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9月 30, 2013

新疆地方宣传部门: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教育宣讲

更新时间:2013-07-04
信息来源:中共特克斯县委宣传部
http://www.zgtks.gov.cn/jtbd/ww/xc/2013-07-04/16153.html

一、坚决制止“瓦哈比”极端宗教思想

(一)什么是“瓦哈比”派及其主要特征

“瓦哈比”派产生于18世纪中叶,创使人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勒·瓦哈比。“瓦哈比”派属僵化的复古主义,主张回到“古兰经和圣训”中去,信奉“安拉唯一”、反对“异端行为”,要“净化”和“纯洁”伊斯兰教,做一个“真正和纯粹的穆斯林”鼓吹“圣战”,企图用武力弘扬伊斯兰原教旨主义。

新疆自古以来多数穆斯林群众属于逊尼派的“哈乃菲”学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1949年建国以后新增宗教派均不予承认。所以“瓦哈比”派不是伊犁传统的伊斯兰教派,世界各国坚决抵制和打击其原教旨主义,伊犁也不允许“瓦哈比”思想渗透蔓延。

“瓦哈比” 极端宗教思想的主要特征已发宣传册。

(二)新疆本土化“瓦哈比”及其危害

伊斯兰教教旨主义在新疆蔓延发展过程中,与“双泛”思想(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相互影响,滋生了新疆本土化的宗教极端势力,即所谓的新疆本土化的“瓦哈比”,其反动本质是“东突厥斯坦独立论”。

在这一思潮影响下,新疆做礼拜的人持续增多,年轻妇女蒙面、穿黑长袍和青年男子留大胡须的人增多,日常生活中强调严格遵循伊斯兰教礼仪的现象增多,电子通讯工具中的宗教内容增多,要求朝觐的人员增多,学经人员增多,清真寺等建筑“阿拉伯化”,以“阿拉力”.和“哈拉木”即“清真”和“不清真”来约束人们行为的现象增多,干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如此种种的“伊斯兰现象”日益强化社会的宗教氛围,造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压力,使许多地方的人们事实上只有信教的自由,没有不信教的自由,企图为分裂制造社会氛围和思想舆论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瓦哈比”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催生和加剧了各类暴力恐怖活动。十几年来,“三股势力”共制造了260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无辜群众、基层干部和宗教人士等350人死亡、2100多人受伤,大量公私财物被毁。其中1990年阿克陶县巴仁乡暴乱、1997年伊宁市“2·5”事件和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最为典型,给新疆各族群众制造了巨大的心灵伤痛,极大地破坏了民族团结,破坏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对新疆的长治久安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特别是近期发生的“4·23”、“6·26”等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更是给新疆各族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心灵伤痛。这充分说明:在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是敌我双方的一场政治斗争,是要不要民族团结、要不要国家统一、要不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问题,这当然不是民族问题。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常常打着民族的旗号、宗教自由的旗号,蒙骗群众,煽动民族仇恨,大搞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瓦哈比”极端思想就是最好的说明。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认识,坚定信心,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二、深刻认清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一)学习新疆“三史”,正确了解历史,正确理解现实。

1、正视新疆历史。新疆是祖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新疆考古发现及历史遗迹证明,中国对今新疆的主权是从汉代开始确立的,不过新疆是近代才开始使用的一个名称,汉朝时称今新疆大部分地区为“西域”。 汉代以来各个中原王朝先后设置西域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哈密卫、伊犁将军等行政机构对新疆地区实施有效管辖,从来没有间断过。1884年,清政府在平定准噶尔叛乱,收复失地后,正式在新疆建省,并把这片土地命名为“新疆”,寓意“故土新归”,这就是今天“新疆”这一名称的由来。由此说明,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种族、多民族聚居生活的地区,历史上在新疆活动的各个民族都为边疆的开发和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我国历代王朝长期对新疆地区的管辖和治理绝非偶然,除了新疆与中原地区源远流长的密切经济、文化联系,历代王朝制定的政策和实施对新疆各族所具有的吸引力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国家统一乃新疆各族民心所向。历史上无论是西汉设置西域都护府还是唐朝平定叛乱,以及清朝统一新疆,中央政府维护新疆统一的军政活动,都能得到新疆各族民众的响应和大力支持,期盼统一、追求统一是新疆各族人民的人心所向。统一的意识已成为我们伟大祖国2000多年历史长河的强大精神力量。

2、学习新疆民族史。新疆自古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新疆居民的族属,从汉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开始就有明确的记载,当时主要有:塞、月氏(音:肉支)、乌孙、羌、匈奴和汉人。魏晋南北朝(公元220年-公元589年)时期,又新增添了新的民族成分:鲜卑、柔然、高车、(厌左加口旁)哒()、吐谷(音:玉)浑等。隋(公元581年-公元618年)唐(公元618年-公元907年)时期,突厥、吐蕃、回鹘等古代民族对新疆历史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宋辽金时期契丹人进入新疆。十三世纪初,成吉思汗率军进入新疆后,把他征服的地方分封给其子孙。回鹘人进一步同化、融合了部分契丹人、蒙古人。 十八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清朝(1644年-1911年)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新疆边防,从东北陆续抽调满、锡伯、索伦(达斡尔)等族官兵驻防新疆,他们成为新疆少数民族中的新成员。以后,又有俄罗斯、塔塔尔等民族移居新疆。至十九世纪末,新疆已有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满、锡伯、塔吉克、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共13个民族,以维吾尔族为主体,形成了新的多民族聚居分布格局。新中国成立以后和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民族成分以及各族人口的增长速度是任何朝代不能比拟的,目前新疆共有55个民族成分,各族人民用勤劳和智慧创造着新疆的辉煌。

3、新疆宗教史。新疆作为古代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和枢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早在伊斯兰教传入前,祆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种宗教,就相继沿着丝绸之路传播到新疆,与当地土生土长的原始宗教一起在各地流传。伊斯兰教传入后,新疆不仅继续维持了多种宗教并存的局面,而且又有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传入。

历史上新疆宗教的演变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原始宗教阶段。在外来宗教传入以前,新疆的古代居民信仰本地土生土长的原始宗教及由原始宗教发展而成的萨满教,历时至少千至数万年。至今新疆的一些少数民族都还程度不同地保留着原始宗教和萨满教的观念及遗俗。

第二阶段:以佛教为主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公元前一世纪前后,佛教传入新疆,在各地统治者的大力推行下,发展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还形成了于阗、疏勒、龟兹(音:秋词)、高昌等著名的佛教中心。同时还有原始宗教(包括萨满教)、祆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这一格局一维持到伊斯兰教传入,历时1000多年。

第三阶段:佛教与伊斯兰教育并立不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阶段。九世纪末十世纪初,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南部地区。十世纪中叶,信仰伊斯兰教的喀喇汗王朝发动了和田的宗教战争,逐渐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南疆地区,形成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这一阶段早期的各种宗教比较活跃,后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伊斯兰教势力的不断壮大,祆教、摩尼教、景教则日趋衰落。这一格局大约持续6个多世纪。

第四阶段: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十六世纪初,伊斯兰教在东察合台汗国的强制推行下,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由于维吾尔等民族接受了伊斯兰教,祆教、摩尼教、景教等逐渐在新疆消失了,但佛教、道教仍然存在。从明朝起,藏传佛教还有了重大发展。大约从十八世纪起,基督教、天主教相继传入新疆。新疆的宗教格局演变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新中国成立后,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认真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宗教和谐健康发展。

(二)牢固树立“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

1、 新疆各民族人民对祖国的认同。

  伟大祖国是中华各民族的共同家园。新疆各族人民一直把历代王朝视为国家认同的对象,汉代西域各地对汉文化的坦然接受和热爱,要求汉朝政府派都护进驻西域,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仍保留着汉朝政府颁发的信物,喀喇汗王朝的可汗常常在其头衔上冠以“桃花石汗”意即“中国汗”的称号,高昌回鹘称与宋朝的关系为“甥舅关系”,清朝在平定准噶尔势力和大小和卓叛乱时,各族人民踊跃支持。在打击阿古柏和沙俄侵略势力的过程中,新疆各族人民都同仇敌忾,一致对外。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各族人民齐心协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全力以赴投入新疆建设和开发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都有力地证明了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不可动摇的。

2、 新疆各民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团结和睦的大家庭。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有56个民族,中华民族是包括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是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56个民族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虽然中华民族和它所包含的56个民族都称“民族”,但在层次上上不同的,56个民族是基础,中华民族是高层。在中华民族的建立和发展历史过程中,汉族融合了大量多族体、多文化成分,人口众多,分布范围广泛,起到了凝聚中华民族的主导和连接作用;同时各少数民族都以自己的方式对祖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一体多元格局的形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华各民族在政治上平等相处,经济上互助共生,文化上彼此尊重和学习,地域分布上交错杂居,在历史上各族通婚频繁,血脉相融。历史以来,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3、 新疆各民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中华文化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中华文化多元一体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在历史的长河中,各民族共同缔造了中华文化,丰富了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有着高度的认同感,正因如此,各民族在历史的融合发展中,通过长期交往和共同合作与发民,消除了民族偏见与隔阂,产生了共同的归属感和同一性,使得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强大。近年来,由于受西方敌对势力的影响,在新疆文化泛突厥主义、文化民族主义、网络民族主义思潮不同程度的存在,同“中华文化认同”相对抗,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时刻警惕形形色色反动思想的渗透和侵袭,加强防范和抵御,形成共识。要必须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牢牢把握文化建设的方向,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4、 新疆各民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历史和现实一再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就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就会更加巩固。正是以制度体制特别是政治制度改革为标志的政治文明进步,使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基本内容的民族政策体系更加完备。从实践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形成更加完备民族体系的根本保证,进一步明确了像新疆这样的民族地区各民族团结和谐、文明进步的政治方向。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疆各民族共同繁荣富裕的根本保证。新疆经济快速发展(举例),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举例),新疆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举例),新疆民族文化得到保护(举例)。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期新阶段,在援疆各地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大地经济社会发展迅猛(身边的变化为例)。加快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我们必须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坚定不移地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团结一心,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三)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在新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新疆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多年来,自治区政府大力倡导“人人都有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都讲民族团结、人人都懂民族政策、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好事”。新疆各族人民认真践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思想观念,各民族之间亲如一家,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新疆的发展与进步唯有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这个大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离开了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新疆的一切无从谈起。新疆近年来发生的“2·5”、“7·5”、 “4·23”、 “6·26”等暴力恐怖事件,给新疆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给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力。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疆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三股势力”,坚决制止“瓦哈比”等极端宗教思想,大力弘扬“新疆精神”,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铜墙铁壁。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制定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前景催人奋进,让我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排除一切干扰,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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