求者”、“学生”,特指高级经文学校的学生,初学经文者、或普通阿訇自带的学生一般称为“满拉”,不过,随着经文学校和私设的地下讲经点泛滥,等级之分消除了,只要是学经的人,通通都叫塔里甫。过去民族宗教部门曾规定,学经3个月以上就算“塔里甫”,后来又把政府批准由爱国宗教人士代培的学经人员也称塔里甫。

   二、非法宗教活动对新疆地区稳定的危害:
   (1) 侵犯新疆地区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
   (2) 利用宗教干预政府的行政、司法等政策,影响党和政府的政令畅通和权力行使。
   (3)严重影响新疆地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4)严重影响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

   三、青少年与非法宗教活动
   近两年在新疆一些高校接连破获了以大学生为主的“伊扎布特”反动组织,在2003年破获的一起组织中,成员涉及27所大中小学。长期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士指出,疆独分裂势力正向维吾尔族青少年渗透,他们通过开办大量的地下经文学校,招收那些因贫穷上不起学、中途辍学的青少年,向其灌输分裂思想。地下讲经点对青少年教育有很大负面影响:
   (1)部分学生、老师在地下讲经点的宣传影响下参与宗教活动。据调查,2001年喀什查处的地下经文点的学生占学经人数的45.3%;2005年为37%,某县高中6名学生从2004年4月至2005年元月先后18次集体参加宗教活动,这十分影响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三股势力”以地下经文点为依托,散布各种宗教极端和分裂思想。
   (3)地下经文点在局部地区有所反弹,宗教热再度升温。据统计,2003年1—4月,和田查处地下经文点31处,比2002年同期增加7%;2004年1—6月,喀什查处地下经文点52处,比2003年同期增加29%。

   那么,这些少数民族青少年为什么要涉入非法宗教活动呢?主要有以下原因:
   (1)个人原因:心智不成熟、知识水平低、无法辨别是非、法治观念淡薄等
   (2)家庭原因:缺乏沟通、管教方式有误、家长政治素养低等
   (3)社会原因:经济条件差、受教育条件差、就业机会不足等

   由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宗教与我争夺青少年的危害性,保持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的一贯性和连续性,要采取集中培养和零散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定点、定向、定量培养的原则,缺多少带多少,哪缺哪带,避免只培养不任职,建立选拔、考核机制,使带培塔里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新疆伊斯兰讲经教育的现状和不足:
   新疆地区伊斯兰教职人员约2.9 万,目前自治区从三个层次对教职人员进行培养:

   (1)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是伊斯兰教高等学府,1987年落成,位于乌鲁木齐市延安路,学院设有本科,5年学制,同时开设进修班,每年计划培训200 人,学员由各地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截止2008 年,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已培养了400 余名学员,大多数在各地重点清真寺担任宗教职务。

   (2)新疆各级伊斯兰教经文学校
   新疆各级伊斯兰教经文学校主要承担对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培训,以政治培训为主,目前,新疆经文学校有:新疆伊斯兰教经文学校,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州、伊犁霍城县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等6 所。到2008年底,自治区伊斯兰教经文学校培训宗教人士8000人,培训中青年伊斯兰教爱国宗教人士骨干200 人。

   (3)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
   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培养宗教教职人员,是伊斯兰教文化传承的主要方式之一。自治区统战部于1999年下发文件,允许县(市、区)一些副会长以上爱国宗教人士经批准带培2-3名塔里甫。至2005年底,南疆四地州先后安排491名宗教人士带培了1419名塔里甫。

   新疆地区的伊斯兰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也难免的存在一些不足:
   (1)办学规模小,大多数地州、县市没有培训基地,普遍缺乏师资,尤其缺乏高素质、高学识的教师。
   (2)经费严重短缺,有的地区由于经费不落实,迟迟开不了班。
   (3)各级经文院校缺乏系统教材,目前尚未形成固定、统一、权威的教学内容和教材建设。

   五、制止新疆地区非法宗教活动的建议
   1998年以来,自治区又先后发布实施了《关于界定非法宗教活动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地下学经人员管理的意见》、《关于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满拉)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为依法规范地下讲经班提供了政策依据。并制定并全面实施了《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聘任制度》、《宗教人士定期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
   总的说来,我们要坚决抵御境内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新世纪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服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北京;100038)
  
  参考文献:
  [1] 刘仲康.新疆伊斯兰极端主义研究[R].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内部印发,2002.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新疆年鉴[Z].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8:(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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