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民族主义是双刃剑
进监狱倒是给了我一个在外面不可能有的机会——能见到维族的政治犯并且能进行比较深入的交谈。冬季看守所没有劳动,一天到晚呆在牢房,反正没事可干,只有用聊天打发时间,同时我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名使得维族政治犯对我比较信任,我们彼此谈了很多话。
我原来总是试图说服少数民族朋友,不应该把他们受的苦难看作是民族压迫,因为汉族也一样在受压迫。中国各民族的苦难根源都在专制制度,改善苦难的处境不是在各民族之间进行兄弟残杀,而是团结起来去改变社会制度,共同建设新的民族共同体。我对维族狱友说,并没有因为我是汉族,就改变了我们关在一起的命运(今天我还会举另一个例子——并没有因为法轮功是汉人所搞,就避免了被镇压和取缔)。但我还是同意维族朋友的意见,如果说以前的年代各民族是受到共同迫害,90年代后对少数民族的压迫则明显超过了对汉族的压迫。而且在新疆,汉人往往与政府站在一起,成为对当地民族进行压迫的同盟。
在这方面,新疆是最突出的。西藏虽然也有民族问题,但因为西藏的汉人比例小(西藏自治区1999年的汉族常住人口的人口比例为2.83%),形不成与当地民族对抗的群体,所以压迫主要体现为政治压迫而非民族压迫。新疆汉人占总人口比例将近四成,很多人都是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心态把自己摆在统治民族地位,政府也把汉人当作制约当地民族的力量。不同民族之间所受的信任和待遇明显不同,因此对当地民族而言就构成民族压迫。
民族问题从政治压迫变成民族压迫,是一种危险的变化。因为如果面对的是政治压迫,只要对政治进行改变,压迫就可以解除,各民族团结建设共同的新社会也有可能。而如果少数民族认为他们不仅是受专制权力的政治压迫,而且是在受整个汉民族的压迫,政治的改变就不会让他们认为能解决问题,他们对出路的选择只能是民族独立,与汉族彻底分开,压迫才能最终解除。这对中国未来的社会转型是非常不利的,因为即使中国改变了政治制度,少数民族仍然不要留在中国,反而会借转型期国家控制力的衰弱加紧独立,那一方面会在中国缩小民主力量的发言权和生存空间,提供滋生法西斯主义和民族沙文主义的土壤,另一方面势必造成汉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恶性互动,最终演化出暴力冲突和民族仇杀。
不幸的是,新疆的情况正在向后者发展。为了对其专制统治赋予理由,中共把民族主义当作进行蛊惑煽动的精神工具。其掀起的民族主义浪潮在新疆的确起到了把汉人拉在中共一边的作用,但同时也在把当地民族推到了敌对的一边。那种敌对不仅是对中共的敌对,还是对整个汉族的敌对。这就是民族主义的双刃作用——得到它好处的同时也必然得到它的坏处。而坏处是长远的,最终会超过眼前得到的好处。我一直奇怪中共的一厢情愿,居然可以指望一个"中华民族"的人造概念把五十六个民族统一成一个民族,再以民族主义的鼓动使整个中国按照它的指挥棒一致对外。然而只要"中华民族"的概念不被其他少数民族认同(那是可以肯定的),被鼓动起来的民族主义就不会只充当政权的武器,而是每个民族都可以对其为我所用,都可以用民族主义煽动和凝聚自己的人民,并将其作为追求少数民族分离和独立的根据。
作为一个权力集团,中共在权力运作方面有极高的造诣,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权术文化,被中共继承和发展到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高度。旁观中共的权力运作,我眼前常出现那种椅子杂技的表演场面。那表演是把椅子一张接一张架起来,上面有人在做倒立、滚翻等技巧,越架越高的椅子摇摇晃晃,全靠上面的人掌握平衡,保持不倒。今日中共也达到了这种令人叹为观止的水平,椅子已经架到了不可思议的高度,仍然还能维持平衡。然而平衡不会无限止地维持下去,椅子也不可能无限止地继续架高,总会到一个时刻,所有椅子哗啦一下垮掉,那时架得越高,垮得就会越狠。对它必将垮掉,我毫不怀疑,唯一不能确定的只是什么时间而已。
中共的道路之所以越走越窄,很大程度在于人文精神的丧失。中共执政的半个世纪,人文教育被置于无足轻重的位置,人文传承几乎被彻底割断。即使是今天受过良好教育的新生代官僚,也都是单一化的技术型人才,有知识而无心灵,崇拜实力蔑视弱小。他们能够依仗的只有权力体系和权谋手段,擅长的唯有行政与强力,动辄挂在嘴边的加大力度、严打、重典等,一时似乎有效,却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是饮鸩止渴。人文精神的缺失使权力集团无法面对诸如文化、历史、信仰、哲学那些更为深入广泛的领域和具有终极性的关怀,解决问题的方法虽然诡诈却异常单薄,只能局限于应急救火、平息事件。而民族问题恰恰首先是一个人文方面的问题,必须具有人文的灵魂才能找到正确的解决之道。从这个角度看,今日中国的民族问题日益走入死胡同有一种必然,而且展望未来,也难以指望中共能对此产生突破,因为人文的复兴绝非可以召之即来。
(23):汉维"代表"的谈判
我和同牢的维族青年E成了兄弟一般的朋友。我们经常谈的话题说起来会让人觉得可笑,虽然我们都是身陷囹圄的犯人,可是却在扮演各自民族的代表,进行的是未来怎样解决新疆问题的谈判。
"谈判"一般背著别的犯人进行,有时我们会在狭窄如笼的寒冷小院并肩踱步,一谈就是几小时,只有当武警持枪的身影笼罩在头顶时才陷入沉默。我们不是把"谈判"当成打发时间的游戏,非常认真,也有争论。例如我强调搞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最终一定伤害到维吾尔人自己。我以达赖喇嘛为例,一时看他的非暴力主义不如恐怖主义影响大,但今天那么多汉人迷恋西藏文化,信仰西藏宗教,汉地出版了那么多有关西藏的书,西藏成了汉人精英的时尚,这一切是与整个藏民族奉行达赖喇嘛的和平主义分不开的。在这种背景下,达赖喇嘛关于解决西藏问题的政治主张也逐步开始得到汉人的理解。相比之下,只要是跟穆斯林有关的题材,汉地出版社一概不敢碰,因为以往的教训使他们知道,稍有不慎就会引起极端反应,造成事件。今天,维吾尔民族到底是怎样的情况,维吾尔人到底是怎么想,汉人几乎完全不了解,这与上述文化沟通的中断不能说没有关系。汉人轻易不敢去新疆城市以外的地区,连我这样习惯闯荡的人也不敢独自在维族地区旅
行。这或许是出于一种误解,但正是因为新疆发生过的恐怖活动和激烈行为,造成了汉人认为维吾尔人普遍具有攻击性的看法。两个民族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对此汉族固然应该负主要责任,维吾尔族的精英也需要自省。我在海外遇到流亡维吾尔人,他们在对话前的第一个要求就是不能说"新疆"两个字,只能称"东土耳其斯坦",否则免谈。而那种要求等于是彻底关掉与汉人对话的大门,因为哪怕从习惯而言,也不可能让人把用了几十年的称呼顿时换成另一个,何况汉人对此还有认识上的巨大差异。面对差异,不应该立刻要求论定是非,不妨给互相之间一个理解和变化的时间。如果你就是不给他时间,汉人也不会求著你给,他也干脆不理你了,那难道对维吾尔人有利吗?毕竟在实力上是汉族强维族弱,弱小民族更有利的武器因此应该是道义而不是强力,是对对方人心的争取而不是一概而论的仇视与排斥。从这个角度看,达赖喇嘛的和平主义远比暴烈的恐怖主义更有力量。
E也批评汉人的国家主义。为什么你们汉人提起国家统一就认为是不可怀疑的公理?为什么汉人可以有自己的国家,别的民族就不能有?你们反对专制,追求民主,但是少数民族的民主你们是否尊重?如果少数民族的民主就是要求独立,你们是用民主的方式对待,还是用专制的手段解决?汉族精英动不动就用国家需要来为统一辩护,什么台湾岛链是中国通往太平洋的门户,西藏高原是中国腹地的屏障,新疆是中国未来的生存空间……然而国家是什么,国家只是一个概念,真实的是组成国家的人。也就是说,你们汉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不考虑少数民族的需要,或者干脆牺牲少数民族的需要,这是否就是你们要求保持统一的实质所在?
我接受E对国家主义的批评,我原来对民族问题的思考也没有完全抹掉国家主义色彩,这次新疆入狱的经历让我开始对此反省和清除。我表示,国家的概念应该退后,民族的概念也同样应该退后,因为民族和国家一样是抽象概念,真实的存在只是具体的人。对我们来讲,重要的不是国家,也不是民族,而是现实中活生生的一个个母亲、妻子、丈夫和儿女,怎样能够让他们每个人都免于恐惧和匮乏,获得自由和尊严,才应该是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从这个角度,统一不是目标,独立也同样不是目标。如果维族和汉族能够和平地分离,各自追求适合自己的生活,我不反对,问题是能不能够做到这一点?如果不能的话,如果分离一定带来冲突和流血,造成战争、恐惧和匮乏,我们就应该考虑是否可以在不分离的情况下,同样使各族人民获得自由和尊严,那就成为比独立更好的选择。
对此常会听到少数民族朋友这样说,只要汉族同意少数民族独立,少数民族绝对不会去和汉族发生战争。汉族民主人士应该做的是说服汉族人民同意少数民族独立,那样就不会有战争发生。对此,问题还是能不能做到?谁能说服十多亿汉人同意国家分裂?这里我打乱一下时序,谈一段后来的经历。2000年秋天我在波士顿参加一个中国不同族群人士的聚会。主办者把会议安排在一个林中修道院。每个人住的房间都有十字架上的耶稣昼夜俯视,圣经摆在床头。参加会议的都是知识分子,算得上各族群最有理性的代表,然而冲突的激烈还是使我感到震惊。在那会上,少数民族人士也同样要求汉族民主人士说服汉族人民同意少数民族独立。我对他们说,我因为写了《天葬》被你们视为朋友,但是在这个会上,我同样被你们视为具有父权意识和大一统情结,你们可以想一想,让十多亿汉人都能达到比我更被你们满意的程度,无保留地同意一半国土分离出去,究竟有没有那种可能呢? 当然,我并不认为汉人的大一统情结是合理的,我只是说它已经是一种现实的存在,如果不能让它立即消弭于无形,就不能不正视。即便有一天中国实现了民主,十多亿汉人也完全可能以多数票要求政府动武制止少数民族分裂。民主并不意味民族问题的解决。如果中国的少数民族足够强大,有和汉族进行战争的实力,最终打出个民族独立的结果,也算是一种"不自由毋宁死"的选择。然而所有少数民族的人口加在一起,也不足汉人的十分之一,军事和经济的实力相差更远,战争结果必然是少数民族的牺牲更大。因此我认为,战争不应该是少数民族考虑的选择,相反正是因为要避免战争,少数民族就应该放弃独立。
这样的逻辑可能会使一些少数民族朋友感到有讹诈的意味。人之所以是人,就在于考虑的不仅是利害,更重要的是尊严。如果把民族独立视为尊严的唯一体现,就应该是即使死也不放弃。不能活著得到尊严,就通过牺牲得到尊严。对此我非常理解,我自己也曾试图以死捍卫尊严,因此我才对新疆的前途格外担忧。
新疆是这样一个地方,维吾尔人800多万,汉人近660万,哈萨克族130多万,回族80万,柯尔克孜族和蒙古族各十几万,民族混杂,互相制约。从各自的背景来看,虽然新疆汉族的背后有十多亿人的中国,后援强大,但当地民族的后援也不可小觑。如当地7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而新疆接壤的8个国家(新疆是中国接壤国家最多的省区)有5个是伊斯兰国家,那些国家又通往中亚、西亚和阿拉伯等更广大的伊斯兰世界;当地5个民族属于突厥语民族,毗邻的伊斯兰国家也多属于突厥民族,他们的背后又有土耳其那样强大而野心勃勃的"世界突厥人祖国";新疆还有6个当地民族是跨界民族,且毗邻国家就是他们的民族国家,如哈萨克、塔吉克、蒙古、俄罗斯等。新疆当地民族很清楚只靠自己对付不了中国,因此从来都在世界一盘棋中考虑问题。当我听到新疆少数民族人士如数家珍地谈论周边国家、伊斯兰世界和国际社会时,经常为他们的广阔眼界感叹不已,自愧不如。我相信汉人未来在新疆面对的,一定不仅仅是当地民族,而是变量众多、错综复杂的力量。汉人搞定新疆绝非轻易之事。
安全厅看守所里有一个维族犯人,其他犯人私下里都叫他"国防部长"。我没见过"国防部长",但一进看守所就开始听人讲他,他已经被传成了一个传奇人物。他是在参加车臣独立战争时被俄军俘获引渡回中国的。他之所以去为车臣打仗,是因为他们都是穆斯林,打的是圣战。那么将来维吾尔人若是打起了脱离汉人异教徒统治的圣战,其他国家的穆斯林——那些剽悍的高加索人,善战的阿富汗人,富有的阿拉伯人……会不会也一样会投入呢?
即使不考虑外力的介入,新疆本地的民族仇杀也会达到相当暴烈的程度。因为新疆的汉族和当地民族的力量基本势均力敌,当地的穆斯林民族的人口比汉人多(二者比例约为10:7),但是汉族掌握更多的资源,诸如武器、财富、技术和中枢位置等。如果双方不是势均力敌而是力量相差悬殊,冲突烈度反而可能会低。例如西藏汉人量少且不扎根,一有动乱迹象就会早早撤回内地,很少有人愿意留下坚守,种族仇杀的规模反而不会大。势均力敌却是最容易导致冲突升级的。新疆汉人一是人数众多;二是早在新疆扎根;三是集中聚居,尤其是在城市(如乌鲁木齐的汉人占到72.7%)和兵团——这决定了他们轻易不会撤离,即使是内地一时不能支援,他们也有保卫自己的力量。
仇恨调动起来是没有止境的,仇杀一旦开始就会走向盲目和疯狂,残酷程度将难以想象。波黑的民族构成特征和新疆有相象之处,但波黑的人口规模只是新疆的三分之一,照样打了那么多年惨烈的战争,流了那么多血,震动了整个世界。波黑是新疆的前车之鉴。如果我们不及早地想法防止,未来有一天新疆成为更大规模的波黑,可能性完全存在。那时被夺走的生命可能达到十万百万,每个民族都会流很多血,各民族孤儿寡母的哭声将会震动新疆的大地。
对那种前景,不仅是我担心,当地民族的有识之士也一样担心。在上海被拒绝住店的那位乌孜别克族教授对我说,中国将来肯定要出事,中国民主化之日,就是新疆血流成河之时,他一想起那种前景就害怕,因此他一定要把孩子送出国,不能让他们留在新疆。
(24):新疆问题的出路——自治是关键
我和E用了很多时间讨论如何避免未来新疆发生流血冲突。让我感到欣慰的是E也认为追求独立是不现实的,同时对新疆当地民族也不见得有利。我们之间的共识是,新疆问题的出路是当地民族实现名副其实的自治。
维吾尔人有一个政治笑话,说李鹏管理经济遇到了困难,去请赵紫阳复出继续为党工作,赵问让我担任什么,李说管经济的副总理,赵立刻拒绝说,我又不是维族!这笑话是讽刺不让维族掌握实权的状况。讲这笑话的维族朋友解释说,上海人到北京去当官你们都要骂"上海帮",新疆的实权都被汉人把持,我们又怎么会满意?
其实不光官位多数被汉人所占,像新疆气象局那样的单位,一千多职工中维族只有三十多个;如果强调气象局是技术部门,需要懂专业,那么不需要专业人员的基层单位,如维族聚居的阿克苏地区,行署粮食处三百多职工中也同样只有二三十个维吾尔人……当然,用哪个民族的人只是自治含义里的最低条件。在西藏的各单位中,藏人干部职工经常是占多数的,但同样不能叫自治。即使民族地区的官员全部都由当地民族担任,并且掌握著实权,也不一定就是自治,因为关键要看那些官员是怎么产生的。如果都是由北京任命,自治就依然徒有虚名。只有官员是自下而上地产生于当地人民,自治才算开始具有真实的基础。
在民族地区走得越多,我越感到民族地区实行自治的好处。那种好处是对双方而言的。以往经常谈的只是自治对当地和少数民族的好处,对此需要改变一种错误看法,似乎地方所得就是中央所失,少数民族所得就是汉族所失。事实并不是这样,自治带来的不是零和结果,而是双赢。
目前北京每年给西藏和新疆一百多亿元的拨款,还有各种其他好处,却换不来相应的感谢,反而无论是经济发展慢,城市建设差,道路不好,商品缺乏,生态恶化,犯罪增加,只要有问题,责任似乎就都在北京。给钱不但成了该给,如果没有不断增加,或者是增加幅度不够大,得到的就会是抱怨。少数民族地区的官员一谈有什么要求就是要钱,问他们何以能够伸手张口就要钱,他们反会对这种问题感到奇怪,如此要了几十年,已经是理所当然。
官场是这样,民间也有类似情况。乌鲁木齐的山西巷是维族区,那里的居民不执行政府的扫雪规定。家家户户只是把自己门前的雪往路中间扬,说路是共产党的地方,不归自己扫。每年临开春由军队进行"爱民劳动",把路上一冬的积雪运走。一位新疆农业银行的维族干部告诉我,有些维族懒汉生活非常贫困,但是政府拨款为他盖了房子,他却立刻又会把房子拆掉,为的是卖木料换酒喝。新疆农村有相当数量给个人的贷款发出去就再也收不回来。然而在我看来,这种现象的产生很大程度正是政府包办一切的结果,无论是个人的懒惰和无责任感,还是官场的懒惰和无责任感,根源都在这里。
如果让当地人民进行自治,推举自己的政府,选择自己的决策,他们就会是而且只能是自己负起责任,出问题也要由自己承担,再也怨不著别人。这样一种结果,当地人民高兴,中央政府省事又省钱,何乐而不为呢?
以一个例子说明。1991年我在拉萨,因为原有电力跟不上拉萨规模扩大和用电增加,几乎天天停电,人们怨声载道。当局那时决定在离拉萨不远的羊卓雍湖建设一座新电站。然而羊卓雍湖是藏人的神湖,藏人认为建设电站对神湖造成惊扰和破坏,反对的呼声很高。对此,当局认为自己做的是好事,藏人的所说的神湖是迷信,于是坚持把羊湖电站建成了,前后施工8年,花了18亿元。今天的拉萨再也没有停电问题,然而藏人一边享受著羊湖发电带来的光明,一边骂著花了钱搞建设的汉人统治者,民间还流传汉人借施工之名挖走了埋在羊湖下的宝贝,国际上也把羊湖电站当作北京不尊重西藏文化的实例。在这种问题上,为什么不能把思路变一变呢?何必由北京决定什么对藏人是好事或坏事?对于少数民族的选择,是迷信还是科学并非最重要,那是人家的文化,关键看人家愿意怎么样。如果让我考虑羊湖的问题,莫不如让拉萨人以投票方式选择究竟是愿意忍受缺电的不便,还是愿意建设电站。投票结果若是不赞成,那就省下18亿元;若是赞成票更多,反对意见也就没有理由再把矛头对准北京,而中央政府那时拿出18亿元建设电站,也就成为对藏人的真正帮助。
国际社会一直有关于北京正在消灭西藏文化的批评,流亡藏人更是以此作为对北京的主要控诉。然而传统文化的衰败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哪个民族都无法回避,包括汉族自己也不例外。西藏传统文化是否能抵抗得住全球现代化进程,即使是达赖喇嘛亲自统治西藏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那么北京何必要去自己背这种骂名,成为费力不讨好的挡箭牌呢?让西藏自治,让藏人去面对两难,进行选择,承受来自各方面的矛盾,自己旁观评论,岂不是藏人高兴,国际满意,自己减轻负担,又可以充当仲裁者?这才是对中央政府而言最聪明的做法。只要是国防和外交在中央政府手里,主权能够得到保证,少数民族地区无论怎样自治,都不会有大碍。
有人可能担心资源的问题,真给了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权,当地的资源——如新疆石油——国家是否就没有权力开采了。对此应该认定一个前提,即开采资源是需要对当地人民给予合理补偿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打起国家旗号就可以无视一切。然而对资源补偿并不会使国家难以承受。现在国家每年给民族地方的拨款,在那时就可以转换成这种补偿。双方变成了明算帐。以后就不必一个说我无偿给了你多少钱,另一个说你无偿拿走了我多少东西。一切都按交易规则来做,那对双方的关系肯定是更有利的。至于国家和地方的权益怎么分配和保证,可以在历史基础上通过协商以法律确定。国家拥有武装力量,掌握著最大的资源,根本无需担心民族地方真正自治后会发生失控。只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一切都不会脱离掌控,中央政府完全可以有这个自信。
不过所谓自治还只是一个概念,到底什么是自治,具体内容是什么,在新疆怎么实行,都需要有十分深入的思考和设计。新疆实施自治的复杂性在于它是一个多民族混居地区,尤其是近七百万汉人怎样融和进新疆的自治中是一个大难题。新疆本地民族之间虽然也有诸多矛盾,但若不考虑汉人,他们之间共同的伊斯兰因素和突厥因素可以用来进行整合,然而有七百万汉人在新疆,强调伊斯兰和突厥因素就会导致以汉人为敌和排斥汉人,成为民族冲突的根源。
我和E在这个问题上花的时间最多。监狱里有无数的时间,人的耐心因此特别强,可以不厌其烦地在每一个细节上反复质疑、讨论和推敲,并且乐此不疲。目前世界上那些现成的模式——西方民主制、政党政治、议会选举等,都不能应对新疆未来的局面,甚至会加剧矛盾。在这方面我们的看法一致,只有找到一条不同以往的新路,才能使新疆问题走出困境。
E对我提出的"逐层递选制"表现出很好的理解和接受,这使我感到欣慰。和目前的其他自治概念都不同,逐层递选制是一种"全细胞自治"结构,它的自治是一层套一层的,自治之中还有自治。其实以往各种自治形式都非真正的自治,只是地方相对于中央的自我管理,对内仍然保持著统治结构。一般来讲,统治结构只能容纳一个统治集团,如果一个社会存在相互对立的两个阵营,不管哪个阵营把握了统治权力,都意味另一阵营是被统治的,因此这样的结构特别容易发生冲突。而在逐层递选的结构,任何一个单元、任何一级层块都是自治的,不存在一个自上而下的统治集团,也没有一方对另一方的压倒优势。各方因此比较容易保持宽容和平的心态。同时,这种自治也给不同族群的自行组合提供了可能。在每个自治体内部,相互都不用担心对方干扰,也无从发生冲突。每个自治体可以奉行自己的原则,流行自己的文化,保护自己的成员。而自治体之间的交往则是在逐层递选的更高层块上由当选者进行的。那种高层交往富于理性并善于妥协。直到时间提供了足够的过渡,造成异质与分裂的根源已经淡出,社会就会逐步进入到相互融合的状态。
我无法在这里详细论述我们那些具体讨论。我当时尽可能地做了一些笔记。因为监狱当局经常搞突然袭击式的检查,为了防止笔记被他们当作"反动思想"的现行反映,我把笔记冠上了一个"古希腊城邦制度讲义(复习提纲)"的标题。看上去,似乎是我在默记过去上过的什么课,以及写下的一些心得。所用词汇都经过变形,谈的似乎是遥远的古希腊。
在监狱里,我得到了很多新的想法,对新疆问题的认识有了新的角度,对当地民族也有了新的理解。从这个角度,这次坐牢倒成了一个收获。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开始真正走进了维吾尔民族的内心世界。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做到的,即使在入狱之前,我专程来新疆结识维吾尔族朋友,自以为和他们有了很多交流,其实还是在他们之外。因为那时我还是以一个研究者的心态来看他们,把他们当作对象来观察。是监狱使我和他们的心贴到了一起,卷进了他们的共同命运,与他们承受起一样的苦难,和他们产生了血脉之间的融和。是的,自从我的血流在了新疆,新疆就不再是一个概念,当地民族也不再是隔岸相看的对象,而是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机体,会让我感到疼痛,让我感到目眩,也会让我感到情深意长,绵无绝期。
E的名字用维吾尔语发音,声音很像是一种气体和液体混合起来在耳边发出的汩汩流动,我用他的名字做了一首小诗赠给他,不过这里只能暂时隐去他的名字:
我割断了血管
血流轻快地歌唱:
××××
××××
你好!
××××
(25):失去人权方知可贵
被抓以前,跟维吾尔人谈话总能听到"人权"一词,那时我是在抽象的意义上理解,也认为他们是在抽象的意义上使用。政治上表达不同意见,人权是个通用词汇,如此而已。直到自己尝受到被剥夺人权的滋味,才切身体会到人权的真实意义,以及它对人有多么重要。
今天中国的缺乏人权和毛泽东时代有所不同,那时政权以阶级斗争为武器,强行进入全部国民的个人的生活,剥夺所有的私人空间。今天阶级斗争已经难以为继,政权失去了同时进入每一个私人空间的能力,所以那些"安分守己"的公民(尤其是社会上层人),平时可以不太感受人权方面受到威胁。然而今天的政权仍然保留著与毛泽东时代完全相同的一点——只要它愿意,随时有能力侵犯任何个人,个人则没有任何能力在它面前保护自己,只是一粒任凭碾压的草芥。
对我而言,一旦被抓,立刻就如掉进一个黑箱,被切断与外界的所有联系,得不到任何信息,也得不到任何援助,只能听凭摆布。而对方是一个庞大机构,人员众多,资源无限,信息畅通,你如何有能力和它抗争呢?
进了看守所,同牢房犯人偷偷摸摸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照著法律条文帮我分析可能受什么指控,判多重的刑。那本刑法是我在里面唯一的法律知识来源,也是判断自己未来命运的唯一依据。然而只要外面一有响动,同牢犯人条件反射式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刑法赶快藏起。他解释说让"管教"看见就会被没收。我奇怪监狱难道不是最该让人读法律的地方吗?他嘲笑我的文人气。犯人如果明白了法律,就会给办案增加麻烦,犯人什么法都不懂才容易摆布。刚入狱的时候,他也曾要家里送法律书,结果都被看守所截下。这本刑法是以前的犯人传下的,怎么拿进牢房的已不可考,平时总是被藏在隐秘地方。我听罢不禁笑了起来,我是因窃密而犯法的,关到牢里却仍然在窃密,所窃的秘密就是中国的法律——这是多么黑色的幽默。
虽然有那本宝贵的刑法,却帮不了我太大忙。从那些条文中,我可以确定自己罪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据说中国刑法去掉了"反革命罪"是一大进步,但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看上去却更加宽泛,比"反革命罪"所能包括的内容还多。它的条文模糊,难以界定。在相关的十二条条款里,可以被安在我身上的看上去有好几条。那种语焉不详的词句——如"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煽动分裂国家"、"以造谣、诽谤或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为境内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解释的灵活性几乎可以随意扩展。怎么掌握那种灵活性是由当局说了算,想重可以重到判死刑,想轻也可以轻到无罪释放。其间属于"合法"范围的权力究竟有多大,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那时已经做好了被判刑的准备,不知道的只是被判多少年。关于我请不请律师的问题,同牢犯人的意见不一样。赞同的意见是,虽然律师不会改变大的结果,但是有可能争取到少判一两年。为了一两年的自由,请律师就值得。按照他们的经验,钱是少花不了的。因为新疆本地没有敢接政治案件的律师,只有从北京请。每次来回飞机,住旅馆,打车,再加上各方面的打点应酬,还得找熟悉新疆情况的助手,不考虑律师酬金,光是开销至少也得十万八万。不赞同的意见说,对一般的刑事案件律师可能有用,但是政治案件不是按照公检法的一般程序就能判的,肯定事先通过政法委(政法委是共产党内的一个机构,中国的各级公检法归同级政法委统一领导,所以公检法独立办案是徒有虚名),政法委定下来判你几年,法院绝对不会判成另外结果,所以请律师没有用,钱肯定是白花。
维族犯人一般都不请律师,除了知道律师起不了多少作用,也是因为没有钱。这将是中国通往现代化之路的另一种障碍,法治难以实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多数人请不起律师。大量地颁布法律不等于就是法治,所谓"国家越糟法网越密"。法律大量地脱离现实,与社会脱节,不为人知,难为人用,结果是人人都可能触犯法律。一方面在法不责众的情况下法律失去权威,从而进一步不被执行,另一方面人人犯法等于赋予了权势者新的迫害武器和寻租工具。如果人人都可以被法律惩治,那么惩治谁不惩治谁就成为最大的权力,法治也就成为新的专制。
我决定不请律师,除了相信律师不会对我的案件起作用,我还有一个打算——要把法庭当作讲台。法庭受审是唯一能让我对外讲话的机会,我必须要利用。而且那些话只有我自己讲,任何律师都不可能替代。
后来出狱时,我看到海外舆论把我的罪名说成了"泄密",并且为我进行辩护,说我一直在体制之外,不可能掌握秘密,因此不可能有什么"泄密"。我当然感谢海外舆论对我的声援,但我认为我到底有没有犯法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按照现行的法律,可以把我定为犯法,因为我复印的材料上的确印有"秘密"二字。然而问题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力,可以任意把公共信息以"秘密"二字进行封锁和垄断?共产党总是宣称国家属于人民,如果真是那样,了解共产党如何治理国家就应该是人民最基本的权力,治理国家的信息就应该是最开放的信息。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谁去了解一点这样的信息就会被判为"窃密",谁说出一点这样的信息就会被判为"泄密"。人民的知晓权被彻底剥夺,这是什么法律?是出自专制权力的恶法!对于犯这种法,我既无愧疚也不后悔。既然我选择了写作为业,我职业的功能就是要让人民知晓。对我来说,人民的权利是最高法律。这最高法律有权蔑视一切恶法!我"窃密"也好,"泄密"也好,都是恶法之下的罪名,也都是恶法所逼,因此只要是恶法不变,我过去这样做,将来还会要这样做!
当我在笼子一样的小院踱步默想法庭上的自辩时,经常会感到热血沸腾,甚至盼望立刻走上法庭。我向同牢犯人仔细了解新疆服刑的情况,如何下煤矿,如何烧砖窑,受苦的程度,生存的艰难,虽然对那种前景不寒而栗,但是在心里,我已经把自己未来的相当一段生命定位于新疆的苦役。那时我完全没有想到结果会是另外一种。
(26):被“发展”
春节后审讯重新开始,我发现了一个没有想到的变化——审讯突然变得简单起来,不像刚被捕时那样步步紧逼和布满陷阱。我当初回避回答的问题现在不再继续追问,或者即使问也在表面,似乎只是走个形式。审讯者们好像因为春节喝了太多的酒而变得智力迟钝,失去了开始时那种精明、洞悉和令人畏惧的手段。我觉得多日绞尽脑汁做好的准备变成多余,甚至有点为失去较量的机会而遗憾。这种变化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他们从来就这水平,只不过是我的恐惧把他们的能力放大了?还是因为我的自杀使他们担心,不敢施加太大的压力?想来想去,大概不会那么简单。还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们已经搜查了我的住处,正在对成果进行整理,准备更集中的火力对我进行突破,现在不过是“战前的宁静”;另一种可能就是他们对我的案子在整体上如何处理变了打算。
对后两种可能的猜测又开始把我搞乱。前一种可能是让我已稍有平息的恐惧再次泛起,因为我思考出的不过是一些针对人和事的说法,只要那些说法能自圆其说,并且不可对证和不可追问,就可以过关。然而他们从我住处得到的是白纸黑字和电脑文件,就会使自圆其说的难度增加很多。我如何能用头脑再现那容量高达几个G的电脑硬盘,把上面成百上千的文件、邮件及其时间、地点、人物等因素,全搞成无懈可击的自圆其说呢?就是让电脑来做也是一个大工程啊!但是想到后一种可能,不禁又让我萌生希望,会不会是他们终于认识到抓我是搞错了,已经不再准备给我定罪判刑,目前的继续审讯只是走个过场,结果将会是我被安然释放呢?摇摆在对这两种可能的想象中,如同在交替地进行冷热水浴。
不过我还是强迫自己放弃幻想,把头脑集中到再现家里的电脑硬盘和成堆的文件上,虽然那是个令人近于绝望的工作,毕竟耽溺于空洞的希望毫无意义,把时间精力放在实际一点的事上,即使不能全部做到,也是做一点算一点,比不做强。 一天晚上,又一次被提审。我以为跟以往的审讯一样,进了审讯室却发现那场面有点怪。除了专办我案子的几个人,K处长也在,坐在中间。最奇怪的是连祁师傅也坐在一旁,平时他从不在审讯场合出现。这次K处长给我介绍,祁师傅并不是个只管开车的司机,而是一位科级侦察员。今天祁师傅到场,是因为平时祁师傅对你不错。为了你更好,我们今天要给你一条出路。 K处长把他的话加了不少修饰,我听了好一会才全部明白。所谓出路,其实就是要我答应将来为安全部门工作。没错,我表示过在国家安全方面可以和他们合作,但那只限于研究,我一直做的就是这方面的研究。我不爱党但是爱国,我会对祖国和人民负责。
然而显然他要我做的不是研究,具体做什么,他没有说,而且表示不重要,他要的只是我的一个承诺——同意和他们合作。“也许很久都没事,甚至不会跟你联系,只是偶然有需要,才会请你帮一点忙。”K处长轻描淡写。我一时没有说话。当我在医院急救的时候,我曾对K处长说了当年容国团自杀前说的那句话——“我爱荣誉,胜过生命”。他是对人能够有这样的心态全然不相信呢?还是因为习惯了权力可以控制一切,因此相信只要权力在手,就可以任意改变人心呢? K处长看我沉默,把选择摆到我面前——现在我还没有被正式逮捕,但拘留期马上要过,是否进行逮捕也马上要定。
如果我同意他所说的,他们可以不把案子交给检察院,也就是不进入法律程序,自行了结。如果我不同意合作,他们就将按程序上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我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齐全,检察院肯定批准(检察院从来不会不批安全机关申请的逮捕)。那样就进入法律程序,也就不再是安全部门一家的案子,最终就一定要搞出个法律结果。在法院进行判决之前,他们还有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对我继续侦查,那时他们会好好研究我的电脑和文件,其中所有问题都要搞清楚。如果发现了新的违法,将对我数罪并罚。如果发现还有其他人共同犯罪,也要进行同案处置。说完这些,K处长又给我描绘了一番新疆监狱的恐怖情景,强调地告诫我,那可不是你们文人能呆的地方。 K处长虽然是个维族,但是他很懂得汉人那套攻心方法,运用自如。他的话的确使我感到动摇,“不干”两个字几次就在嘴边,始终没有说出口。
我当然知道我肯定不会去真为他们工作,我的动摇在于头脑中产生的另一个思路——这是不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机会? 如果是,又应不应该利用呢? 我长时间地沉默,一直没有表态。已经到了深夜,K处长说明天再听我的回答。临走前祁师傅劝我好好想一想,要为自己想,为家人想。此时再听他这些话,我在以往对他的感激之心之上开始加上了一些猜测,他过去对我那些关怀,究竟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好,还是出于在案件侦破中被分配的角色呢? 那夜我几乎没睡,翻来覆去地想。这毫无疑问是个机会。至少可以让我脱离监牢的黑箱,和外面世界恢复沟通,哪怕只有几天时间,也可以让我做这样几件事:一是母亲、还有义父夫妻几位老人本来都指望我照顾他们的晚年,如果我做不到了,至少应该见他们一面(说不定是最终告别),为他们的未来做一下安排。
不尽这个义务,我难以安心;二是虽然我为那些可能受牵连的人想好了不连累他们的说法,但如果他们在被安全警察调查时口径和我不一样,就会形成“各个击破”,能出去做一次“统一口径”,可以确保他们的安全;三是能够出去一段,至少可以获得信息,进行活动,增加营救自己的机会。哪怕只是重新看看我的电脑备份,也会使对付将来的审讯容易一些。 还有一个理由,似乎不应该成为理由,但对我当时的心态却挺重要,就是指望能利用这个机会换个监狱。在新疆服刑,除了条件差和苦,最主要的是给家人负担太大。能换到北京的监狱服刑,我在这方面的心理包袱会轻得多。我若先是假装答应下来,先回北京把该做的事做完(我当时并不知道我的家己被搜查),再告诉他们答应是假的,那时再把我重新收回监狱,是不是审判和服刑的地点就可以换成北京了呢? 想清楚这些都不难,让我辗转反侧的不在这儿,而是到底应不应该做这个假?
那不在于是否可以把假承诺当作计策来用,邓小平当年信誓旦旦写下“永不翻案”的保证书,上台不也照样不认?让我犹豫的是即使是假装,毕竟也是一种屈服,哪怕只有几天,也是我的人生上的一笔。要不要让自己书写的历史有这么一笔?应该不应该?值得不值得? 仅以理性衡量,似乎没有问题,又不是真去为他们做什么,只当是调侃他们一下,却能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为何不做?但我怎么也无法消除一种心理,那跟实际问题无关,就是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对,不应该,却说不出不对和不应该在哪。 几天前在牢房偶然看到人民日报(犯人可以不定期地看到过期报纸)有一篇报道,韩国几名五十年代入狱的政治犯因为一直拒绝在悔过书上签字,被关押了四十多年,一直到新上台的金大中总统特许他们免于签署悔过书,才解决了释放他们的障碍。
我当时问E,签个字只是手指一动,立刻可以自由,而不动那一下手指的代价是四十年监狱,换了我们会怎么选择?我们都为此长时间地唏嘘感慨。我不怀疑那几个韩国政治犯出了狱反而会陷入茫然,因为他们坚决不悔过的就是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和对北朝鲜的向往。然而我还是非常非常尊敬他们,因为精明、理性、识实务那些品质在我们周围和我们自己身上都不缺乏,缺的就是这种至死不渝的坚定。 不过想是这样想,我最终还是用理智说服了自己。那理智似乎足够充分——你不能为一时意气放弃对家人的安排和对朋友尽责的机会,做那种看似高尚的事,实际却是一种自私的洁癖。我无法确定我的选择是不是也属于已经腐蚀了整个中国国民精神的实用主义的一个变种,我当时已经有点想不清楚了。
第二天继续谈,我表示同意他们要求的合作。他们对此并不出乎意料,也许他们以前就没有见过拒绝这种交换的。杨科长让我写一个保证书,实际完全是他口授,我一字不动地听写。因为不允许我留下底稿,我现在已经不能完整地记住保证书的内容,大致是在他们需要的时候,要为他们提供帮助;将来如果有新帐(可能就是我拒绝提供帮助),我这次犯的事就作为老帐加在一块处理;包括一些很具体的内容,如我在外出去每一地之前都得向他们请示,写每篇文章都得让他们审查等。我冷眼看著杨科长一板一眼地琢磨词句,他们真觉得有资格提这些要求,并且真地认为我会照他们说的做吗?最可笑的是还要求我不许跟安全部门的其他机构接触,哪怕是北京的安全局也不行。
我差一点就问:如果是安全部长呢?看来他们之间也在互相玩把戏呢。 杨科长口授完毕,请示K处长,再让我修改和抄写,最后按上手印。好啦,他们大功告成。表现出心满意足的模样,挨个传看我写的保证书,只有祁师傅没动。我在一旁观察他。杨科长第一遍叫他的时候,他说他不用看,但是第二遍叫他的时候,他接过保证书,跟别人一样仔细地读了起来。对此我当然不会奇怪,但内心深处的确感到了一点惋惜。 后来又要我写一份悔过书,那是了结案子的必要程序。对于已经写了保证书的我,不过是小菜。共产党一直保持一种滑稽的文字崇拜癖,似乎只要是写成文字的事就成了真的,不会再变。
经过那么多次运动,它的档案库里堆满了千万吨这种朝三暮四、充满谎言的废纸,为什么它在这方面仍然没有稍微聪明一点?不过我还是避免亲笔写下恶心的话,只是谈了一番法律和我在法律方面的失误,表示以后要好好研究法律,言外之意是再不让他们抓住。然而那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的阿Q心理罢了。
(27):出狱
离开看守所时天下小雪,天阴得黑沉沉。我和E等狱友告别,彼此神色凝重。我没有告诉他们我做了什么,“管教”站在一旁监视。走出看守所大门之前,我对看守所所长说了句“下次再见”。警察们都笑起来,认为我是在搞幽默。
我并没有马上自由,被软禁在一间招待所,有人昼夜看守。按照K处长所说,他们还需要跟我谈几天话。第二天中午K处长设宴。送我去赴宴的警察炫耀地告诉我那是江泽民曾经下榻的饭店。席间有人拍摄K处长跟我碰杯的照片,其他警官也来合影。我想那些照片都会放进安全厅的档案。K处长大概认为这样一种反差会给我打动,对我说你昨天还是阶下囚,今天就是我们的座上宾,这是你自己选择的结果。我回答说,没错,从此我就成了你的线人。这样的回答使他有点尴尬,他做出不屑表情,反问你以为你做得了线人?他的意思是我现在还不足够卑贱,得一直沉沦下去才能达到充当线人的水平。他虽然只是一个处长,口气中却总有决定他人命运的霸气。这也难怪,多少人从他手里走进监狱和刑场,命运的转折甚至生命的存亡全取决于他怎么下笔。我俩坐在一起各打鬼胎,想一想也很有意思,我是个汉族,为维吾尔人的问题来新疆“窃密”,他是个维族,为汉人政府抓我审我还“发展”我。不过,不考虑他的工作,他身上还是有一些维族人的优点,比汉人更为直率坦诚,不太玩弄小伎俩。
吃完饭回到软禁我的招待所,一切突然开始加速进行。他们忙著办理有关释放的手续,原来说还要进行的谈话也没了。杨科长这回是主动督促我给北京打电话,告诉家人明天我就会到家。这反而让我产生猜疑,为什么突然变成急于把我赶快扔出去呢?后来知道,正好就在那两天,海外传媒开始密集报道我被抓的消息。当局大概是希望我尽快出狱能起到平息舆论的效果。
当晚K处长到软禁我的房间,告诉我北京市安全局来人到乌鲁木齐接我,第二天一早我们一块飞北京。我不知道他们内部发生了什么变化,这回不再说不许我与安全机构的其他部门接触,而是煞有介事地说“今后你就归北京局领导”,听得我毛骨悚然。
我和K处长做最后谈话时故作深沉,引用了“革命导师”的话。我说:“斯大林说过,没有进过监狱的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我希望有过这次经历,从此成为一个完整的人。”K处长神情异样地盯了我一会,看得出已经感觉对我没有把握。
第二天,1999年3月13日,我被捕后的第42天,北京安全局一位处长和他的助手带我上飞机。我做好准备下飞机后可能还会被带到北京安全局的什么地方继续受审,然而没有。飞机降落时那位年轻精明的处长告诉我可以自己走了,不要让人看到我们在一起。此时我说要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休息,然后才能和他们谈话。算起来我在外面一星期应该能办完所有事,就可以再回监狱了。
(28):给江泽民写信
回到家里,我给家人讲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狱是暂时的,很快我还得回去,让他们先有一个思想准备。海外媒体的消息很快,不知道他们的消息来源是什么,我刚刚到家就开始报道我已经被释放。在分析我被释放的原因时,普遍把原因归为我母亲给江泽民写了信。
回家后知道,我母亲的确为我的事给江泽民写了信。按道理,这是他们之间的私事,本不应该由我来讲。但至今凡有提到我的地方,往往都把这一条捎上,有人因此认为我是有恃无恐。所以,我需要对此稍做解释。海外媒体说我父亲是江泽民的老上级,其实是捕风捉影。我父亲与江五十年代都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工作,但当时一汽有六万职工,如今都可以说与江是同事。我们两家当时就没有什么来往,江离开一汽后更无任何联系。倒是我的义父在一汽工作时与江关系稍近,后来彼此也见过一两面。我被捕之后,是我义父给江写信,同时捎带转去了我母亲的信。但是他们的信都没有得到回音,至今也没有证明起过作用。我在新疆牢房里从没想过这种关系能帮什么忙,更不要说在以往写书时指望受到他的保护。
对于我要宣布保证书作废,家人都表示支持,但他们还是建议先写一封给江的信更好。万一我这次出来有那种作用,说不定还能因此避免再回监狱。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当我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两封信——一封给江,一封给新疆安全厅K处长——也都写出了草稿。第一封信口气比较缓和,描述了事情经过,表明了我宁可重回监狱,也不会去搞“秘密工作”,也表达了当然更希望能够不回监狱。一位朋友像编辑一样审查一番,从中删掉了有“刺激性”的文字。按理说我应该在这里附上两封信的原文。我曾把所有关于新疆入狱的文件放进电脑一个专门子目录内,包括出狱后趁保留记忆时默写的监规、给新疆安全厅写的保证书等。我把那子目录设置为隐藏状态。可是准备写这篇东西的时候,却发现隐藏的子目录仍在,并且可以显现出来,目录里面却是一片空白,一个文件都没有了。我一直没有想通这是怎么回事。有人说黑客可以趁联网之机侵入别人电脑,把电脑中的文件取走和删除。然而谁又会是那黑客呢?
时间太久了,已经很难记得起我在两封信中的具体言词。现在能够记住的,只有当时在新疆牢房墙上看到的一首诗。那是不知何时的犯人用维吾尔语写下的(因此才能够留下)。E给我翻译出意思,深深打动了我。我在给新疆安全厅的信里,用汉语把它写出——
朋友说我这样做会死我听了便笑起来
审判者说我会因此被打进地狱
我说那我就去习惯地狱的生活
给江的信先发了两天,等到该发给新疆安全厅的信时,家人和朋友都劝我不要发了,有给江的信就可以,已经可以表明我对所写保证书的废弃,何必再去惹安全部门。也许我不再惹他们,他们也不再来抓我,这事就可以这么了结了。我当然希望事情能够就这样了结,谁也不愿意再进监狱,可是万一江收不到我的信呢?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给他写信。或者他即使收到却没有理睬呢?如果在那样的情况下,我没有寄出给新疆安全厅的信,就等于没有收回我所写的保证书,那保证书因而就不再是假的,而成了真的。这种结果是我无论如何不能容忍的。在这一点上,必须做到非常明确,不能有半点含糊,因此不管可能带来什么结局,我都必须把给新疆安全厅的信发出去。只有发到那里的信才会被放进我在新疆的案卷,和那份保证书放在一起,它们之间才构成一个完整状态,才能对我这段历史做出一个明确交待。 我直奔邮局,用挂号寄出了那封信。我当时行色匆匆,其实是怕我自己被家人和朋友说服。我问邮局的职员,回答是信要一个星期寄到,我想再加上他们的研究时间,应该还有十天左右。于是我开始做准备,收拾好回监狱需要用的物品,买了不需要鞋带的鞋和不需要腰带的裤子——监狱不允许有任何带子,买了适于劳动而且耐脏的衣服,准备了英语教材等。监狱里睡觉不允许关灯,我特地翻出飞机上用的眼罩,免得每天用毛巾遮眼才能睡觉。我把那些物品装好一个包,可以随时提起就走。剩下的就是等待了。我还不加节制地吃东西,为回监狱积累宝贵的脂肪。
(29):反省
发出给新疆安全厅的信后,时间一天天过去。其间北京国安局那位年轻处长约我见过两次面。两次我都准备被带回监狱,然而都没有。他们谈的是另外的话题。虽然很客气,我们之间却进一步摆明了分歧。我表示我愿意为国家安全做事,但国家安全不是党的安全,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在上,党的安全在下;那处长却立场鲜明,对他们而言,党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我真有点奇怪,他们为什么要叫国安部,应该改名为党卫军才对。另一次见面是在法轮功包围中南海之后,他来询问我《黄祸》中所写的气功和法轮功有没有关系。我告诉他法轮功相当程度上正是限制正常宗教发展的结果。从那以后,大概是我寄给新疆的信被转到了北京,他们就再没有跟我联系。
那段时间我心理矛盾,一方面盼著能这样就过去,不再回到监狱;一方面又觉得如果不重回监狱,我的自由好像就是靠“卖身”而得,无法轻松坦荡地享受。很长时间我难以面对友人,因为解释不清。他们都认为是母亲的信使我得到释放,我也只能任他们那样想。随著时间不断延长,越来越表明事情可能真会就这样过去。家人悬著的心逐渐放下,我的神经也慢慢松弛,然而内心却有另一种痛苦同时增长。
有一度,那痛苦曾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甚至动摇了我做人的信心和对人生意义的信念。我无法摆脱灵魂拷问。如果事情真如我设想的那样,出来一下再回监狱,那是占了便宜,写过的保证书和悔过书也都一笔勾销。然而事情就这么无声无息地完了,不再有下文,白纸黑字的保证和悔过就成了无法改变的存在,成了我的人生记录和永远无法洗刷的污点。虽然我给新疆安全厅写了信,但那不足以使自己得到安慰。不管有多少条理由,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己的软弱。
某种程度上,悔恨也有一部分来自投机心理。有时不免会想,如果我出狱真是别的因素起作用,“发展”我只是新疆安全厅附加的一个讹诈,即使不答应,他们最终也得放我,如果真是那样,我的“计谋”就只是白白弄脏自己。一种对没看准赌注的悔恨长久挥之不去。然而在理智上我很清楚,这样的投机心态要不得也没有意义。如果我当时以投机心态押宝在一定放我,最后却没有放,那照样会后悔。靠投机得到的赢不是赢,这次赢了下次还会输。我要反省的不是押宝的成败,而是在人生关头到底应该怎样选择自己的决定,是以功利为标准,还是以道德为标准?按照功利标准,我的选择没错,理由充分,结果也挺好。可是我为什么不感到满意,反而感到痛苦?正是在那种心态下,我真正理解了康得的名言——“头顶是灿烂的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人生最终面对的不是功利,是永恒和终极,功利得失不能充填人的心灵,必定烟消云散,而人生的根本是要由道德支撑,并且由道德进行评判。
我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我的人生失去了道德的圆满,生命中留下了无法弥补的道德缺憾。正是这一点使我失去人生自信,感受到人生支点的动摇。每当我读到别人在狱中坚贞不屈和英勇斗争的经历,都不免产生自惭形秽的感觉。
我出来后,经常有人问我在里面有没有受虐待。我难以回答。是受刑才算虐待,还是关押本身已经属于虐待?不过如果只是对我进行关押和审讯,我可以理解。虽然那是恶法,但也是法,只要是按法律办事,恶也有它的道德和道理。然而胁迫我变成它的爪牙,那就已经不仅仅是恶,而是邪恶。邪恶是没有任何道德和道理的,只有不择手段的卑鄙和吞噬一切的残暴。我打心底里憎恨邪恶。
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正碰上一个法轮功信徒在离我住处不远的街上自焚身亡。我虽然一直反对镇压法轮功,但也不奇怪专制政权对异己实行镇压。镇压只是恶,还不是邪恶。而在第二天(2000年2月17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焦点访谈》,事先不告诉自焚者的母亲真实情况,先对那母亲进行采访,然后再由警察通知她的儿子自焚身死,当场拍摄那母亲的震惊和嚎哭放给全国观众。这就是泯灭人性的邪恶!在邪恶者的眼中,这世界根本没有人的存在,所有人都是供其任意摆弄、使用和销毁的工具。
邪恶者可以一时得利,长远却会毁于它自己的邪恶,因为它的邪恶必定不断制造自己的敌人。我在监狱时曾幻想,假如真出现中共电影中常见的那种镜头,突然铁门打开,某党代表亮相,进来握住我的手念白:“同志,你受委屈了!”我不敢说我会涕零,但我肯定会感激。我的被关被审可能就此一笔勾销,而且还会感觉该给它回报。然而它没有,它把我从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抓进去,要变成一个见不得阳光的爪牙放出来。可以说,是新疆的这次经历彻底斩断了我和中共在渊源上的相联。在此之前,不管我怎么批评中共,根源上和它仍有相连之处。以往游离于中共之外,一方面是性格使然,另一方面也有“未遇明主”的因素。一旦中共出现愿意推动中国政治变革的领导人,说不定我还真会去甘当“智囊”或“幕僚”。
其实我的新疆之旅,已经开始有了一点那样的味道。如果按照宗教信仰者的思路,也许可以把我这次被捕和其后的经历看作是神意的安排——神看到我有可能成为权力的工具,便用这一惩戒来改变了我的轨迹。
(30):尊严之路
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曾想出一个洗刷自己的极端方式,以去安全部“自首”的方式,宣布在新疆写的保证书是假,要求重回监狱。当然我克制了那种冲动,因为太有做秀之嫌。但是从那时起我就做出明确决定,必须把我经历的一切全部公开,只有那样,我的内心才能得到宁静。当时没有马上做,而是拖到今天,主要是不想让家人受直接刺激,同时希望给他们做好没有我也能安度晚年的安排。做到这一点,需要时间。
有些人对过去的事不愿再提,认为重新揭开疮疤没有意义。然而历史不是只要有意遗忘就不存在,不管你说还是不说,历史就是历史,成为历史就永远不可改变。人需要反省,而反省首先就在于正视历史,敢说真话。这样的反省决不是庸人自扰,可有可无,如果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敢讲真话,那社会就既不用起义,也不用革命,再强大的专制暴政也会顷刻瓦解。中国之所以能够如此长久地维持专制统治,很大程度就在于专制者成功地做到了让人们不敢和不愿讲真话。
我知道这样做可能付出的代价会有多么沉重。然而专制权力就是这样,怕它的人越多,它就越强大,人们反过来就会更怕它。要打破专制,就必须突破这种循环,而突破只能从我们每个人的自身开始。监狱的日子不好过,但是监狱总要有人去,自由是从监狱开始的,追求自由也就不能回避监狱。
朋友说我这样做会死
我听了便笑起来
审判者说我会因此被打进地狱
我说那我就去习惯地狱的生活
每当我默念这首诗,我都会感到力量。现在,我已经重新准备好监狱用的物品,装成可以随时提起就走的一包,等待著“专政工具”们的光临。 Q曾安慰我,经过新疆的这番审查,我从此对官方而言就清白了。然而,我对官方清白了,对民间却变成了不清白。我并不指望写这么一篇东西就可以洗刷自己,效果甚至可能是相反的,我会为此承担更多的丧失——同时丧失官方目前对我的容忍和我在民间舆论中目前尚好的口碑。然而即使如此,我也必须做,去接受该有的后果,因为是自己写下的历史,就必须由自己承担该承担的一切。
当然,我这样做也不全是牺牲,也有对我而言的必要和好处。从新疆回来,我断绝了任何与官方牵连或可能牵连的事,主要出自一种心理原因——只要不把新疆经历公开出来,与官方的任何关联都不能让我避免当爪牙的感觉。然而,自由应该是没有忌讳的,包括不刻意回避与官方合作。有了那种刻意,就已经有了预先设置的不自由。安全局那位年轻处长约我谈法轮功的时候,包围中南海的事情刚刚发生,高层还没有制订出如何对待法轮功的决策。那时我已经预见法轮功无法消灭,迫害有助其向正式宗教发展,会出现宗教殉难者等,这些后来都得到证明。那处长希望我把看法写出来,并向我保证可以通过直接渠道送达高层。他态度恳切,但是我拒绝了。拒绝的原因就在于我曾写过的保证书。为了保证那保证书的确是假的,就必须回避与官方——尤其是安全部门——有任何合作,否则那保证书就成了真的。后来看到当局的决策出台,在镇压路上越走越远,双方互动导致法轮功的激进化、政治化和国际化,成为未来中国一个危险的因素。我想当初如果把看法写出来,哪怕能产生一点作用,开端的些许差别,也许就能导致后面分道甚远的走向。这样做不是对当局效忠,而是对祖国与人民尽力,也是对人道主义的尽责。我没有做,其实正是失去了自由的表现。如果要重新获得那种自由,前提就是要把我在新疆的这段经历说出来。
有人说我写《黄祸》改变了西方国家对中共的态度,因为惧怕《黄祸》描写的中国崩溃,西方把推翻中共的战略变成了帮助中共稳定中国。我无从证实《黄祸》起到过这样的作用,不过我可以承认,推翻中共的确不是我的目标,甚至我愿意与中共进行更多的合作。中国现在就像在悬崖边上摇晃,如果跌下悬崖,那是无法在中间停下的,只能一摔到底,粉身碎骨。相比这个前景,其他一切都排在次要。如何能把中国从悬崖边上拉住,才是首当其冲的问题。我不否认中国之所以到了悬崖边上,正是中共所为的结果,我也决不支持要避免黄祸就只能维持中共统治的逻辑。相反,我写《黄祸》不是为一党专制提供理由,而正是用极端的描写发出告诫,不改变中国的专制政治,黄祸才是最终一定不可避免。而中国发生动乱和崩溃,承受最大苦难的是中国人民,不是统治者。为了避免人民的苦难,我们不应该拒绝任何可能。中共如果能自身发生转变,将是中国人民的最大福音。即使目前还看不到任何一点这方面的希望,我们也不能放弃争取那种前景。
现在回头再看新疆的经历,距离和时间使我超越当初的激动与痛苦,开始感受到蕴含深层的收获。它让我在为尊严斗争的过程中彻底反省,把摆脱对权势的依附变成自觉;它使我设身处地体验到少数民族的情感,清扫掉我内心深处的国家主义残余;我以自身的经验理解了人性脆弱,从而有了更多对恐惧与屈服的宽容,以及有了对专制暴政加倍的憎恶;生死边缘走过一遭,使我万事看开;我在那时向上帝祈求的勇气,正在润雨无声地渗入我的灵魂;我不认为从此就会没有软弱,但肯定可以更少恐惧,更多坚强,让我以更勇敢的姿态,去面对仍然张狂于这个世界的邪恶。
2001年2-4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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