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福环
来源:200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
“三个主义”指的是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
民族分裂主义是极端民族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极端地强调本民族的利益,把本民族的利益置于国家利益和其他各民族利益之上,打着民族的旗号,制造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新疆民族分裂主义是在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影响下,在新疆特定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条件下形成的,以搞“东突厥斯坦独立”为目的,妄图把新疆从我们伟大的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分裂出去的一种反动政治主张、反动社会思潮和反动现实行动。新疆民族分裂主义的政治纲领是“东突厥斯坦独立论”。新疆民族分裂主义的思想体系包含:泛突厥主义的民族观、泛伊斯兰主义的宗教观,以“东突厥斯坦独立论”为核心的国家观,杜撰歪曲篡改历史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以“共同突厥文化论”为基本特征的文化观,反共产党反社会主义的政治观。
20世纪初,泛突厥主义传入新疆,与当地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的分裂活动相结合,产生了新疆民族分裂主义。20世纪30年代,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发展成为以“东突厥斯坦独立”为旗号的民族分裂政治行动。从而成为在新疆制造动荡和战乱的最主要的反动政治思想和反动政治势力。
宗教极端主义是把宗教和宗教利益视为至高无上,以世俗社会彻底宗教化为目的的一种社会政治主张、社会思潮和行动。宗教极端主义在本质上不是宗教信仰问题,而是政治主张、政治目标和政治活动问题。伊斯兰宗教极端主义又称“伊斯兰原教旨极端主义”,它是以伊斯兰原教旨为旗号,打着“振兴伊斯兰教”的幌子,大肆宣扬和鼓吹“圣战”,排斥一切“异教徒”和世俗政权,企图建立以宗教领袖为首脑、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的政教合一的政权,使一切社会生活都彻底伊斯兰化。历史上曾经有过各种形式的宗教极端主义或原教旨主义。当代伊斯兰宗教极端主义或伊斯兰原教旨极端主义则是20世纪60—70年代在中东产生,并在1979年伊朗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中取得区域性胜利,而且至今仍在不断勃兴、扩散的一种强劲政治主张、社会思潮和政治行动。
新疆的伊斯兰教有着长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历史上曾经有过宗教狂热、发生过宗教战争。19世纪末20世纪初,泛伊斯兰主义传入新疆。新疆近现代史上的民族分裂活动都曾打着伊斯兰教的旗号。新疆当代的伊斯兰宗教极端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由中东、南亚、中亚传入而不断发展起来的。宗教极端主义传入新疆后,很快就与民族分裂主义结合一起,成为民族分裂主义欺骗煽动信教群众的幌子。
暴力恐怖主义是一定的社会政治组织、团伙或个人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而有组织有计划地采取爆炸、暗杀、绑架、劫机、纵火、投毒等暴力手段,对特定或非特定的人员、场所、设施等进行攻击、杀害、破坏,从而制造社会恐怖的一种极端政治主张和极端行为。一般认为,20世纪70——80年代,暴力恐怖主义在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发展起来,并呈现出上升和扩散态势。当今世界,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往往采用暴力恐怖主义的手段和方式。
20世纪90年代初,暴力恐怖主义传入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与暴力恐怖主义相结合,形成了罪恶的“三位一体”。1990年4月发生的“巴仁乡反革命暴乱”事件是“三个主义”合流的重要标志。“三个主义”中,民族分裂主义是核心,它的要害是“东突厥斯坦独立论”;宗教极端主义是蒙蔽和煽动群众的重要旗号;而暴力恐怖主义则是其在一定时期的主要破坏手段和行动方式。
长期以来,新疆教育领域就是“三个主义”渗透的重点,它所造的危害远远超出了教育领域本身,既直接影响了新疆当前的稳定,还深刻地影响到新疆未来十几年、几十年甚至更长时期的社会稳定和发展态势,是当代新疆潜在的最主要的不安定因素。
一、“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基本情况
20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内外形势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从国内方面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以后,我们党纠正了“以阶段斗争为纲”的左的政治错误,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全国各地各部门落实党的政策,为历次政治运动的冤假错案平反,为地富分子和右派分子摘帽,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得以落实。在这一过程中,1979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批转了统战部《关于地方民族主义分子摘帽问题的请示》。其后直至198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进行了对地方民族主义分子摘帽和错划人员的复查改正及安置工作;在文革期间参加“东突党”的绝大多数人员也予以甄别,安排了工作;还对在50年代因参加反革命暴乱被判刑的一些“反革命分子”予以平反、安置。这种“一风吹”,现在看来,是有失误的。新疆50年代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和70年代对“东突党”的处理,总的政治方向是正确的,成绩是主要的,但是也存在扩大化的错误。被平反、甄别、安排了工作人中的少数人,实际上当时就确实有分裂祖国的反动思想、有的还有反革命民族分裂活动。平反了、出狱了,但其思想并未得到改造。有的人被安排到文化教育部门。他们利用工作之便,通过讲课、作报告、写书、写文章,一有机会就宣扬民族分裂的思想、理论。这方面的典型人物是:出狱后被安排到新疆大学中语系当教师的阿吉亚阔甫、出狱后被安排到自治区文联当专业作家的吐尔贡·阿尔玛斯和出狱后被安排为叶城县最大的清真寺(加米清真寺)当依玛木(主持),后来又被选为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常委、叶城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叶城县政协副主席的阿不力克木·买合苏木阿吉。
从国际方面看,国际反华势力利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机,加紧对我进行渗透,针对我国搞“西化”、“分化”,各种社会思潮涌入。在其影响下,整个80年代,我们国内几度出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核心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这种情况在新疆的表现则具有自身的特点。70年代末,以1979年伊朗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胜利为标志,出现了世界性的伊斯兰教复兴浪潮,中东、西亚、中亚、南亚等地相继出现伊斯兰教的复兴和扩散,伊斯兰宗教极端主义在各地泛滥。这种情况严重地影响到新疆,加之我们在落实宗教政策过程中一度出现的管理工作跟不上,使得文革后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正常的宗教信仰“反弹”、宗教活动恢复后来在一些地区一度发展成宗教狂热,宗教极端主义通过各种渠道向新疆大举渗透。在我们改革开放初期,前苏联仍以毗邻新疆的中亚为基地,继续对我进行颠覆性宣传。
境内外的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就是利用上述的国内外形势,加紧了对新疆社会各层面,特别是对新疆教育领域的渗透。其主要表现是:
1、歪曲新疆历史,煽动狭隘民族情绪、反汉排汉,鼓吹民族分裂,宣传宗教极端意识,在校内信教、传教。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的渗透大量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他们通过非法印刷制作、邮寄、传播反动书籍、报刊、音像制品;书写、张贴反动标语、传单、小字报;利用课堂、报告会等形式,歪曲新疆历史、鼓吹民族分裂、宣扬宗教极端意识,叫嚣“圣战”、煽动狭隘民族情绪、鼓动反汉排汉;在课堂上、校园内、学生宿舍宣教讲经,鼓动师生穿戴具有明显宗教色彩的服饰,甚至离校出走或非法出国朝觐;在各种非正规场合散布、传播对社会不满和具有明显民族分裂倾向的言论;境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则向学校邮寄反动书报、利用电台进行“空中”反动宣传渗透、拉拢诱惑出国师生。
70年代末80代初起,全疆各地,特别是南疆,宗教极端势力的非法宗教活动对中小学的渗透十分严重。一方面是引诱中、小学生到地下经文班点学经文的情况较多。据喀什地区1981年统计,全地区有教经点588处,仅叶城县就有312处,学经人员5617人,其中在校中小学生1761人,占38.8%;伽师县有教经点85处。喀什地区1981年3月以后半年多时间,弃学念经儿童就从4000人增加18000人。宣传、教育、宗教等部门做了一些工作,但收效不明显。从1988年3月至该年底,喀什地区查知的学经人数从3006人增加到4000人。另一方面,是宣扬迷信和宗教极端的小册子、传单等泛滥,扰乱人心、破坏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正常秩序。如:1981年5月中旬,喀什市发现由土耳其寄来的名为“遗训书”的维文反动传单,假借“穆罕默德守墓人谢依哈买提”的名义,进行造谣、恐吓。说什么上一星期“死16000人中没有一个真正的穆斯林”,“现在出现世界末日到来的迹象,(你们)不要因背叛上帝而犯罪”;煽动“通知我们的信徒,将此遗训的内容传播给各地每一个人”,“凡是听到遗训而不抄发者,将成为罪人”,“不相信者是卡甫尔(异教徒)”,扬言“对异教徒不能手软”。该反动传单几经翻印,很快传遍了喀什各县市和克州、阿克苏、巴州、和田、乌鲁木齐等地,在一些地方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和恐慌。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将传单翻印后沿街散发,有的制成录音在公共场所播放,煽动宗教狂热,鼓励排斥异教徒(主要指汉族人)。一些学校也深受其害,喀什、库尔勒等地都有中小学生撕毁汉语课文、撕或烧毁红领巾、不去学校上学等现象发生。喀什一中有2个班的学生集体向老师告别,等待“世界末日来临”。学生去清真寺做“乃玛孜”(礼拜)的人数大幅度增加。有个别的阿訇在青少年学生中煽动说:“我们要为宗教而战,让汉人死于水中”,还诬蔑红领巾是“把人拉到地狱的绳索”,致使一些学生把红领巾和政治课本、汉语课本都烧了。
80年代民族分裂主义向高校渗透的“重灾区”是新疆大学。原新疆大学教师阿吉亚阔甫(于2001年死亡)是一个老牌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1980年“落实政策”时,阿通过各种渠道被安排到新疆大学作教学、研究工作。他到新大不久,就在学校小礼堂连续作了三场“学术报告”,大肆宣扬“维吾尔从来就是有自己的祖国的”、“新疆自古是独立的”等分裂主义思想,毒害青年学生和教师。接着,他以收集历史资料为名到南疆各地,广泛与一些老民族分裂分子接触、密谈。并在一些人的支持下,先后在喀什、阿克苏作了长达数小时的反动“学术报告”,公开讲:“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维吾尔人在历史上就有自己独立的祖国”,“长城以外从来就是独立的地方”,号召“维吾尔人要敢于正视自己的历史,要起来书写自己的历史……”等等。阿吉亚阔甫的“报告”,在新疆大学和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有害的影响。受他的提示,1980年5、6月间,新疆大学历史系两个高年级少数民族班学生私下刻印穆罕默德·伊敏的《东突厥斯坦历史》,这本歪曲新疆历史、鼓吹“独立”的大毒草,流向社会后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更严重的是,有的毕业生工作后,在中学课堂上公开向学生宣讲该书的内容。
80年代,新疆高校有多名赴土耳其等国探亲的教师被境外民族分裂组织拉拢、策反,有的人在外不归,成了民族分裂组织的骨干。境外以艾沙为首的民族分裂主义集团采取打进来、拉出去的手段对新疆高校进行渗透。他们利用回新疆探亲访友人员中的一些不法分子收集我有关情报,散布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境内外民族分裂组织、个人向新疆高校投寄、传播反动书刊、非法宗教宣传品的情况比较严重。同时,高校校园内也不断发现有张贴和书写的煽动民族分裂、反汉排汉、鼓吹民族独立内容的反动标语、传单、大小字报、匿名信等。
受上述各方面的影响,80年代中后期,新疆大学少数民族学生的社团组织“天山儿女诗社”、“大学生科学文化协会”先后搞了一些不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活动。如他们上演的话剧《追忆》,台词中有这样的话:“喂,贫苦的维吾尔,觉醒吧,不要再睡大觉,你已是一无所有,最多豁出命一条,如果你不拯救这死亡的命运,啊,那你将凶多吉少,凶多吉少”。这是明显的影射和煽动。新大“大学生科学文化协会”头目正是1988年“6·15”事件的策划者和组织者。
2、建立发展民族分裂组织、团伙。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向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在学校的师生中建立、发展民族分裂组织、团伙。20世纪80年代,新疆教育领域中师生建立民族分裂组织、团伙主要发生在喀什、和田两地的部分中学。如:1981年喀什市一些在校中学生、中专生成立了“中亚西亚维吾尔斯坦青年星火党”;1986年叶城县成立了由某乡团委书记为头目,有县小学教师参加的民族分裂组织“天山民主联盟”,其后又在莎车师范学生中发展成员;1986年叶城县一中的少数学生成立了“天山青年组织”;1988年喀什地区维吾尔高级中学高二年级的15名学生密谋成立了“母系突厥解放组织”;1988年喀什地区维吾尔高级中学的5名学生成立了“阿塔土尔克解放组织”;1988年和田地区墨玉县一中的4名学生成立了“TBT”(“腾格尔塔格联盟”或“天山联盟”),此年墨玉县一中又有13名学生成立了“东土耳其斯坦民族解放党”;1989年于田县兰杆乡中心小学一教师与他人共同成立“救国协会”,墨玉县某小学教师涉嫌组建“金圈伊斯兰”组织。另外,阿克苏师范学校、喀什师范学院都有师生建立或参加民族分裂组织的情况。上述反动组织、团伙的建立,从时间上看,主要是80年代后期;从地域上看主要是喀什、和田两地区;从学校级别上看主要是中学。分析起来,这种情况主要是与80年代初期喀什、和田发生的几起骚乱、暴乱事件有关,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泛滥以及境外反动宣传品的大量流入有关。值得重视的是,一些在中学参加了民族分裂组织的学生,高中毕业后,不少人考入了新疆或内地的大中专院校,继而在高校中发展成员,进行活动。甚至有在中学参加分裂组织,案破被判刑的人,刑满出狱后,又伪造档案、隐瞒身份,混入区内外高校学习的。
3、煽动组织群众性动乱闹事,危害安定团结。80年代初,南疆先后发生了数起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闹事骚乱事件和反革命武装暴乱。即:1980年阿克苏市“4·9”打砸抢骚乱事件、1981年叶城县“1·13”打砸抢骚乱事件、1981年伽师县“5·27”反革命武装暴乱事件、1981年喀什市“10·30”打砸抢骚乱事件。上述四起恶性事件,参加者中有相当多是青年和在校学生,在有的事件中青年学生起了核心作用。如:伽师县“5·27”反革命武装暴乱,被抓获的157名成员中,最大的29岁,最小的15岁,80%以上是在校学生。仅该县一中就有59名学生参加了暴乱,其中共青团员44名。又如:喀什市“10·30”打砸抢骚乱事件,起组织策划核心作用的是“中亚西亚维吾尔斯坦青年星火党”反革命组织。该党成立于1981年8月,12名成员均为中学和中专学校的在校生,其宗旨是“通过文斗,促使维吾尔人民起来搞武装斗争,推翻黑大爷(汉人)政府,为建立独立的维吾尔国家而奋斗。”
而以高等院校大学生为主的群众性动乱闹事则集中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重点是新疆大学,也影响到乌鲁木齐市和南北疆的其它高校。主要的事件有:1985年“12·12”事件,1988年“6·15”事件、1989年5、6月间的动乱事件。这几起事件,都是新疆大学的少数深受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影响的大学生组织煽动新疆大学和其他高校的部分少数民族学生闹起来的。他们不听校领导、自治区领导的劝阻,上街游行,呼喊不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甚至是反汉排汉的口号,严重地破坏了新疆的社会稳定,在全疆全国造成了恶劣影响。
1985年的“12·12”事件是20世纪80年代新疆教育领域特别是大专院校思想政治方面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民族分裂主义势力迫不急待地跳出来,公开煽动群众(主要是大专院校的青年学生)与党和政府对抗。事件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严重危害了新疆的社会稳定。“12·12”事件发生后,乌鲁木齐市和全疆各地煽动民族分裂和反汉排汉、破坏国家统一的标语、传单、匿名信等大幅度增加,主要内容是:“汉族滚出新疆去”、“新疆要独立、要自由、要主权”、“新疆独立万岁”等。以艾沙为首的境外民族分裂主义集团十分关注“12·12”、“6·15”事件。事件发生后,艾沙即派人到新疆刺探情报,并在土耳其搞“募捐声援”活动和集会游行。疆内其他高校以及北京、上海、西安、兰州等地高校中的一些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也有上街游行声援“12·12”事件和“6·15”事件的。
1990年1月至2001年12月这一阶段是境内外“三个主义”合流,暴力恐怖活动猖獗的时期。同时又是“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的渗透加剧,各种名目的民族分裂组织大量滋生,宗教对学校的影响扩大的时期,是“三股势力”与我们激烈较量、激烈争夺的时期。
1990年4月,发生在新疆阿克陶县巴仁乡的以民族分裂为目的的反革命武装暴乱是这一阶段的明显标志。这表明“三个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式合流,暴力恐怖活动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主要手段。“巴仁乡事件”之后,在整个90年代,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在南北疆各地搞了200多起暴力恐怖活动,包括爆炸,暗杀、投毒、抢劫等,致使162人丧生,440多人受伤,受他们残害的主要是无辜的汉族群众、少数民族基层干部、少数民族爱国宗教人士和解放军战士、武警官兵。
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是20世纪最后十年世界的重大事件。原来多民族的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一分为十五,南斯拉夫一分为五,特别是新疆周边的原苏联中亚五个加盟共和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于1991年先后独立,对新疆的影响很大。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认为,苏联的解体为他们搞分裂带来了希望,他们加紧了分裂活动。同时,“冷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把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当作他们的主要“敌手”,为遏制中国而大搞“西化”、“分化”战略。新疆是他们“分化”中国战略的重点。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在他们的支持下,加紧聚合,明确提出了“知识化,年轻化、武装化、国际化”的方向。他们宣称:“必须争取有知识的人,必须在高校中发展力量”。各级各类学校成为民族分裂势力渗透和争夺的重点。
这一阶段,“三个主义”向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主要表现是:
1、更猖狂地进行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宣传、煽动。进入90年代,由于新疆各级党组织加强了对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三个主义”对教育领域的渗透变得更加隐蔽(高校尤其如此)、同时也更加猖狂(中小学更为突出)、更加广泛(扩及的中小学面相当大)。利用书刊和课堂,歪曲新疆历史,鼓吹民族分裂,煽动狭隘民族情绪,鼓动反汉排汉,宣扬宗教和宗教极端思想,在校内讲经传教、叫嚣“圣战”,损毁国旗、宣传栏、领袖像,张贴反动标语、传单的事屡有发生。特别是非法印制、传播反动书刊、音像制品,收听境外电台的反动广播,个别教师在课堂上宣讲宗教和散布对社会不满、具有明显分裂主义倾向的言论,少数学生宗教意识强烈,在校园内、宿舍中搞宗教活动。种种现象,十分严重。这方面的案例之多,数量之大,范围之广,令人触目惊心,发人深省,促人反思。据新疆公安厅有关人员介绍,仅90年代后期以来的几年间,全疆就收缴宣传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圣战”的各种印刷品上百万册、录音带、录像带100多万盒,光和田地区就收缴了30多万册(盒)。最近几年,境外民族分裂组织又通过Inter网向新疆发布反动信息,进行反动宣传,加紧对新疆大中专院校的渗透。
1991年,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安排,各高校开展对吐尔贡·阿勒玛斯所著《维吾尔人》、《匈奴简史》、《维吾尔古代文学》三本书的批判。这三本书出版于1986年至1989年,其主要的政治错误是歪曲新疆历史,鼓吹新疆在历史上就是独立的,维吾尔人在历史上就是独立的;把历史上中国北方民族与中原王朝之间的关系描写成敌对关系、战争关系;把历史上少数民族中主张国家统一、各民族和睦的人物说成是“叛徒”,而把反对统一,主张分裂的人物说成是“英雄”。三本书出版后,在社会上特别是在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学校师生中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在批判“三本书”的过程中,新疆大学的少数师生有明显的不满情绪和对抗情绪,也有一些人思想上不理解。如历史系某民族教师因积极投入对“三本书”的批判,在校内外作过多次批判发言,就被某些人嘲讽为“风派人物”,甚至辱骂他是民族败类。历史系、政治系、中语系、法律系、汉教部都发生过毁损、涂改批判“三本书”的标语、校报、在专题报告会上起哄、鼓倒掌、私下继续传阅“三本书”的现象。新疆大学汉教部89级的少数学生聚在一起议论,说什么:从原始社会开始,维吾尔族就在新疆,那时侯哪有汉族人?现在批判“三本书”,就是对我们彻底否定,我们坚决不承认汉族人写的维吾尔族的历史,“三本书”才真正反映了维吾尔族历史的真实情况;汉族人是解放以后通过支边才来新疆的,过去汉族人写的历史说是汉族人民、维吾尔族人民共同开发建设了新疆,事实上维吾尔族才是开发、建设新疆的主体民族,汉族人并未做出贡献;现在,我们要对批判“三本书”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抵制,所有的标语、黑板报都要把它撕掉、涂掉,以沉默的方式对待汉族人的压力;在这一段学习、开会时,可在会场上起哄、喧哗、看其它书;我们要对汉族人写的历史书籍进行更改,甚至烧毁。新疆大学中文系的个别教师公然叫嚷:校领导做的“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报告是“错误的”、“反动的”。
苏东剧变之后,国际反华势力和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加紧了对新疆各级各类学校的反动宣传。“美国之音”、“自由亚洲”、“中亚细亚之声”等十多个电台使用英、汉、维、哈等语言,全天候播放以反华、反共,煽动民族分裂、鼓吹新疆独立为主要内容的广播节目,大肆对我进行“心战”宣传。新疆各级各类学校的一些师生收听了这些反动广播后,思想上受到很大影响和毒害。有的学生就是收听了这样的反动广播宣传之后,而走上民族分裂道路的。境外民族分裂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加紧向新疆高校投寄宣扬民族分裂的反动报刊、传单,如:《维吾尔之声》、《东土耳其斯坦青年报》等。有的报纸上刊登有“巴仁乡反革命暴乱”骨干分子的照片,还把这些人称之为“民族英雄”,号召“用血的代价一代一代不息斗争来换取新疆的独立”。有的反动传单恶毒攻击新疆历任和现任少数民族领导是“民族败类”。一些反动书刊、报纸、传单、信件、手抄本、录音带、录像带在师生中广泛传播。有的是一个宿舍的学生互相传看、传听,有的是一个班内许多学生互相传看、传抄,有的教师把学生召到自己家中看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的录像带,听宣扬民族分裂主义的录音带。这导致高校和喀什、和田、阿克苏、伊犁、克州、巴州等地的一些中专和中小学里,张贴反动标语、反动传单的案件屡屡发生。
90年代,宗教极端势力向新疆各级各类学校的渗透加剧。有的宗教极端分子混进校园,在学生宿舍,甚至是教室里给学生讲经,有的学校教师宗教意识浓厚,竞在课堂上经常地利用上课的头10分钟向学生宣讲伊斯兰教。非法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在许多学校的师生中流传。受其影响,少数师生成了宗教的俘虏,在学校做“乃玛孜”(礼拜)、穿戴有宗教色彩的服饰。更有甚者,个别教师弃职离校,追随宗教;有的学生离校出走,“献身”宗教;有的学校一度出现部分女学生集体穿黑色衣裤、戴黑色头巾、口罩、黑眼镜,掀起一股“黑色旋风”。以上情况从大学到中专中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社会上一些人办的地下讲经班点,屡禁不绝,在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等地区,县县都有,每年都查处一批,但不久又滋生出来。这些地下讲经点引诱了相当多的青少年儿童去学经,成为地下“塔里甫”(经文学生),其中中小学在校生占大多数,年龄最小的儿童只有4、5岁。如喀什地区1998年查处地下经文点60余处,地下“塔里甫”5000多人,1999年又查出地下教经点81处,在校学生参加学经的2521人,在校学生“封斋”、做“乃玛孜”的576人。又如,和田地区1997年查出地下教经点107处,学经人员872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中小学生。和田地区墨玉县1998年查出地下教经点47处,学经人员432人,其中青少年占了97%;该县2000年查出一处地下教经点,有86名少年儿童在此学经。墨玉县还查出过一个地下电化教经点,学经人员40多人,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6岁。
2、在师生中大量建立和发展民族分裂组织、团伙。20世纪90年代以后,新疆的民族分裂组织、团伙大量产生。就教育领域而言,大专院校里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里有、不少地区的中学里也有,并且呈现出不断滋生的态势。这类民族分裂组织大都冠以“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或什么“党”、什么“联盟”、什么“阵线”、的名称,其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色彩十分浓烈。这些组织的成员,有的几个人,有的十几人、几十人,多的达一、二百人。既有完全由学生组成的,也有学生和社会上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相勾结而建立的。这些组织大都有明确的政治目标和政治纲领,即分裂祖国,实现“东突厥斯坦独立”或“新疆独立”。这些民族分裂组织大都有固定的组织形式、有领导机构和领导人、有吸收新成员的条件、程序,有的组织还要求其成员宣誓、交纳组织费。如“东突厥斯坦星火联盟”这一民族分裂组织的成员,在“誓词”中必须宣称:“我志愿加入联盟,执行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为组织献出终身,绝不背叛组织。如果背叛组织,让真主惩罚我。”由境外渗入而在新疆大中专院校发展起来的宗教极端组织“伊扎布特”,则要求其成员在加入前必须接受“授课”培训、正式加入时要“宣誓”,成为正式成员后要交纳“组织费”,还必须承担再发展成员的任务。凡此种种,都是在突出和强化“组织”的作用。而这正是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搞“知识化、年轻化”的最重要的措施。90年代以来,新疆各高校和阿克苏、喀什、和田、乌鲁木齐等地的一些中专、中学,几乎每年都有因建立或参加民族分裂组织的在校生被依法惩处,问题之多,危害之大,令人震惊。
新疆各高校中,新疆大学这方面的敌情最为严重,喀什师范学院、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和田师专等学校也比较严重。既有高校学生在校内建立民族分裂组织、团伙的,也有在校生参加社会上的民族分裂组织、团伙的,还有在校大学生利用假期回到家乡原籍组建或参加民族分裂组织的。
90年代新疆大学的学生建立和参加的民族分裂组织有:“东土耳斯坦民族解放组织”、“青狼青年联盟”、“阿扎马提”(意为“公民”)、“TBT”(“天山雄鹰联盟”)、“ATT”(“满月七星”)、“东土耳其斯坦子弹”、“兰狼解放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伊斯兰党”、“追求幸福者协会”、“伊扎布特”等。喀什师范学院学生建立和参加的民族分裂组织有:“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民族联盟”、“雄鹰”、“民族解放组织”、“共同进步会”、“TBT”、“紫光”、“东土耳其斯坦星火联盟”、“兄弟会”、“山旦勒”(意为“铁砧”)等。新疆医科大学学生参加的民族分裂组织有“阿扎马提”、“东土耳其斯坦民族解放党”、“东土耳其斯坦合作小组”等。据不完全统计,从1990年至2001年,新疆医科大学有44名学生因为参加或涉嫌参加民族分裂组织而被国家公安、安全机关审查,涉嫌参加的民族分裂组织达到十几个。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成立或参加的民族分裂组织有“昆仑通讯协会”、“青年星火联盟”(维吾尔青年联盟)、“天山号角”(又称“天山信号”)等。
在中学、中专层级上,民族分裂组织大量滋生的地区主要是阿克苏、喀什、和田等。阿克苏地区90年代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建立或参加的民族分裂组有数十个,涉案成员数百人。其组织名称主要有“青狼青年联盟”、“伊斯兰足迹者党”、“泉”、“新星火联盟”、“新疆绿光青年联盟”、“觉醒”、“觉醒青年联盟”、“回声”、“东土耳其斯坦进步党”、“足迹者党“、“青松”、“东土耳斯坦开创伊斯兰”、“青狼”、“东土耳其伊斯兰”、“自由组织”、“伊斯兰反对党”、“伊斯兰战斗队”、“伊斯兰组织”等,成员大多数是在校学生。特别是阿克苏师范学校,自1985年到1994年的十年间,学生中就成立了27个民族分裂组织,这还是被破获的数目。主要涉及的中学有阿克苏地区一中、阿克苏市七中、沙雅县一中以及库车、新和、乌什的个别中学。喀什地区的中学、中专师生建立或参加的民族分裂组织也达到数十个,涉案成员也在数百人以上。其组织名称主要有:“新月”、“消灭优惠条件下颓废联盟”、“青年建设者启蒙联盟”、“时代儿女”、“野狼”、“东土耳其斯坦真主党”、“恒心”、“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党”、“东突厥斯坦真主党”、“伊斯兰武装组织”、“宗教伊斯兰”、“伊斯兰党”、“夏依克”、“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独立党”等和一批分裂性团伙。涉及的主要中学、中专有:喀什地区维吾尔高级中学、麦盖提县一中、三中、泽普县石油一中、叶城县一中、伽师县一中、英吉沙县三中、莎车师范学校、喀什地区技工学校、喀什成人教育学院,以及疏附县、巴楚县的个别中学。和田地区中小学教师和中学生建立和参加的民族分裂组织有十余个,涉案人员上百人。其组织名称主要有:“TBT”(“天山雄鹰联盟”)、“救国协会”、“金圈伊斯兰”、“东土耳斯坦民族解放党”等。涉及的学校主要有墨玉县一中、于田县中学、和田地区师范学校等。
在最近几年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向新疆大中专院校渗透的过程中,“伊扎布特”是一个十分重要而且庞大的组织。“伊扎布特”,即“伊斯兰解放党”,是1953年在沙特阿拉伯成立的一个跨国伊斯兰极端组织。该组织鼓吹泛伊斯兰主义,公开宣称要建立世界统一的伊斯兰哈里发国家。由于其宗旨和活动的极端性,在沙特和许多阿拉伯国家都被取缔。苏联解体后,该组织进入中亚,获得较快发展,并于1998年1月开始向新疆渗透。进入新疆后,该组织采用“细胞繁衍”、滚动发展的方式,短短几年内就在新疆高校迅速生成。截止到2002年1月,仅被我公安机关掌握的“伊扎布特”成员已有300多名,受其影响的达2000多人,其中大多是学校师生,涉及到十余所大专院校、十余所中学和中专。新疆“伊扎布特”组织的骨干人员伊布拉音·乌斯曼是原新疆工学院建工系90级毕业生,1995年毕业后到土耳其上了两年学,归国后在乌鲁木齐市以办学讲课(阿拉伯语等)的方式发展“伊扎布特”组织。该组织规定,凡加入者都要举手宣誓。该组织向成员和发展对象传播宣扬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主义的书刊,如《伊斯兰章程》、《路》、《伊斯兰之国》、《你是谁》、《觉悟与意识》、《古兰经训诫》等数十种。以此作为教材,对发展对象进行单人或分小组的授课。授课内容主要包括:要认识“安拉”(伊斯兰教唯一的神,又称“真主”)的存在,坚持每天做五次“乃玛孜”(礼拜);要坚决消灭异教徒,树立穆斯林大旗;要加强学习,掌握知识,提高宗教活动能力,达到“圣战”的目的;要加强体能锻炼,筹集资金,购买枪支,通过“圣战”最终把异教徒全部消灭。由此不难看出“伊扎布特”的真实面目和邪恶本质。该组织向各级学校渗透、发展成员的作法是:先利用上述反动教材,以个别授课的方式向学生灌输宗教知识和“伊扎布特”组织的极端宗教思想,将其培养发展成为“伊扎布特”组织的成员。一旦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就必须参加宣誓并交纳组织费。然后这些正式成员再在校园中物色新的对象,仍然采取个别授课的方式继续发展下线成员,形成一种扇形的滚雪球式的组织扩张。“伊扎布特”的宗教极端思想对大中学生的毒害很深,因其具有十分明显的民族分裂,反汉排汉性质,所以危害又十分巨大。“伊扎布特”不仅在乌鲁木齐地区各高校发展成员,而且把非法活动扩展到全疆各地,并把黑手伸向中学和中专学校。2000年自治区公安厅抽调干警连同各有关高校公安处的一些干部共同组成“4·10”专案组,经过一年的调查,至2001年底,共查实十余所高校(包括乌鲁木齐、喀什、和田等地高校)涉案“伊扎布特”组织的学生200多名,其中“宣誓”加入的140名,接受该组织反动宣传的上百名。情况比较严重的是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2000年12月30日与新疆大学合并)、新疆医科大学、和田师专与和田维吾尔医专等。2001年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组成的“6·6”专案组,又查实了涉案“伊扎布特”组织的十几所中专学校的100多名学生。经过两年多的清查、打击,和对涉案学生的教育挽救,“伊扎布特”的活动有所收敛。但到2002年下半年,又出现了“反弹”,仅新疆大学就查出参加“伊扎布特”活动的学生37人。
3、有师生参与的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恐怖案件时有发生。90年代,新疆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搞的爆炸、暗杀、投毒、放火、抢劫等暴力恐怖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新疆的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中有些案件就有在校师生参与。如,1994年阿克苏地区发生“7·18”爆炸案,该案是一个由6人组成的民族分裂组织策划并实施的,这6人中有4人是中小学教师。1998年5月23日至5月25日,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策划组织在乌鲁木齐市8个商业网点实施了15起纵火案。新疆9所高校的68名学生参与了纵火犯罪活动或者涉案知情。新疆大学就有8个系的35名学生与案件有关或知情,其中一名中文系的维族女生,受境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唆使,在“5·23”系列纵火案中亲自投放纵火装置,构成放火罪。又如,伊犁地区某中学化学老师,在学校的实验室里为民族分裂分子配制炸药。某中学物理老师为民族分裂分子装制定时炸弹。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学院都查出过学生在宿舍里藏有配制炸药的物品和配方。
进入90年代,由于国内、新疆自治区内政治大局稳定,也由于新疆教育系统特别是各大专院校党组织进行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从而保证了高校的稳定,没出大的乱子。但是也偶尔发生有小规模的闹事或闹事苗头。如1992年、1993年、新疆工学院、新疆大学的部分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对毕业分配去向不满,意欲集会、游行,经校系领导做工作未遂。这几年,还有的高校,少数学生为伙食问题、奖助学金未按时发放问题、不能正常毕业拿到毕业证的问题、学生伤病问题等而意欲闹事,均经学校教育说服。1995年,新疆财经学院个别学生以本校一名维吾尔族女生因病死亡为由,组织本校700多名学生上街游行,并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礼堂公开念经,严重扰乱了乌鲁木齐市的社会秩序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常工作。2001年,新疆医科大学上百名少数民族学生集体签名上书校领导,袒护一名因打架受到学校处分的民族学生,显然是有人串联所为。在伊犁地区的个别县,还有部分学校教职工集体签名上书,公然为因参与暴力恐怖活动而被我司法机关逮捕并判处死刑的民族分裂主义骨干分子鸣冤叫屈。
二、“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途径方式、特点和规律
在系统考察了“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历史发展和主要情况之后,有必要认真分析其渗透的途径方式、特点和规律,以便于我们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一)“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途径方式
1、境外民族分裂主义组织和国外敌对势力通过邮寄和偷运反动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电台广播、国际互联网和人员交往、收买、策反我出国师生,加紧对新疆教育领域进行渗透。
2、新疆境内的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利用种种手段引诱拉拢学校师生参加民族分裂组织、团伙,进行民族分裂活动甚至暴力恐怖活动;招诱在校学生到地下经文班点学经,甚至窜至学校讲经传教。
3、极少数具有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宗教极端思想的教师,利用学校的课堂、讲台或在宿舍、校园向学生宣扬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宗教极端思想,或进行非法宗教活动。
4、社会环境与家庭的影响。学校不是世外桃源,学校师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20世纪百年间新疆的政治变迁、社会演变,特别是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所搞的一系列暴乱、骚乱、闹事,他们的宣传鼓噪,以及一些地方曾一度出现的宗教狂热、谣言流传、反动书刊和反动音像制品的泛滥,一些人在非公开场合或茶余饭后散布的不满现实或恶毒攻击的言论……凡此种种,无一不对生活其中的师生产生潜移默化的渗透和影响。
(二)“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若干特点
1、历史影响的延续性和顽固性。
2、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集中在意识形态战线,主要涉及新疆的历史以及各民族的语言、文化等方面。
3、渗透手段、方式的多样性、狡诈性和隐蔽性。
4、组织化、暴力化倾向明显。
5、渗透对象的重点化、知识化,同时逐渐呈现出低龄化、女性化趋势。
(三)“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一般规律
1、与国内外政治的“大气候”密切相关。当这种“大气候”适宜的时候,“三个主义”对教育领域的渗透就加剧。
2、与我们的各级领导,特别是教育战线上的各级领导的立场、态度密切相关。当我们的某些领导立场不坚定、态度不明朗、旗帜不鲜明的时候,“三个主义”对教育领域的渗透就加剧。哪一个地方、哪一个学校(单位)的领导立场动摇、态度暧昧,那个地方、那个学校(单位)“三个主义”的渗透就严重。
3、与我们的政治思想工作、管理工作,特别是新疆各级各类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的状况密切相关。当我们某个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学生管理工作薄弱的时候,“三个主义”对这个学校的渗透就加剧。
4、与学校的地位、重要性、社会影响力密切相关,与“三个主义”的历史发展、历史影响密切相关。一般说来,地位重要、社会影响力大的学校,如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和各地的师范类大中专院校,各地(州)、县(市)的少数民族中学特别是管理薄弱的学校,是“三个主义”渗透的重点;农村中小学则是宗教极端主义渗透的重要对象。
三、“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危害与原因
1、严重“污染”校园文化、严重毒害学校师生特别是少数民族青少年儿童的思想和心灵。
2、导致相当一部分少年儿童辍学,离校去地下讲经点学经。在大中专院校则是极少数学生离校出走,有的去搞非法宗教活动,有的甚至通过各种手段离境出国,投入境外民族分裂组织、宗教极端组织、暴力恐怖组织的怀饱。
3、受“三个主义”的毒害,特别是在地下经文点、习武点受到反动思想教育后,一些学生思想深处发生恶变,他们在中小学毕业或者大中专毕业走出校门后,遇有适当时机或突发性事件,很容易受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蛊惑煽动,参与分裂活动和打砸抢骚乱或反革命暴乱。
4、受“三个主义”的毒害,少数大中专学生和中学学生及个别教师组建或参加民族分裂组织、团伙,有的人发展演变成为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的骨干或头目。
20世纪80年代后,特别是90年代以来“三个主义”的猖獗和合流,及其对新疆教育领域的猖狂渗透,绝不是偶然的,这既有深刻的历史根源,也有国际国内大气候的影响、还有局部地区、学校自身小气候的环境氛围的作用;既有客观因素,也有我们工作中的失误等主观原因。
从国际大气候方面来分析,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形势变得异常复杂,有许多因素都直接导致或刺激新疆“三个主义”的产生和肆虐。
1、苏东剧变,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受到重大挫折,处于低潮。我们党和国家所坚持的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体系等都受到严重的挑战。
2、导致前苏联、南斯拉夫解体和世界许多国家与地区出现严重冲突的民族分离主义浪潮,特别是毗邻新疆的原苏联中亚地区五国独立、车臣战争、波黑战争、科索沃战争、库尔德人运动、斯里兰卡泰米尔猛虎组织分离战争,以及西班牙巴斯克人、英国北爱尔兰人、加拿大魁北克人争取独立的运动等。
3、宗教极端主义主要是伊斯兰原教旨极端主义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兴起与猖狂,尤其是伊斯兰宗教极端主义在毗邻新疆的中东、中亚、南亚(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地的疯狂活动,以及由宗教极端主义而引发的冲突和战争。
4、国际性或地区性暴力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的猖獗,特别是本·拉登的“基地”恐怖组织在毗邻新疆的阿富汗、巴基斯坦的大肆活动。
5、冷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把社会主义中国视为最大敌人,对我搞“西化”、“分化”战略。包括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内的一些官员明里暗里接见境外“东突”组织头目,借口“人权”干预我国内政。美国等国的情报机构、宣传部门和一些团体对境内外新疆民族分裂势力提供多方面的资助、支持和指导。国际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机构和团体乃至一些国家的官员政客也对新疆的“三个主义”、“三股势力”给予支持。
6、散布在西亚、中亚、欧美等地的数十个新疆民族分裂组织,在西方反动势力的支持下,加紧聚合、加紧活动,利用电台、报刊、书籍、音像制品、互联网、派人潜入等途径和方式大肆对新疆进行“三个主义”的渗透,教育领域(特别是大中专院校)是他们渗透的重点,知识分子和青年一代是他们争夺的主要对象。
从国内原因来分析,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政治气氛日益宽松,我们各级党组织在抓政治思想工作方面有失误,思想教育薄弱淡化,西方的各种社会思想、思潮纷纷传入,国内一些人(特别是一些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产生怀疑,在20世纪80年代,国内发生了数起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
从新疆区内的原因来看,主要是:
1、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由于在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过程中,放松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教育,导致宗教(主要是伊斯兰教)由恢复、反弹发展到部分地区出现宗教狂热。形成只有信教的自由,没有不信教的自由;只有宣传宗教的自由,没有宣传无神论的自由的反常局面。对教育领域和学校师生形成巨大的精神压力。
2、在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干部政策的过程中,“一风吹”有失误,把一部分没改造好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放出来,给予“平反”、安置工作,放到文化教育部门,甚至不适当地给他们的过高的荣誉、地位、待遇,客观上为他们从事民族分裂活动、非法宗教活动或打着宗教旗号搞破坏活动提供了便利。
3、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中央个别领导同志的不恰当讲话,导致在新疆工作的方针上出现失误。突出表现就是大批长期在新疆工作的汉族干部调回内地,特别是南疆各地农村乡镇一级基本上没有了汉族干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被严重削弱,党对新疆各项工作包括教育战线工作的领导被削弱。直到90年代后自治区党委才又选派汉族干部到南疆农村乡一级工作。在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这十年间,“三个主义”大肆传播,影响波及社会各个层面,教育领域深受其害,境内外“三股势力”则逐步生成。
4、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工作、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一度放松。在新疆近现代历史上曾猖獗一时但却并未受到彻底批判的“双泛”思想又抬头、泛滥,在书籍、报刊、电台节目、文艺演出中均有表现。影响和毒害最大的就是1986——1989年间吐尔贡·阿勒玛斯出版的“三本书”。
下面我们着重对新疆教育系统,特别是一些问题严重学校的自身主观原因做一分析。
1、少数学校党组织不坚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治立场不稳。
2、少数教师政治立场有严重问题,或宗教意识严重,甚至本身就是民族分裂分子或宗教极端分子。
3、一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爱国主义教育淡化,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教育不到位,共青团组织先进性丧失。
4、各级各类学校部分师生特别是大中专院校师生理想信念淡漠,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产生信仰危机,是“三个主义”向新疆教育领域渗透蔓延的一个根本原因。
5、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民族分裂活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学习教育放松、监管不严是“三个主义”向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又一重要原因。
6、有的地方、有的学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给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以可乘之机。
7、在一些学校,狭隘的民族认同观和庸俗的民族认同感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消极的环境氛围,从而被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所利用。
8、部分学生受到根深蒂固的宗教环境的严重影响,使“三个主义”向学校渗透有了基础。
四、21世纪初“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趋势及对策
我们预测,21世纪初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向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中心仍然是宣扬民族分裂、鼓吹“东突”独立、煽动反汉排汉和宗教极端、叫嚣“圣战”。渗透的主要途径是:境外反动电台的广播;利用国际互联网发布反动信息;投寄、传播反动书籍、报刊、音像制品;诱使师生参加或建立民族分裂组织团伙;引诱师生(主要是大中学生)参加“伊扎布特”宗教极端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引诱中小学生学习经文。渗透的方式是境内外勾结、校内外串联。渗透的活动将会更加隐蔽。渗透的重点是综合类、师范类大专院校、师范类中专、各地方(地、市、县、乡)完全由少数民族师生构成的重点中学、主要中学、中心小学。渗透宣传的主要内容将会是:歪曲杜撰新疆历史,宣扬“民族独立”意识,攻击我国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毁谤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特别是新疆的资源开发,攻击汉族群众到新疆务工经商从事开发,夸大新疆少数民族未脱贫人口的贫困问题,攻击在少数民族教育中实行的双语教学和汉语教学,渲染新疆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困难。
针对“三个主义”对新疆教育领域渗透的历史、现状和趋势,为了更有效地对其进行抵制和防范,使新疆的各级各类学校培养出大批政治合格的高素质的各民族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提出如下对策性建议:
(1)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各级党政领导应该把教育领域反对“三个主义”渗透的问题提高到战略地位上加以认识。
2、健全党领导教育的组织体系。
3、按照“政治家办教育”的要求,切实加强教育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
4、加强反分裂、反渗透的制度建设。
5、教育系统、各学校党组织定期召开反分裂、反渗透和学校政治思想工作与学校稳定的工作会议或研讨会议。
6、建立教育、宣传、文化、出版、政法、公安、安全、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综合研究教育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和稳定工作。
7、设立一个教育系统反分裂反渗透研究中心,加强信息资料的收集,加强调查研究。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三)加强对学校教材、讲义的审查和对课堂教学的管理。
1、加强对学校教材、讲义的审查。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
(四)进一步提高教育战线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对反分裂斗争的认识,加强学校“两课”建设和对各民族学生的“五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
1、编印《新疆教育领域反分裂斗争学习手册》,把反分裂斗争的学习制度化、经常化。
2、加强学校“两课”建设,提高“两课”质量和实效,重点是加强对各民族学生的“五观”教育,同时要注重对师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3、建设农村无神论教师队伍。
4、组织力量编写适合新疆少年儿童学习的少数民族文字中小学乡土教材和课外读物。
(五)加强对大中专院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特别要加强高考招生政审。加强对学校师生的政治思想考核和档案管理。
(六)严格把好选派留学生的政治审查关。加强对学校涉外学术交流的管理。
(七)加强学生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党对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1、加强学生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政治思想工作水平。
2、加强党对学校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抓好学校共青团工作。
3、加强对学校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八)从战略的高度重视抓好新疆少数民族教育问题。
(九)在新疆少数民族教育中,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尤其是要加强汉语教学,提倡民汉学生合校、合班。
(十)加强对高校出版社、出版物的管理,多方合作防堵“三个主义”通过书报和音像制品传播。
1、加强对高校出版社和学报、校报等出版物的管理。
2、多方合作,综合治理,防堵“三个主义”通过书籍、报刊、音像制品传入学校和在社会上流传。
(十一)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办好广播电视,加强学校网络安全。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广播、电视等“六进”工程。
2、办好新疆的广播电视,加强对境外敌对势力广播电台的干扰。
3、加强学校的网络安全工作,严防“三个主义”在网上传播。
(十二)加强学校公安政保队伍建设,强化综合治理,改善校园周边环境。
1、加强学校公安政保队伍建设,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2、强化综合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改善校园周边环境。
(十三)加强“家校联系”,改善家庭教育环境。
(十四)抓重点、抓落实、抓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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