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9月 12, 2014

新时期“东突”恐怖活动新动向及对策研究


作者:古丽燕  
来源:《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年1期
发布时间:2014-03-24

摘要:面对宗教极端思想的意识形态化,网络恐怖渗透的加剧和“伊吉拉特”的现实威胁日益加大的“东突”恐怖活动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树立全新的安全观,科学认识新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及艰巨性,建立健全反恐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提高预知预防能力,加大出入境人员的管理力度,强化对可疑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健全、完善网络、通讯监管法律体系,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充分认识“伊吉拉特”活动的严重危害,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清醒认识中国面临的反恐困境。

 

  自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及对口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新疆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各族群众的民生状况得到较大改善,群众社会安全感增强,各族人民的幸福感指数不断提高,各族群众之间因“7·5”事件造成的隔阂得到有效修复,社会稳定形势进一步好转。特别是2011年,新疆社会经济各项事业正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并首次实现了“稳定、民生、发展”共同进步的重大突破。

  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不会放弃对我的“西化”“分化”战略,加之2010年以来世界各国不断爆发的骚乱、暴乱、大规模反政府示威游行,国际恐怖主义趁机发展并扩大其势力范围,恐怖活动频繁发生,特别是与“东伊运”有着密切关系的“乌伊运”的重返中亚、“基地”组织的卷土重来以及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利班”的元气恢复,无不影响并刺激着境内外的“东突”势力。虽然新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和防范措施,但近年来,暴力恐怖案件在新疆仍时有发生,并呈现出与国际恐怖主义接轨的活动特点与发展趋势。

  一、近年来“东突”恐怖势力活动特点

  乌鲁木齐“7·5”事件以来,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继续加紧内外联动,企图策划、实施新的暴力恐怖活动。新疆的恐怖活动进入一个新的活跃期,突出表现在:

  (一)恐怖犯罪案件呈急剧上升态势

  从近年新疆恐怖犯罪的发案数看,“东突”恐怖势力在境内的活动十分活跃。如伊犁、喀什、和田、阿克苏等地区,特别是在首届亚欧博览会前夕,一些从南疆迁徙到北疆、内地的恐怖团伙成员加紧回到原籍策划实施恐怖活动,恐怖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态势。全疆各地公安机关先后查获了一批恐怖组织或团伙,抓获涉案人员数百名,有力地打击了敌对势力的有生力量。但由于滋生恐怖分子的土壤与温床——非法宗教活动的屡禁不止,加之境外敌对势力和“东突”恐怖势力对“7·5”事件的歪曲宣传,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极力煽动民族仇恨和宗教仇恨,致使新疆境内部分宗教情结深厚的穆斯林群众陷入宗教狂热,并开始积极加入恐怖组织或团伙,期待为了“真主”消灭“异教徒”而进入“天堂”。他们跨地区、跨县市密切联系,相互之间传授、学习制枪制爆技术,积极实施恐怖活动。因“7·5”事件而引发的报复性恐怖案件明显上升,2010年至今,新疆已经发生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恐怖事件。如2011年影响较大的和田“7·18”事件和喀什的“7·30”“7·31”事件以及2012年“2·28”叶城暴力恐怖袭击事件。

  (二)恐怖犯罪手段多样、残忍,并极力效仿国际恐怖主义

  从“7·5”事件以来新疆发生的恐怖犯罪案件看,恐怖分子的作案手法日益与国际恐怖组织的作案手段接轨。恐怖分子作案手法多样,犯罪手段残忍,有的恐怖分子随身携带利斧、刀具随时准备实施犯罪,有的则动员亲属实施人体炸弹袭击,有的效仿“基地”组织的“斩首”“割喉”等极端残忍的暴力手段,且呈现多人联手作案、连环作案的趋势,扩大作案范围的意图明显。如在2010年阿克苏“8·19”爆炸案件中,暴力犯罪分子驾驶三轮摩托车冲向阿克苏市依干其乡联防队员巡逻队所处位置抛出爆炸装置引发爆炸,致7人死亡,14人受伤,造成现场数辆警用摩托车及民用两轮电动摩托车被炸毁。在2011年和田“7·18”事件中,恐怖分子为了扩大影响,争取更多穆斯林的支持,在袭击处于闹市区的派出所后,在派出所的屋顶迅速悬挂反动宗教旗帜,并高呼反动口号,企图煽动闹事区内的群众加入到他们的行动中。

  (三)恐怖活动趋向采用“基地”组织的游击化运作方式

  近三年来为应对我强力部门的严厉打击,“东突”势力开始改变行动策略,转而效仿“基地”的游击式运作方式进行小股分散的恐怖活动。虽然从已经发生的恐怖犯罪案件看,“东突”实施恐怖犯罪的自发性、随机性增强,且规模较小,作案方式明显呈现分散化,但除个别案件属于无组织的个体行动外,大部分恐怖犯罪案件事前仍经过精心的预谋、组织和策划。2011年7月下旬,和田、喀什连续发生的三起恐怖犯罪案件,事前恐怖分子均经过了长时间的精心策划与准备。恐怖活动趋向“游击化”的运作方式,增加了我们的预警和防备难度。

  (四)恐怖分子选择的作案时间与地点更具有策略性

  如和田“7·18”事件,恐怖分子不仅避开了警方戒备的高度敏感期,选择在和田地委新旧领导班子换届的敏感节点,反恐工作相对处于薄弱之际,将作案地点定位于闹事区的基层派出所。选择敏感节点、重大事件或节日进行恐怖活动是恐怖势力的一贯做法。但这次选择在当地最高领导新旧交替之际尚属首次,值得我们深思。

  (五)恐怖分子本土化

  从近三年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人员来看,多为不在强力部门视线范围内的80后、90后等新生代本地人员,文化程度低,且犯罪主体之间多有亲戚关系,呈现家族式作案倾向,除个别案件有“东伊运”背景外大多无境外操纵背景。

  (六)组织化程度明显降低

  从近两年发生的恐怖案件来看,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主体已经从以往组织化程度高转向组织松散的恐怖团伙。这些恐怖团伙虽无具体的活动计划,但行动快、发展快,即时性、突发性和随意性增强,增加了强力部门的防范难度,现实危害突出。

  二、“东突”恐怖势力发展趋势分析

  (一)深受国际恐怖主义特别是中亚恐怖主义的影响

  2011年以来,国际政治局势发生重大变革,北非、中东、西亚乃至欧美发达国家,大规模的游行示威、骚乱及重大恐怖事件连续不断。特别是“基地”组织精神领袖本·拉登被美军击毙后,塔利班频繁发起对巴基斯坦、阿富汗及驻阿美军的报复性恐怖袭击,也门动荡的局势促使其国内的恐怖势力迅速壮大。同时,随着美军对塔利班的军事打击及其撤军行动,促使南亚、阿富汗的恐怖分子及流窜在此的中亚恐怖分子、“东突”恐怖分子不断渗入、回流至中亚和新疆。特别是对新疆影响较大的“基地”的同盟组织——老巢位于阿巴部落区的“乌兹别克伊斯兰运动”(以下简称“乌伊运”)、“伊斯兰圣战联盟”等恐怖组织近来不断向北回流,重返中亚,致使中亚地区的恐怖势力与宗教极端势力活动异常活跃,使本就动荡的中亚局势趋于复杂化。2011年底,哈萨克斯坦连续发生的爆炸及其西南部的石油重镇扎纳奥津地区发生的大规模骚乱,吉尔吉斯境内恐怖事件亦频发,这表明中东、北非动荡的局势已经对中亚地区产生了重要影响。加之毒品是该地区恐怖组织的主要经济来源,在进行恐怖活动的同时,恐怖组织还与有组织犯罪集团加紧勾结进行毒品犯罪活动,以建立自己的犯罪企业,加剧了中亚地区本就动荡的局势。

  作为与中亚地区毗邻的中国新疆,跨界民族及宗教因素使新疆与中亚有着天然的联系,而中亚又是“东突”恐怖势力盘踞的主要地区。近年来,境外“东突”势力继续积极谋求在境内发展组织人员。如盘踞中亚的境外反动分裂组织“维吾尔人民党”的头目卡哈尔曼宣称要在吉尔吉斯前外逃边民的第二代、第三代中发展上万名党徒。境外恐怖组织“东伊运”的头目艾山·买合苏木在国外被击毙后,该组织虽然沉寂了一段时间,但近期又活跃起来,并成为“乌伊运”的主要成员。它不仅企图策划在新疆境内实施恐怖活动,而且参与“乌伊运”恐怖组织在中亚实施的恐怖活动。目前“东伊运”不仅继续有计划地、有组织地从新疆向境外输送人员,且其招募人员的主要方式转变为家庭式发展,女性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同时,原来隐藏在中亚国家的一些地下“疆独”组织开始浮出水面并进行活动,如在吉、乌两国曾分别发生“疆独”组织非法集会举行声援“七五”的示威活动。“乌伊运”“伊斯兰圣战联盟”等中亚地区恐怖组织与宗教极端势力活动的日渐频繁,对境内外的“东突”势力产生了刺激与仿效效应:2011年7月中下旬,恐怖团伙在和田、喀什先后实施的三起暴力恐怖活动,特别是喀什在24小时内接连发生两起,已充分表明新疆“东突”恐怖势力正极力效仿国际恐怖主义。

  尤其需要我们重视的是,在南亚的巴基斯坦,除“基地”组织及“塔利班”频繁活动外,近日该国境内又出现了“恐怖训练速成班”,此速成班可以在短期内让学员掌握发动袭击的技术和知识。①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因为目前新疆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有90%以上均由“伊吉拉特”团伙实施,新疆发生的很多恐怖案件,实施犯罪的成员均在阿富汗、巴基斯坦的恐怖训练营受过训练。如中国政府宣布的第三批恐怖分子。从近两年的情况看,由于受宗教极端思想的毒害,近期新疆不断发生有组织地策划企图经由内地边境省市或者新疆边境地区偷渡至巴基斯坦、阿富汗参加“圣战”的案件,且已有部分人员成功出逃。因此,出逃人员参加“恐怖训练速成班”之后回国实施活动的可能性极大。

  (二)宗教极端思想的意识形态化将为“东突”恐怖势力培养与发展恐怖分子提供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目前,“东突”恐怖势力在进行恐怖活动的同时,不断加强“东突厥斯坦独立论”思想体系的建设与舆论宣传,最为明显的就是宗教极端思想的宣传已经日益本土化,隐蔽性增强。自乌鲁木齐“7·5”事件以来,全区非法宗教活动呈明显上升趋势,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女性、儿童日益增多,出现跨地区教学经同“迁徙”活动相结合,通过“台比力克”及家族式渠道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已普遍化。境内“东突”恐怖势力千方百计地将各种问题、矛盾与现象转化为所谓的“民族、宗教问题”,无限放大、歪曲。新疆的名称、新疆的历史以及新疆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诸如经济发展、社会矛盾以及文化教育等问题均可被他们转化为政治问题和所谓的“民族、宗教问题”,并借此煽动暴乱、制造民族矛盾和民族隔阂。由于他们打着宗教的外衣,对伊斯兰经典进行断章取义后向群众宣传,普通信教群众基于对宗教的崇拜和忌惮以及有限的宗教知识,根本不敢有歧义。而网络的便捷、快速及高科技电子产品的增多,使得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方式更为灵活、隐蔽。他们还积极借助手机视讯、家族聚会、公共聚会、集市等加强口头宣传,大大增加了社会管理难度,并成为防范恐怖犯罪难点。

  由于非法宗教活动、地下讲经点宣讲内容极端化趋势日益明显,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家族式”态势,致使我区目前已经出现宗教极端思想的意识形态化趋向:宗教极端思想已经渗入相当一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群众的头脑,导致其社会生活的日益极端化,如穿戴宗教服饰、留大胡子、斋月期间餐馆停业等现象急增。目前,这种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已经开始由南疆向北疆、由重点地区向非重点地区转移。需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是,由于民族认同感、宗教认同感使得披着宗教外衣的极端思想的传播在新疆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以跨国宗教极端组织“伊扎布特”为代表的宗教极端势力对我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已使宗教极端思想趋向意识形态化,如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将对新疆的主流意识形态构成严重威胁。

  (三)被打击处理过的“三种分子”②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2010年以来,喀什、阿克苏、和田等南疆地区的重点监控人员为了逃避当地的监控、打击,出现举家搬迁到北疆(如伊犁地区)或内地,喀什亦发现多批人员向阿克苏、和田等地结网纠集。一些被我打击处理过的“三种分子”相互之间联姻攀亲,企图通过姻亲关系织成一张外界难以进入的网,一些刑释解教的危安人员被当地或外地一些人视为“英雄”入户去家中看望并给予物质上的支援。虽然目前这部分人无所行动,但他们对周围人员的影响将对我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四)网络恐怖渗透加剧

  目前,网上反动言论、反动文章、反动视频不断增多,屏蔽一个很快又出现一个,严重侵蚀着许多青少年的心灵。如2010年8月9日,东伊运在境外20多家网站发布恐怖视频,煽动境内维吾尔人对“异教徒”进行“圣战”,而“美维会”网站则号召维吾尔人要培养子女的“民族精神”。境外敌对势力还企图利用斋月敏感时段,煽动境内“东突”恐怖势力制造事端。境外媒体及非政府组织亦借中国的一些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煽风点火,对中国的民族宗教政策、人权状况等横加指责。如5月底新疆库尔勒发生的一起非法教经点致非法学经儿童死亡事件,境外网站不顾事实真相歪曲报道,而“世维会”等境外敌对组织则借此将该事大肆渲染,和新疆“流浪儿童”问题挂钩,并攻击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③对于“东突”恐怖势力实施的恐怖犯罪案件,境外敌对势力一向着重强调“维吾尔人反抗政治压迫所爆发的行动”,并肆意歪曲扩大事实、着重笔墨加以渲染,而对于恐怖犯罪给中国及无辜群众造成的严重危害,或者宗教极端势力侵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事实却轻描淡写,甚至不提。

  (五)“伊吉拉特”④的现实威胁日益加大

  目前“伊吉拉特”在新疆的团伙规模迅速扩大,并呈现出较快的扩展性、较深的隐蔽性、较大的流动性、较多的自发性、强烈的趋外性、鲜明的暴力恐怖性以及团伙成员思想的顽固性和团伙组织的松散性等特点。自2009年以来,自治区破获的涉暴涉恐案件90%以上都是“伊吉拉特”组织实施,该团伙成员表现出极端思想的顽固性、鲜明的暴力恐怖性及自杀式恐怖袭击方式,使得“伊吉拉特”的现实威胁加大。如2008年库车“8·10”连环爆炸案、2011年和田、喀什的“7·18”“7·30”“7·31”暴力恐怖案件、“12·28”皮山劫持人质案、2012年“2·28”叶城恐怖袭击案等,均显示出恐怖分子行为的残暴性、思想的极端性及亡命性。同时,“伊吉拉特”已经成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东伊运”发展组织、聚合人员、扩大力量的主要方式。目前,“东伊运”与“伊吉拉特”之间已经形成“人员流”和“物质流”,“伊吉拉特”成员和具有“伊吉拉特”思想的人已经成为境外“东伊运”补充力量的重要来源之一。

  三、对策思考

  鉴于新形势下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的活动特点,我们必须树立新的安全观,正视非传统安全因素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恐怖犯,罪的法律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

  (一)科学认识新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及艰巨性
  冷战后,恐怖主义、民族、宗教等非传统领域安全威胁因素日益加大,并与传统领域的安全威胁因素交织。针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相互交织的新情况,中共十六大明确将打击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议题提上日程,提倡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国际安全观,其宗旨是通过对话增进相互信任,通过合作促进共同安全。

  目前,境外“东突”势力正在积极谋求进一步推进“新疆问题”的国际化,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与资助下,以“世维会”为代表的新型恐怖组织的活动日益频繁、公开。2011年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实施对我“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开始重返东南亚的策略,力图对中国形成军事合围。其中美国以及西方一些反华势力正明里或暗里支持“东突”势力,就是将其作为手中的一张王牌,对我进行牵制。对于新疆境内发生的恐怖案件,对于中国政府每次对于恐怖犯罪的打击,西方媒体总是带着有色眼镜进行歪曲或别有用意的报道,境外“三股势力”更是借此策应西方媒体,这使得我们在打击恐怖犯罪活动中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并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与领土完整的非传统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依法严厉打击“东突”恐怖主义活动的同时,要高度警惕“东突”分裂势力以政治斗争为手段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处理好反恐与反分裂的关系,将反分裂放在第一位,不能用反恐斗争代替反分裂斗争,要致力于铲除民族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产生的土壤。在反对“东突”势力犯罪活动中,应把反恐怖、反极端纳入反分裂斗争的整体规划中,既要揭露其恐怖主义属性,更要强调其分裂主义本质。同时,要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及与境外跨国民族的关系。由于新疆境内有众多的跨国民族(如维吾尔、哈萨克、乌兹别克、柯尔克孜、俄罗斯等),跨国民族与同族保持着民族认同、宗教认同和文化认同,这很容易被“东突”恐怖势力利用,使同宗、同族的民族感情、同族观念、宗教信仰超越其爱国感情、国家观念。因此,要警惕境外“东突”势力利用跨国民族语言、宗教、文化习俗的一致性进行的民族分裂活动。我国政府除了要协调国内族际关系外,还要妥善处理国际关系,尤其是与周边国家的地缘关系,以及不同属性文明间的关系,建立一种国际综合安全体系。

  (二)建立健全反恐怖工作协调机制

  目前我国在预防和控制恐怖犯罪方面,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极为不畅,这是我国反恐怖策略研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恐怖活动的根本措施之一,就是必须在组织管理上探讨建立有效的反恐怖协调机制和应急机制。反恐怖作战具有非正规作战的特点,单靠普通警察的力量是难以承担特殊的反恐怖任务的,乌鲁木齐“7·5”事件充分体现了这一点。随着信息技术全球化的发展及2011年以来席卷北非、中东和南亚等地的骚乱、内战,特别是利比亚内战,致使大量的杀伤性武器脱离政府掌控,恐怖分子有可能借此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甚至计算机病毒从事各种破坏活动,恐怖活动成为转眼即发的意外事件。针对恐怖活动影响面大,危害严重及其暴力性的特点,必须采用有组织的综合手段,动员和协调包括军队、警察、情报、海关、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的力量,建立一个权威的日常领导机构,在机制上加强协调,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反恐怖工作中应担负的职责、任务以及相互配合协作等具体运作机制,以便对发生的恐怖活动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理。

  (三)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提高预知预防的能力

  2010年以来新疆发生的恐怖案件,对目前中国政府采取的以防备为主的反恐策略带来新的考验,警示政府必须更加重视情报搜集、可疑分子监控等主动预防措施。要尽可能地采取各项措施,发展秘密力量,尽可能地多搜集和掌握“东突”恐怖势力的活动动向及相关情报信息,做到敌动我知,先发制敌,尽最大可能将恐怖活动制止在预谋阶段,将暴力恐怖活动消灭在萌芽时期。

  (四)加大对出入境人员的管理力度,强化对可疑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

  新疆边境线长,山口多,虽然有边民及边防武警日夜巡逻,但边境管理工作难度、强度依然较大。所毗邻的几个周边国家又都是“东突”恐怖势力、国际恐怖组织活动猖獗的地区,且在中亚国家的许多“东突”组织与境内的“东突”恐怖势力联系紧密。近几年,已发现多起偷越边境或通过求学、访问等进入他国参加境外反动组织的事件。如2011年12月28日皮山县破获的一起恐怖团伙劫持人质、偷越国边境未遂案。鉴于此,自治区应一方面继续加大对护边、守边工作的投入力度,并逐步将其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公安边防、武警要加强对边境地区出入境的管理力度,强化、完善对可疑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

  (五)健全、完善网络和通讯监管法律体系,加强对营运商及互联网的管理力度

  目前全球共有13台域名根服务器,其中1个为主根服务器放置在美国,美国领导和掌控着世界互联网。⑤中国目前是世界上互联网网民最多的国家,而互联网也已成为境外敌对势力和“东突”恐怖势力对我进行反动宣传的重要方式和手段。2011年美国虽宣布10月停播美国之音华语广播,但即将推出中文及俄文的“Twitter”账户,近期美国国务院又计划斥资7000万美元,设立“影子”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网络,帮助他国反政府组织或人员与外界通讯,避开本国政府监控或封锁网络,⑥这意味中国目前面临的网络风险在日益增大。鉴于此,政府应加强网络防御技术的研究,在国内建新Internet根服务器,加强网络监管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从国家安全战略高度上建设下一代互联网,目前至少要保证国内的站点由国内的域名服务器来解析。

  (六)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完善法律法规


  从法律角度科学界定非法宗教活动,帮助各族群众厘清非法宗教活动与正常宗教活动。相关部门应高度警惕巴基斯坦伊斯兰复兴运动“塔布利团”(即“泰比力克”)在我国的宣教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遏止宗教极端思想日趋意识形态化的势头,如以群众关心的话题和问题为切入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宣传内容融入各项群众活动中,在潜移默化中持续不断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常态化,摆脱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假、大、空现象。

  (七)充分认识“伊吉拉特”活动的严重危害


  新疆各级政法部门要继续保持对“伊吉拉特”的严打高压态势,尽可能地压缩其生存空间。统战部、民宗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少数民族专家学者举行宣讲活动,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帮助群众认清“伊吉拉特”的反动本质与危害。同时,还应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为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

  (八)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

  组织专门力量梳理研究流传于社会的各种反动书刊(如《路标》、《伊吉拉特的感想》等,找出应用性强、操作性强的批驳性观点用于日常宣传工作中。同时,加大对非法宗教宣传品的查堵、查扣力度,合力封堵源头,全面封堵“东突”恐怖势力对我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九)清醒认识中国面临的反恐困境

  出于扼制中国的政治、军事策略的需要,西方对于事关他们利益的事情,就认定为恐怖袭击,对于可“别有利用”的事情,就转移事件本质。西方国家反恐“双重标准”及借所谓“新疆问题”大肆传播“世维会”等境外“疆独”组织的谬论,将骚乱根源归结为“中国打着反恐旗号镇压维吾尔族人”,而罔顾事件死伤者及他们家人的痛苦是他们的一贯作法,是对中国人权最直接的践踏。因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反恐所面临的困境是西方国家牵制中国的策略,对于国外媒体特别是西方媒体对所谓“新疆人权、民主、宗教”等问题的歪曲报道,我们根本不应过度在意、解读,而应坚持中国的法律,正确理解认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反恐斗争中坚决摒弃将民族宗教与刑事打击联系在一起的错误思想,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要把一切问题与民族宗教挂钩。”⑦

  注释:

  ①巴国出现恐怖训练速成班西方深感担忧[EB/OL].(2012-05-14)[2012-05-20]. 联合早报.

  ②“三种分子”: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

  ③王树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网上恶意传播虚假信息行为[EB/OL].(2012-06-04)[2012-06-04]. 天山网讯.

  ④“伊吉拉特”,即迁徙的意思。

  ⑤互联网遭2002年以来最严重黑客袭击[EB/OL].(2012-07-15)[2012-06-01]. http://tech.qq.com/zt/2007/gaoguan60/.

  ⑥美伊“斗法”网络空间美咄咄逼人伊朗见招拆招[N].中国青年报.2012-03-16.

  ⑦2010年8月26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上张春贤书记的讲话[EB/OL].(2012-07-15)[2012-08-27]. http://www.tianshannet.com.cn/news/content/2010-08/27/content_51891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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