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7月 10, 2017

傅礼初在西方内亚史研究中的位置及影响

作者:钟焓
《中国边疆民族研究》 2013年00期


内容提要:本文概括归纳了20世纪下半期美国内亚史学者傅礼初(1934-1984)的研究贡献和治学学风,指出其在战后西方内亚史研究中所占据的独特位置和产生的后续影响,以凸现出近半个多世纪以来欧美相关学术领域中所发生的巨大学风变异,从而有助于我们更加贴切地观察国外内亚史研究在上世纪50年代以后所经历的学术转型的轨迹。


1984年6月美国哈佛大学中国史与内亚史讲座教授傅礼初(Joseph F.Fletcher)因病不治,与世长辞,享年49岁。他的早逝随即被专业人士认为是对美国内陆亚洲研究领域的无可补救的重创,因为依照当下的西方学术培养体制,不大可能指望有人在短期内能够填补相关领域的巨大空白。这种悲观的学术估计一直延续到多年以后出版的《剑桥辽夏金元史》中,此书的编者在终章结语处不无遗憾地写到:“傅礼初教授一直强调应该写作一部有关包容亚洲各国历史的‘全史’,如果不是由于他的突然早逝,他会把这一理论用于本书和《剑桥中国史》的其他部分”。①西方汉学家的表述语调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惋惜之情,这也反映出傅氏生前被人们寄予的期望之高。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流逝,傅礼初的学术影响与个人声名均在与日俱增,继承并发扬其学术遗产的不仅有他当年在哈佛校园内培养出的专注于内亚研究的学生群体,而且更有像弗兰克这样名显当世的全球史专家,后者在他的极富颠覆性和争议性的《白银资本》一书中对傅氏的学术观点多有称引,这清楚地表明了其学术影响早已超出了狭义上的内亚史和汉学领域。可以说在傅氏逝后的近30年中,他的学术成就没有一天被学界忘却,以至今人仍然时时可以从大量内亚研究的外文学术出版物中体验到其留给后学的丰厚遗产。让人稍感意外的是,对如此重要的一位学术大家,长期以来在东西方却都缺少专文对其贡献和地位进行较为全面的总结。目前较有学术价值的有关论述仍推王国斌在其逝后次年发表的纪念专文《中国与世界史》,以后当傅氏的已刊论文和部分遗作结集出版时,他又贡献了一篇精彩的书评,便于读者更好地了解其研究思路和治学理念。②另外法国学者鄂法兰曾在2006年哈佛大学傅礼初讲座的讲演中以“反思傅礼初留下的学术遗产”为题较为精准地勾勒了傅氏在入华伊斯兰教、蒙古史、新疆史、满族史-清史四大领域中取得的辉煌成果,并补充了此后欧美学术界在这些领域中新涌现出的代表性著述,惜这篇富有指示价值的文稿并未正式整理发表,仅能从哈佛大学的有关网站中下载阅读。③而国内学者对傅氏业绩的介绍侧重于在华苏菲教团的主题,尚未全面充分地揭示其学术成就。④本文拟从比较其治学路数的前后差异入手,意在彰显傅氏一生中所经历的学术转型,并重点剖析其学术风格对西方内亚史研究的巨大影响,从而有助于我们贴近观察西方尤其是美国学界在这一学术领域所经历的学风交替。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傅氏对入华伊斯兰教问题的研究,作为这方面权威的鄂法兰女士已经作了详尽精到的总结,故本文中将不再涉及这一主题。

一 作为考据大师伯希和再传弟子的傅礼初

根据傅氏1995年遗作序言的介绍,他早年在哈佛大学斯拉夫语言系获得学士学位后,即于1958年成为同校远东语言系的研究生,论文指导人是美国杰出的蒙古学家柯立夫(F.W.Cleaves)教授,专业方向确定为以蒙古史为中心的内陆亚洲史研究。傅氏最终在1965年完成了关于19世纪的蒙古文史书《宝贝念珠》(Erdeni-yin erike)研究的学位论文而获取博士学位,并于次年得到了本校远东语言系助教授的正式任职,从此直到去世,他都没有离开在母校的教席。①显然,这一直接留校供职的学术经历对于有着杜绝“近亲繁殖”以加强人材校际流动传统的美国名校来说是异乎寻常的。②而要全面地了解傅氏在哈佛所受到的学术训练,则有必要首先回顾内亚研究在美国兴起的历史。

简单地说,以语言与历史为中心的内亚研究在美国出现的时间并不久长,起初同该国的不少人文社会科学一样,其发轫也源自欧陆国家技术力量的推动。美国内亚研究的首位具有世界级学术影响的人物即是被公认为造诣与天赋均不亚于伯希和(P.Pelliot)的德裔学者劳费尔(B.Laufer)(1874-1934)。他虽然发表了数量可观的研究成果,但却因为长期供职于芝加哥自然历史博物馆的缘故而一直未有机会栽培接班人。③真正在内亚研究的教学与科研两方面同时取得了突出成绩的学者则始于在加州大学伯克力分校执教多年的俄裔学者卜弼德(Peter A.Boodberg)(1903-1972)。④以后随着二战前后欧洲政治局势的骤变,更多的来自欧陆国家的内亚研究专家选择了前往北美工作定居,这一楚材晋用的风潮从上世纪的三十年代末一直持续到五、六十年代。其中代表性的学人有来自德语国家的雷兴(Ferdinand D.Lessing)(1882-1961)和闵海芬(Otto J.Maenchen-Helfen)(1894-1969)以及更为年轻的孟格斯(Karl H.Menges)(1908-1999)和艾伯华(W.Eberhard)(1909-1989),⑤来自俄语国家的有鲍培(N.Poppe)(1892-1991)和普里察克(O.Pritsak)(1919-2006),⑥此外还有原籍匈牙利的T.Halas-Kun和塞诺(D.Sinor)(1916-2011),以及出身比利时天主教圣母圣心会的蒙古学家田清波(A.Mostaert)(1881-1971)和司律思(H.Serruys)(1911-1983)。①上述学者在美国高校和研究机构的长期服务使得该国的内亚研究迅速缩短了原本与欧洲存在的学术差距,并渐渐达到可与后者相伯仲的水准。其中在哈佛大学任教的精通突厥学与穆斯林史料的黑汗王朝专家普里察克教授即是傅礼初的老师之一,他对突厥系草原民族迁徙规律的考察以及对游牧人皈依高级宗教这一社会现象的关注直接启迪了后者的类似研究旨趣。

至于傅氏的导师柯立夫(1911-1995)虽然生于美国本土并在本国获得高等学位,但却曾在1936-1938年间专程留学法国巴黎以跟随伯希和学习,以后又来华搜集资料并与中国同行建立了学术联系。他于1953年凭借在《哈佛亚洲研究》上刊发的一系列关于蒙汉双语碑铭的注释长文而荣膺法国金石与铭文学院颁发的儒莲奖,一举奠定了个人在蒙古学研究领域的权威地位。②从他发表的这些长达数十页甚至上百页的考释性长文来看,可谓完全继承了伯希和的治学特征,文中绵密赅详的注释和极其深入的语言学-文献学考察不禁让人回忆起当年伯氏对《圣武亲征录》和《元史•宗室世系表》等史料的类似笺证。文风的相近自然只是外观表相,更重要的则反映出柯氏像他的老师那样,同样具备了处理多语种史料的罕见功力。在他们的著述中,经常为了彻底解决一个譬如对音还原这样的微观疑难就动用作者平生储备积累的多学科浩博知识,反映在行文风格中即是注释明显长于正文。表面上看其展现的这种雄狮搏兔般的考证工夫似嫌繁琐艰深容易让人敬而远之,但实际上对历史透视能力极强的伯氏师徒堪称那种擅长以通驭专,于广博中求精深的大师,因此所取得的微观考证进展常常能够直接促成历史研究的关键性突破,这也是为何此类学术著述始终具有长久生命力的原因所在。而在伯希和重点栽培过的那批杰出弟子当中,无疑柯立夫在治学风格上是和老师最为趋近的一人,终其一生,他都只发表考证注释性论文,处理的对象从蒙汉双语碑铭直到《元史》中的人物列传,其中也包括了大量名物制度和疑难词汇的考释性札记,但却从不耗费笔墨撰写任何通论性文字与综合类作品。除了致力于准备《蒙古秘史》和《孝经》中古蒙古语译本的译释文本以外,他也从未计划出版任何专著。③然而,要成就像伯希和-柯立夫这类淹博无涯般的学问深广度,最大的难关就在于必须能够阅读处理十多种语言文字,以从中汲取巨量的有用学术信息。显然这对一般的内亚学者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④值得庆幸的是,柯立夫在60年代的哈佛东亚系先后培育出两位具有这种素养的可遇不可求的高才:出自西雅图华大系统的法夸尔(David M.Farquhar)(1927-1985)和直接升自本校的傅礼初。这也显示出通过立足本国的教育资源,美国已经能够造就出堪与欧洲学术水准相当的本土化一流研究人才,因而逐渐摆脱了对欧洲的智库依赖。可惜这对令人称羡的双子星座在80年代中期即早早陨落,这对日后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的内亚研究都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事实上从傅氏在研究生阶段所受的学术训练来看,主要的精力也确实花在了多语种的学习和掌握上。作为柯立夫、普里察克、洪业等名家共同训练出的弟子,他熟练地掌握了汉语、蒙古语、满语、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数种突厥语等文献语言。以后傅氏终身保持了对于掌握语言的浓烈兴趣,以至到最后他总共学习了二十种以上的语言。①高超的语言素养再加上对文献的强劲批判实力保证了他在留校执教之后正式发表的首篇学术论文《1368-1884年间的中国与中亚》立即获得了圆满的成功。②撰写此文的缘起要追述到1965年9月费正清教授(J.K.Fairbank)(1907-1991)主持的以中国的世界秩序为研讨主题的学术会议。尽管学术风格及研究旨趣均与伯希和的弟子们大相径庭,费正清却始终非常赏识这位曾经选修过自己清史课程的才华出众的晚辈。这也是傅礼初继1963年在《哈佛亚洲研究》上发表处女作之后的又一次学术突破。考虑到与会专家大多为早已成就卓著的学界名流,因此其时才完成博士论文不久的傅氏即受邀参加如此隆重的高规格学术会议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显然费正清确信他能够用一种惟其独有的方式来组织归纳多语种史料以揭示出中国与中亚的政治互动联系,从而将令人兴奋的新知刺激传递给学界。这篇成名作娴熟地将简明准确的史实叙述与高度技巧化的细部考证融于一体,正文的行文尤为明快耐读但又在关键之处将重要的史料和盘托出,而大量技术性考证工作则由篇幅更大的上百条注释予以承载。单从形式上观察,上述注释长过正文的行文风貌确乎继承了伯希和式的法国东方学旧有传统,但在另一方面,傅氏仅用不到20页的篇幅就成功地将中国与中亚500年的基本交往经过展示在读者眼前,这种卓越的史实提炼与叙事概括能力在许多崇尚繁琐考据的东方学家身上是难得一见的,就此而言,他又与向不注重综论写作的伯希和、柯立夫等先辈学人不尽相同。论文如此安排的直接好处在于能够同时赢得不同知识背景的学者群体的欣赏:对大多数不专治内亚史但又需要了解该主题的学者来说,尽可以从阅读流畅简练的正文叙述中获益;而对另一部分专业人士来说,则足以从细致品味文后的绵密注释中体会到作者拥有的过人实证功力。因此该文在问世之后的40多年间,一直以较高的引用率成为这一领域的经典之作。以下我们将通过对此文的相关分析管窥出作者的治学特征。

首先从引用史料的规范性来说,该文的学术标准无可挑剔。中文古籍的征引多注出了原书的版本、作者、卷次、叶数及成书时间,并与二手性著作相区分;以波斯文为主的穆斯林史料的引用则严格按照东方学的传统要求,细致标示出原文所在的刊本页码中的行数,对于前人极少利用的尚无任何刊本和译本的手稿类珍稀史料还标明了原件的收藏地点以及对应的馆藏编号。其次,作者在注释中随时注意将此前学者对于史料的误释之处一一纠正,并对诸家译文存在分歧的地方断以己意,以尽可能择善从之。作者更正的这些前人误释之处,还包括了一处拉丁文文献的误译,而在讨论阿古柏伪政权与清朝的政治接触问题时他又引用了当时一位希腊旅行者留下的希腊语行记材料,凡此种种透露出作者的西方古典学修养也是相当深厚的。③第三,对于有关细节的技术性探讨非常完备,例如作者曾花费近一页的篇幅详尽讨论帖木儿汗国使团出使明朝时间在有关文献中的记载问题,其中不仅需要将波斯文文献与《明实录》的各种记载彼此勘合,而且还必须将穆斯林史书中的回历日期准确无误地换算成公历时间。④正是缘于作者对这类细节问题探讨得缜密周全,故他对相关史实的梳理叙述明显较前人更为精准,在此基础上复原的历史过程自然也就更显可信。最后,作者列出的二手性参考文献也极其详备,涉及到大量通常容易被欧美学者忽略的中文、俄文和日文的学术出版物,从中可见他对前人的研究成果作过一番彻底的调查清理工作。⑤要之,傅氏大作的发表昭示着一位内亚研究的新星在学问上的全面成熟,而综合性的博学多才和高度敏锐的语言天赋在其身上的完美体现也映照出伯希和这名再传弟子的灿烂职业前景。

当然在该文发表四十多年之后,再来重温这篇里程碑之作,今天的读者未必在所有考证细节上都同意作者的见解。同时此后学术的长足进步也适宜对作者的某些论点续加补充和扩展。考据上的可商之处或待专文详加申述,此处笔者仅针对文中的几则注释引用有关资料稍作附加性的说明。

自巴托尔德(W.Barthold)(1869-1930)以来的东方学家曾注意到帖木儿汗国的史书中多将当时统治中国的一位君主称作“猪皇帝”(Tonghuz Khan),傅礼初进而指出这是明太祖姓氏的谐音双关。①其文发表数年后,藏学家杜奇(G.Tucci)(1894-1984)首次刊布并翻译了藏族史学家索南查巴(bSod nams grags pa)(1478-1554)所著的《新红史》,其中在述及元朝统治结束后,“汉地的猪脸皇帝于土猴年从蒙古人手中夺取权力并执政三十三年”。②看来在15-16世纪的西域与吐蕃都曾流传此类用“猪皇帝”一名来影射朱元璋的传说。很有可能更晚时期的蒙古文史料如《蒙古源流》等出现的元顺帝夜梦为一铁牙野猪追逐的情节也是对早些时候曾流行过的此类影射性传说的回响。③这种“猪皇帝”传闻在内陆亚洲传播的广泛性也足以纠正一度有人提出的将波斯文史料中的Tonghuz Khan视作北元可汗的观点。④

作者在正文叙述中亚人对明朝的观念时,认为他们将中国视为一个部分依赖中亚商品的市场地,并为此专门出注说明。他在注中引用了一份有法文译本的写成于1580年的突厥语手稿,该文献称喀什一带出产的玉石大多销往中国内地,因为如果没有它们以阻止闪电的话,那么中国内地将会被闪电摧毁。⑤实际上这里的玉石可以规避闪电的观念早在11世纪的可失噶里《突厥语大辞典》中就有明确记述。《辞典》在解释突厥语yašin(“闪电”)时,引用了一条采自当时突厥人中的格言:“谁身上拥有玉石(qāš ,只需把这种白色纯净的石头做成戒指戴着,那么就可以躲避闪电,因为这是它的属性。如果把它包裹在布里投入火中,玉石和布都不会燃烧,这是验证过的。干渴的人把玉放入口中即可解渴。”⑥同书随后又在解释突厥语qāš(“玉石”)时,称它是一种纯净的石头,白色或者黑色;而白玉被镶在戒指上可以使佩带者避开雷击、闪电和不再口渴。⑦据此可知这种观念在突厥人那里流传的由来已久。

作者在随后评价中亚人的中国皇帝观时认为他们并不认为中国皇帝必然地位崇高于沙皇俄国、奥斯曼土耳其、鞑靼汗国和莫卧儿帝国的君主,为此在注释中特地引述了瓦里汗诺夫文集中的一则描述18世纪中亚历史的材料。据称当初准噶尔汗国的君主噶尔丹策零(1727-1745年在位)曾询问一度被其俘获的哈萨克中帐首领阿布赉汗,在当时的世界上有哪些伟大的统治者。后者回答的先后次序是控噶尔(Kondaker)、俄国的白沙皇、Izhen-khan、噶尔丹策零和他自己,而策零对此表示完全认同。①傅礼初将控噶尔注释为克里米亚鞑靼汗,Izhen-khan则注为中国皇帝,不过都未作进一步的解说。按控噶尔本系中亚突厥人对奥斯曼土耳其素丹的称谓,②早在1712-1715年图理琛使团访俄之前,清朝方面就已经知晓了这一衔称的含义。③不过对于外蒙古的和屯人和中亚的部分哈萨克人来说,被视作其祖先的控噶尔汗其实却是克里米亚鞑靼汗。④惟据新近披露的满文档案来看,18世纪中叶的哈萨克人和浩罕人确实是将当时的清朝皇帝与控噶尔汗看作一东一西的并列两强,而那里的控噶尔汗似乎又是指的土耳其素丹。⑤故策零与阿布赉对话中出现的控噶尔存在两指的可能性。至于Izhen-khan应复原成ejen-khan,ejen一词在蒙古语-满语中的字面含义均为“主人”,但可以引伸出君王之义。早在15世纪中期成书的藏文史书《汉藏史集》中即称萨迦班智达在六十六岁时到达凉州幻化寺与蒙古之王echen阔端会见,并结成施主与福田的关系。⑥阔端前面的头衔echen实际上就是蒙古语ejen一词的藏文转写形式,因吐蕃一方归附蒙古是先和驻跸凉州的阔端发生政治上的隶属关系,所以自然会按照蒙古人的习惯,以蒙古语“主人”一词尊称这名作为实际统治者的王子,以后阔端甚至在晚期的蒙古史料中被夸大为继统的大汗或即与此有关。⑦而且至今在蒙古的有关萨满诗歌中,成吉思汗也被称作成吉思之主(ejen čingis)。⑧这反映出上述两词确有涵义上的相通性。而在清初入关以前的满族社会中,ejen(“额真”)一词本来只是人们尊称家长的惯常习语,但从太祖朝开始,它也渐渐具有了君主的含义,并出现了ejen-khan这样的联合性称谓,到随后的太宗时期,用ejen一词表示皇帝的用法已趋于固定,继之而来的即是使用ejen-fujin来称代皇后。自此开始其他人对该词的使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原来流行的固山额真之类的常见名称也被改易成固山章京等。⑨额真一词的涵义转变或与满洲统治上层受到蒙古政治文化的深远影响有关。⑩随着清朝入关以后对西北地区的经略,ejen-khan遂成为新疆-中亚各族对清朝皇帝的固定化尊称。11这也影响到18世纪的哈萨克首领在致乾隆皇帝的归顺表文中用“主奴关系”(ejen-albatu)来界定其与清朝君主结成的国际政治服从秩序。12

傅礼初认为即使在18世纪清朝国势正隆时,其与浩罕汗国的关系也带有半平等性质,表现在清帝通过译员称唤后者的君主为“吾儿”,他把这种虚拟血缘的父子称谓解读成一种相对平等的迥异于君臣之间的政治关系,意味着清朝并未把浩罕当作藩属来对待。作者在注释中进而阐述了在内亚政治传统中,虚拟的父子关系与兄弟关系均传递出政治交往中的平等化理念,只不过被称呼为‘子’或‘弟’的一方要相对势弱一些。①实际上在内亚的外交传统中,虚拟的父子关系恰恰被赋予了政治名分上的尊卑落差,而被称作‘子’的一方在有的场合下也确实拥有一种近于臣仆的身份。这一情况绝非仅属个别现象。例如在907年唐朝灭亡前后,沙州的归义军政权先后经历了张氏和曹氏掌控的阶段,而长期以来它的外来威胁则是盘踞在甘州的回鹘势力。起初当张氏政权在军事上不敌回鹘人时,就不得不与回鹘可汗订立父子之盟,此后在曹议金统治时期,归义军出征甘州之役取得了辉煌成果,随即导致原先的父子关系逆转调整为曹氏是父,回鹘可汗是子的全新格局,并见于时人赞颂曹氏功绩的歌谣中(“甘州可汗亲降使,情愿与作阿耶儿”)。最后当928年双方关系完全和好时,曹议金与回鹘顺化可汗彼此即以兄弟互称。②更为著名的则属原为后唐节度使的沙陀后裔石敬瑭在契丹人的支持下于936年建立后晋政权后,为表示对耶律德光全面输诚,遂在表文中自称“儿皇帝”而恭称辽帝为“父皇帝”。这被认为是历史上中原政权首次公开承认外族王朝的宗主权。③而铁木真在兴起之初也曾和其父的安答克烈部首领王罕结成过名义上的父子关系,并作为其部下四处出征效力。④以后当畏吾儿亦都护决定臣服成吉思汗时,向蒙古方面提出的条件就是“使臣得与陛下四子之末”,这被认为是谋取相当高的政治地位,这一近于“第五子”的拟父子关系为以后高昌王世代迎娶蒙古公主奠定了基础。⑤清初多尔衮生前曾经被加封过“皇父摄政王”的称号,由此引发了学界对于此举是否意味他具有高于顺治的法统地位的讨论。郑天挺继孟森的“尚父说”之后同样否认此称号含有政治上高于皇帝的寓意,认为它只是当时最高爵秩而已。⑥而王钟翰却发现今存顺治八年《恩诏》原文中恰好出现了“皇帝”二字在书写时尚低于“皇父摄政王”称衔的现象,由此判断“皇父摄政王”高于“皇帝”略同于“太上皇”。⑦以后的研究者则从考察满族开国的政治传统着眼,认为多尔衮与顺治的拟父子关系可以使前者一改外藩宗王摄政的身份,转而在皇统中寻求到合法的地位,且就清初实情而论,皇父摄政王的权威已经凌驾于天子之上。⑧其实郑天挺在研究中已经注意到《蒙古秘史》中王罕与铁木真结成父子关系的记载,并联系了努尔哈赤与乌拉贝勒布占泰的类似关系,但最后却认为它们仅仅反映了蒙古与满洲都有尊敬如父者为父的金元旧俗而已。然而浏览《秘史》所记王罕与铁木真活动的史实,即知这种拟父子关系正是北方民族中首领与下属形成尊卑关系的写照。以后一直到民国时期的察哈尔蒙古人那里,和硕(旗)的官员昂邦仍然被他所管辖的属民们看作 “父亲”。⑨而且清朝早在入关以前,努尔哈赤就在体现其政治伦理的《圣训》中强调“君仕天以父,贝勒诸臣仕君以父”的拟父子等级化观念,以后的康熙帝进一步将其阐发为实施统治的“全才”观念,其中帝权的确立即依赖于君主与诸王臣民结成一种一元化拟父子关系。①因此从这一政治逻辑出发,清朝皇帝用“吾儿”式的拟父子口吻称呼浩罕的君主并非双边平等地位的宣告,仍旧属于君臣关系的一种变体。②而浩罕方面对此也心照不宣,故在其本国史书中,将清帝称作比一般君主(汗)地位更为尊贵的“可汗/大汗”(Khaqan-i Chin)。③同样地当帖木儿在相似的外交场合下用“吾儿”的口气招呼远道而来的西班牙使臣时,流露出的也是一种君主对外臣的高高在上的安抚态度。④


二 1970年代以来的傅礼初:从博学的考证天才向全史在胸的新型史家的转变

进入70年代以后,傅礼初的学术取向和关注对象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研究对象上观察,他的兴趣点不再仅仅囿于内陆亚洲的地理范围,而是扩及早期近代化阶段的整个欧亚大陆,并执著于对当时欧亚大陆愈渐清晰的各地区平行发展和横向交流历史现象的追寻与解释;从研究纵深上着眼,他的思考聚焦点逐渐从13世纪以来草原民族的军事征服行为下延到了草原传统对于晚期欧亚帝国政治遗产的长期形塑及其最终转轨;而从学科方法上分析,除了他在上一阶段已经熟练掌握的传统东方学考证技巧以外,现代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学和人类学)的各种理论渐渐对他的研究产生全新的组织结构作用。研究趋向的如上变化昭示了傅氏已经从一位博学多才的考据学家转变为致力于学科沟通而视野广阔的全新历史学家。这一转型本来可以促使他在若干不同的研究领域内同时贡献出丰硕的原创性成果,然而由于他的急逝,最终仅有关于中亚和中国西北的苏菲教派的研究成果基本杀青,其他方面的完善和总结工作则未及完成,可谓“千古文章未尽才”。不过,在此期间他撰写的为数不多的几篇论文对于西方的内亚史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起到了风气转移的作用,以下拟结合它们的内容来具体分析傅氏研究轨迹的转变。

从著作目录系年来看,自1970年以降,傅氏虽未疏离个案性的实证研究,但像当年成名作那样凭借繁密注释让人叹服的长篇大作却再未一见。期间他只发表了三篇以文献释读与注解为中心的论文,分别涉及到一通斯坦因(A.Stein)(1862-1943)在内蒙古黑城遗址获得的托忒蒙古文书札、《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中的一篇回部王公传记、17世纪成稿的一件波斯文文献中的若干段落。⑤这些文章均系他参加国际性蒙古学会议或受邀为学界同行贺寿而作,故篇幅相对都较短,其学术份量和影响力也要明显弱于此前的成名作。这一点与伯希和去世前完成200页以上的长篇论文《火者与写亦虎仙考》,柯立夫在其晚年还发表了朝鲜三田渡碑文蒙古文部分考释的长文形成鲜明对照。⑥显然在学术生命的后半期,傅氏的研究重心不再是像前期那样,着力于对繁难文献进行周密详尽的考证性注释,以此这方面的成绩显得较为有限。若评论者单凭考据细密程度作为裁量尺度,恐怕还会得出其后期成果尚逊色于前的认识。这种没有在考据上更上层楼的原因,实际上应归结为外界学术环境变化引发的作者本人治学倾向的根本性转折。

早在傅氏尚作为博士候选人在哈佛求学时,美国的中国学界曾就中国学今后的前途是应继续沿着传统汉学的旧路前行,还是主动与社会科学交流融会以最终质变为全新意义上的“中国研究”,展开过热烈而重要的争论。其结果促使以注重社科理论,强调问题意识而具有全新范式的“中国研究”渐次取代传统汉学成为中国学界的主流。当时正在美国传统汉学重镇哈佛东亚系接受包括汉学在内的传统东方学训练的傅礼初不大可能对这种明显的学风变迁漠然置之。同时哈佛大学校内的学术环境一直较为多元,仅以与傅氏有过亲密师生情谊的前辈来说,柯立夫堪称严谨笃实,不尚空论而全身心投入文献考据的传统型经院派学者,费正清则是一位重视社科理论与综合分析却又强调现实关怀的智囊型学人,其余像洪业、普里察克、费耐生几位则属于在多个领域内都造诣不凡的博雅通才。长期置身于这样的学术环境下,自然有助于天资极高的傅氏对于种种不同的方法论均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并以兼取众长的开放心态为自己的学术成长独辟蹊径①。试以中国史为例,他所熟悉的成果既有传统汉学型考据著述,又有当时异军突起的施坚雅(W.Skinner)(1925-2008)、何炳棣(1917-2012)等强调以社会科学方法治学的学者们的拓荒之作。当他正式留校供职之后,法国“年鉴学派”第二代中坚布罗代尔(F.Braudal)的系列著作开始进入到其视野中。对比之下,即使到80年代以后,许多强调论从史出的内亚史研究者对于上述这类带有明显“结构-功能”范式的史著依然是缺乏了解兴趣的。②而傅氏对于该学术流派的关注则促使他超越旧有的学科樊篱,以全史在胸的眼光去透视内亚在世界历史中的地位,并进而从宏观上思考欧亚大陆各地区历史的趋同与合流的课题。他的思索答案最终表现在1973年撰写的《全史:论早期近代(1500-1800)的平行化与关联性》。③

作者在文章序言中即将结论全盘道出,相对于此前各地区的独立性历史进程而言,欧亚大陆在时值16-18世纪的早期近代阶段终于具有了共同的一体化历史,而中国也是其中之一;随后又就历史现象中的关联性(interconnections)与延续性(continuties)两大概念作了界定:前者指代各地域社会间发生的交流现象,例如思想观念与制度层面的传播与贸易的联系作用等;后者则指地域社会内部制度模式的贯时性延续。他随后指出为了捕捉这两类现象,研究者必须深入发掘隐藏在政治史和制度史之下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变迁发展,而“全史”(Integrative history)理念的提出正是用以解释这类相互关联的历史现象。为了贯彻这一理念,研究者应该首先观察到地区之间的平行性现象,再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联。傅氏就此对西方的几种流行的史学观作了深刻反思,在他看来,汤恩比(A.Toynbee)的《历史研究》缺乏对世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交流-联系的讨论,而雅斯贝斯(K.Jaspers)的《历史的起源与目的》又恰与之相反:虽然注意到了各文明之间的相似性,却又无法建立起贯穿这些现象的因果联系。至于后出的麦克奈尔(W.H.McNeil)的《西方的兴起》同样缺少对于从中世纪晚期到早期近代的世界共通性历史趋势的考察。他同时也评论了当时在北美史学界流行的重视与社会科学界进行交流的区域研究模式,认为其实践者虽然敏于揭示传统的延续性,但却将寻找跨地域联系的机会转让给社会科学家们,而后者未必就适合承担这类工作。相对来说,只有“年鉴学派”在破除人类历史的隔绝性上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作者随后用主要的篇幅勾勒出前近代时期的七种平行性现象:一,人口增长;二,时代节奏的加快;三,区域性城市的增多;四,城市新兴阶层的崛起;五,宗教改革运动的发生;六,乡村农民运动的高涨;七,游牧化的退潮。以上现象中,作者对于现象五和现象七均有长期潜研的心得,因此总结得尤为精辟,以后在研究中又不断深化。他对其他现象的概括则大体源自对他人成果的借鉴与吸收,反映出作者独有的敏锐批评眼光和高人一筹的史实综合能力。至于这七大现象彼此间的可能联系,论文的最后部分也尝试性地作了初步解答。傅氏认为人口的增长促使历史进程的节奏加快;而经济活动的增多导致城市化运动的提速,并进而影响到宗教价值观念的变革;同时城市中壮大的新兴富裕市民又日益加强对农村的经济控制,故形成了农民运动四处蜂起的重要原因。最后以新兴城市为基础的定居国家实力的愈发强大则促使以往由定居世界和游牧力量维持的势力均衡遭到破坏,传统的游牧人也越来越多地向定居化过渡。

傅氏在70年代以来的执教活动中与不少研究社会科学的一线学者们建立了密切的学术联络,通过这种富有成效的学科对话来分享后者的理论反思,从而使自己这一时期的论文带有明显的概念提炼和理论思辩色彩。和他合作过的社会科学专家们包括了像艾森斯塔德(S.N.Eisenstadt)这样的研究帝国问题的政治学权威,两人还曾合作开设过关于帝国问题的课程。①对帝国政治问题的深入思考促使他在1970年代后期连写了两篇带有较强理论性的论文,首先是提交1978年9月意大利贝拉焦(Bellagio)举行的政治学理论会议的长篇论文《血腥的竞争继承制:奥斯曼帝国、印度穆斯林政权和晚期中华帝国的权力与承袭》。②或是由于篇幅的缘故,这篇应当是其生前撰写的最长论文一直未能公开出版,以后也没有被刊载到他的论文集中,但仍然不时在学界受到有心人的征引评介。根据有关介绍,这篇论文重点讨论的是从金到清的中国、印度莫卧尔帝国、奥斯曼土耳其的皇位继承问题。此前虽然有西方学者对于上述亚洲国家的权力继承模式发表过论述,但多因语言能力的限制,仅满足于使用转手的有限史料,而且其视角也不同程度地带有欧洲中心论,因此得出的研究结论颇显肤浅。作者将晚期的中华帝国、莫卧儿印度和奥斯曼土耳其定位成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内陆亚洲突厥-蒙古型政治遗产的最为典型的三个晚期帝国,虽然从表面上看三者均已定居化和官僚化,并与当地固有的儒教文明、伊斯兰教文明实现了涵化。这项研究可看作傅氏致力构建的内陆亚洲政治史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一大基石。他将这种内亚式的继承原则界定为一种需要借助武力甚至内战才能确定合法性继承人的“血腥的竞争继承制度”(bloody tanistry)。③简要地说,君主位置的继承人需要通过推选的方式即位,但有条件成为候选者的人选不限于以前君主的直系男性亲属成员,而且还可能包含他的旁系男性亲属,因此参与争夺君位的各个侯选人往往要通过流血争斗甚至是武装对抗的内战方式才能决定孰为合法,而最后的胜出者则被认为能力最为出众,因此能够获得大众的臣服和效忠。故这种建立在军事才干基础上的能者为王的继承法则从根本上迥异于定居国家多采取的由先王在生前直接指定未来继承人的模式。甚至当那些源自内亚的征服型政权离开草原直接统治农耕世界以后,仍然长久地延续着这种继承传统,从而为社会撒下了持续动荡的种子。仅以中国历史为例,他就揭示了上述模式不仅普遍实行于鲜卑、契丹、女真、蒙古、满洲各族陆续建立的北族王朝序列中,甚至在随后继承了其政治遗产的汉族王朝中也可发现其踪迹。在他看来,表面上是汉人王朝的明朝即是如此,故其直到15世纪中叶都未能稳固地建立起嫡长子继承制。期间即位的嫡系继承人的地位不时显得很脆弱,容易受到先皇其他男性亲属的挑战。同样地,就继承制度而言,莫卧尔印度和土耳其帝国历史上连绵不绝的继承危机也具有类似的可比性。①故傅礼初对内亚继承模式的概括和分析最终揭示出深受内亚政治影响的中、印等传统农业大国在晚期历史进程中所具有的一种共性,并从世界史的角度梳理出草原传统移植到以定居和农耕为基础的官僚制国度之后所经历的长期延续的规律,从而启发人们用全新的视角来反思过去常用的“涵化”(acculturation)之类的解释模式。②

此次会议之后,傅氏又将他对奥斯曼土耳其继承制度研究的成果扩展为专文,同时将他对草原传统的理论性思考一并整合进论文中,即他生前发表的最后一篇重要论文《奥斯曼帝国中的突厥-蒙古君权传统》,刊载入《哈佛乌克兰研究》中的普里查克祝寿专辑。③这篇后来被证明为引用率极高以至其主要论点还被维基百科网站收录的论文仅长16页附加6条简短的书目性注解,与作者1968年的成名作在学术风格和内容形式上形成了绝大反差,对比之下很难让人认为二者竟然出自同一人之手。如果说旧作属于作者传统东方学考证实力的全面展现的话,那么新作则堪称一位深谙社会科学知识的新型史家所作理论思考的精美结晶。长期以来,相对于俄国来说,西欧的内亚史研究从布勒士奈德(E.V.Bretschneider)到马夸特(J.Marquart)再到伯希和等人,都在延续一种考证先行、见微知著的学术传统,可以说是考史者多,作史者少,至于能从理论上宏观把握历史主题的学人更几近凤毛麟角,个别如赖德懋这样的敢于大胆尝试此类工作的学者又多未受过严格的东方学训练,故看重考据的内亚史学界对其著述的评价褒贬不一。而傅氏文中所作的理论性阐述,却罕见地受到学术背景不同的各方学人的一致推重,因此在以后出版的大多数讨论内亚政治权力结构的西文学术出版物中,均将该文列为重要的参考文献,尽管文中关于土耳其的具体论断尚有商榷余地。④

全文从谋篇布局来看,属于典型的“大题小作”,采取的是从一般法则到特殊个案的演绎法研究思路,而非首先大量归纳梳理材料再提炼概括出结论的求证性论文。理论性的综合分析占到篇幅的近一半,虽然仅有两条注释,却是论文最精彩成功的部分,也是最值得我们关注介绍之处。文章开篇即以横向比较的眼光鸟瞰了突厥-蒙古政治传统对中、俄、印度等国历史进程的长期影响,随即切入正题,论述了草原传统中因君主权力呈现高度个人化,故天然地缺乏稳定性和向心力,但随着游牧政权兼并甚至入主农耕世界,原来的统治传统需要调整转化为帝制政体以克服旧传统中的离心化因素,而农业资源的汲取也有助于防止草原政体在新形势下的分裂崩溃。作者接着回顾了草原政体的诞生背景,认为牧场的划分在部落一级的社会组织下即可奏效,而通常的对外抢劫也可在部落首领的指挥下顺利完成,故均不需要超部落的领袖介入,因此后者的出现不能被解释为草原放牧生活的内在需求。超部落的领袖要把各个部落罗致于麾下服从其调遣就必须保证他们获得丰厚的战利品,因为单个部落无力发动相当规模的战争更无由获取可观的大宗战利品,综上超部落的草原政治组织的崛起必然与征战有关。超部落的政治体中作为领袖的汗王实际上等同于专司对外征战的最高指挥官。在他的权威之下,部落权力趋于消退,牧民大众均为战士,整个社会全盘军营化。各部落则通过牺牲原有的自主性借以换取虏掠物的回报。而汗王的推选本身也要通过候选者相互竞争直至内战来决出胜负,而且在全民皆兵的社会环境下,草原政治中的领袖人选之争足以把每个社会成员都牵涉进来,因此这种冲突和内战波及的层面远比农业社会要深广。习惯上说,从内战的结束即开始了对胜利成果的分配。随着新领袖的正式当选,下一举措就是聚集全力对外征战,否则和平时间一长,即会导致外来战利品的分配停止,从而促使社会自动出现离心倾向。故对于草原政治体来说,战争才意味着统一,和平则必然导致分裂。一般而言,能者为王而非指定继承的血腥竞争法则也保证了汗位的归属者往往也就是最英勇善战的首领,堪称最适合作为统帅以发动战争的人选。这样汗王不断通过卓有成效的征战活动带来的战利品保证了其下属(尤其是各部首领)对其服从效忠,然而这种威信不会原封不动地传递到他的直系血亲继承者身上,因此草原君主的职位远未制度化,本质上只是军事统帅而已。

傅氏随后指出当草原政体统治农耕地域并在表面上实现了向定居型国家的转型以后,官僚机器往往还要花费若干代人的时间才能逐步褪去带有草原传统的君主权力高度个人化痕迹,最终表现在农业社会完成同化了旧有的汗权传统,使其转轨为官僚制帝国的皇权。不过草原政治传统的转变通常需要经历三个漫长周期才能完成。在第一个阶段,君主权力的维系还需依靠部落显贵阶层的支持,但在第二个阶段,君主开始着手有意识地培养出身农业社会的新贵来代替旧有贵族,仅仅在最后一个阶段,与官僚政治紧密联系的趋于制度化的君主制才彻底覆盖了草原政治传统,重要的军政职务均由那些与草原社会毫无联系的新贵担任,而程序化的君主世袭制也由此牢固地得以确立,从而使统治者的个人因素不再像以前那么重要。傅礼初概括的上述步骤实际上是官僚体制一步步吞并和改造草原传统的历程,在这一虽然步履迟缓但总体趋势则确定不移的历史进程中,最高统治者通过官僚机器从农业地区征收到的可观财富和资源为他逐渐克服旧有传统并实现统治精英内部的人才换血提供了物质基础,使得作为皇权代理人的亲信近侍、实行薪金制的常备军等新兴事物陆续取代了旧有的部落显贵和在最初的征服扩张战争中被倚为主力的部落兵。

支撑傅氏内亚史政治体系的另一基石则是他对草原帝国兴起背景的探讨,在这方面,他选取的个案是其最为熟悉同时历来又被视为草原政治发展颠峰的蒙古帝国。其研究成果最后体现在遗作《生态与社会视角之下的蒙古人》中。①这篇论文和前一篇论奥斯曼帝国的君权传统的论文相似,同样是采用演绎法的思路撰成,并以对史实的提炼综合与理论透视取胜,但篇幅长达40页并附有38则注释。与前文不同的是,该文运用的社科理论更多来自人类学而非政治学。傅氏对人类学理论的汲取多源于他和当时尚很年轻的研究游牧问题的人类学家巴菲尔德(T.J.Barfield)的富有成果的学术交流。后者在80年代初发表的用人类学视角考察匈奴政治组织的论文受到傅礼初的很高评价,②并进而启发他用一种新型的坐标尺度来定位游牧帝国的崛起、发展与最后的归宿:以生态视角作为俯瞰整个草原社会历史的制高点,进而综合史实与理论深入探讨草原汗国勃兴的动力机制,最后再配合文化进化的理念解说其最终在历史上的演变走向。可以说,生态、动力与文化进化构成了全文观察以蒙古汗国为代表的内亚政权历史变迁全过程的三大维度。这恰好与七八十年代美国人类学家的最新学术动向是一致的,因为当时的人类学界对上述时髦课题的兴趣和强调已经使得此前曾长期受到关注的王权、王朝传说、象征与政治等传统题目尽数落入冷宫。③

论文的基本架构仍清晰地分为前后两部,第一部分重在阐述草原汗国遵循的共同规律,后面的内容则具体分析蒙古帝国的个案情形。文中一开始在缕述蒙古草原的基本生态特征之前,着重反驳了学界有人提出的将特定的游牧形式与人群民族相对应的解说模式,④也对12世纪的草原游牧部落的多语言性持一种开放灵活的态度。在随后对草原游牧社会的描述中,他将草原生态下常态化的迁徙行为界定为区分农牧社会的最根本差别,并以由此导致的主动性和迅速适应性作为欧亚草原游牧民的主要特性,此外外部环境时和时战的变更不定也促使游牧民需具有很强的适应-选择性。在他看来,迁徙活动因为需要应付随时可能出现的不测之虞,故会催生出部落的领导权,同时锻炼出牧民们的军事技能,因此全民皆兵在游牧社会中不足为奇。草原的生态条件其实并不适宜承载超部落一级的社会组织,粗放分散式的放牧经济也无法像农业社会那样积累起可观的资源财富,从而难于为超部落组织的领袖提供一支供其调遣的常备军。然而游牧社会要从农业社会稳定地获取财富,却超过了单个部落的能力,尤其是要同中国这样的大国打交道时就更是如此,因此草原社会势必也要发展出超部落的政治组织来与之互动。作者的观点基本与巴菲尔德一致,均可视为否认游牧社会自发地存在孕育超部落组织机制的“外部回应说”。①换言之,培育草原超部落政治体的动力机制实际上取决于游牧人对外部物资财富的需求程度和内部生态环境制约性之间的博弈。

与上一篇论文相比,接受了人类学相关理论的本文不再仅仅将对外征战以获得战利品看作游牧社会的超部落组织与农耕世界进行互动的唯一途径,双边贸易也是维持农牧关系的重要渠道,而超部落组织的军事介入才能有效地遏制农业国家试图削减边贸规模的尝试,只是他并未像其同门萧启庆那样把贸易受阻看作北方民族屡屡南侵的最主要原因。②此外,巴菲尔德的提示也促使作者在新作中对“超部落政治体”这一略显笼统的术语进行了细划分类,主要是将其区分为部落联盟和帝国,前者的组织形式较为松散,凝聚的途径并非倚重战争,统治者可以只是名义上的领袖;但后者的组织形式则趋于严密,必须倚赖军事行为作为巩固和团结的手段,统治者还必须有亲信的伙伴(那可儿)和部落大人们的强力支持,此外统治者为了营造出一个草原帝国,尚需在改造社会组织和诉求统治天命上付诸行动:即推行十进制社会组织和宣传君权神授的宗教理念。③

前述理论概括也为论文后半部分的论述搭建起宽广的论述平台,按照作者提炼出的观点,13世纪蒙古政治体走向全面帝国化的动力即主要来自于建构超部落政体的内在需要,期间成吉思汗极其出众的个人能力及其集君主与祭司身份于一身的权威形象也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因此他个人长久树立起的崇高威望可以确保其生前指定的继承人窝阔台不必通过传统的血腥竞争法则就顺利即位,帝国也因此避免了动荡和纷争而继续存在。不过窝阔台即位后仍然必须通过对外扩张以猎取新的胜利成果来保持帝国的稳定与巩固。故帝国要持续存在就必须使征战常态化。作者其次还从生态环境的比较出发论述了蒙古的征服活动为何比此前突厥人的西迁更具破坏性。他认为后者首先入居的是中亚沙漠化草原,在这种生态条件下,牧民需要与定居民建立起一种和平的经贸交流关系,因而形成了密切的沟通互惠机制,游牧人也明白了与定居民和平相处的重要性,再加上他们后来也皈依了伊斯兰教,使得彼此的文化宗教隔阂也得到缩小,以后即使当他们进一步西迁到中东地区,情况仍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相反蒙古草原与南方农业区域之间却由于明显的生态差异未能建立起这套机制,故导致草原社会长期以来是借助于一套勒索(extortion)机制(无论是抢劫或者贸易)来与农业区域实现互动,而蒙古入侵初期对农耕区的毁灭性破坏正是这种机制的一种体现,不过随着蒙古人在农耕区的长久定居使得他们的统治政策也逐渐改为直接统治和经济剥削(exploitation)。至于蒙古人的文化变迁问题,傅氏只接受在中亚和西亚的蒙古人皈依了伊斯兰教的观点,除了指出伊斯兰教是一种适合游牧人信仰的宗教以外,他还强调了苏菲长老在其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相反,他对有的学者所持的蒙古人汉化或者儒化的论点评价不高,认为儒家伦理和汉化佛教均与草原观念格格不入,故难以对游牧人产生吸引力。④

文章的最后章节分析了相对统一的蒙古帝国在经历了三代人的时间以后逐渐走向分头发展乃至分裂的原因。他在指出了一系列草原社会不利于持久统一的固有性因素以外(流动性强、继承模式极不稳定,草原生态条件难以承载较高的政治组织等),特地强调了成吉思汗生前采取的分割国土以分赠诸子做法的负面性,指出其对建立集权制国家而言不啻是一大倒退。诸子后人之间为汗位继承权的归属和争夺地盘而愈演愈烈的冲突则使帝国分裂的趋势不可逆转。由此可见,作者尽管重视演绎法则的运用,但在涉及到具体历史问题时,还是没有忽略对相关史实作一种历史主义的澄清,这又是他和一般人类学家所不同的地方。此外作者还在解释蒙古帝国为何在1242年突然停止对已入侵地区继续进军的原因时,明确反对塞诺提出的生态学理由,辩称如果是因为当地草场的面积有限迫使蒙古骑兵不得已撤军的话,那么为何蒙古军队后来却一再侵入草场面积更加有限的华南甚至东南亚呢?故他仍然将之归结为突发性政治事件(指大汗去世)产生的直接后果。①因此傅氏对生态因素的重视并未使他陷入到一种决定论的地步。当然因为生态视角在全文撰写中所起的制高点作用,所以有的论者把他和专攻中东突厥人历史的J.M.Smith看作是两位从生态高度阐发内亚游牧人历史的代表人物,并将这一思路的形成归结为作者从经济的立场上考虑问题。②傅氏的这一遗作发表以后,遂和前文前后贯通,粗略地描绘出一幅内亚游牧政权从崛起于草原的超部落组织到最后完全转型为定居国家的历史长卷,也初步建立起作者内亚政治史研究体系的基本框架。该文的学术影响并不仅限于欧美,研究相关问题的日本专家也认为它是从事游牧国家性质研究时所必须参考的一篇文献。③

作者在生前的最后十年间还以其出类拔萃的史才和史识,受邀为《剑桥中国史》和《剑桥内亚史》(第二卷)撰写相关的章节,可惜由于后一著作的中途取消,原已完稿的内容一直未能公开刊布,仅在有机会寓目的个别学者文中得到引用。④唯一正式出版的是他为费正清主编的《晚清史》(上卷)撰著的关于清属内陆亚洲与清俄关系的三章,他也是该书中撰写篇幅最多的一位供稿人。⑤它的出版使其学术能力再度得到学界的肯定。何炳棣在书评中明言傅氏供稿的内容才是全书最为新颖而有用的部分,并盛赞他不仅精通多种语文,而且在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上也造诣精深。⑥类似的褒扬之语也出自英国学者伊懋可的评论中,后者特别肯定了他对内陆亚洲在清代历史重要性的叙述有助于纠正西方学者习惯从海洋视角审视清朝对外交往的偏颇之处。⑦以上两位学者都是提倡强调用新的社会科学理念来推动历史考察的新型史家,他们的有关评语表明傅氏凭借其个人的才华和辛劳,成功地把原先在西方只有少数专业人士问津的内亚史整合到更为广阔的学术领域中,并引起了从事其他方向研究的学者们的热切瞩目。可以说近30年以来,内亚史的地位在剑桥世界史体系中的逐步确立与日益重要即与当初傅氏的出色工作直接相关。

总之,综览傅氏70年代以后的工作成绩,鲜明地表现出由博雅的考据专家向一位既有强劲实证功力,同时又精熟社会科学理论的全史在胸的新型史家的转变。令人惋惜的是,作者的英年早逝彻底中断了让人称羡不已的学术前景,也使学界同行对他寄予的厚望遽然落空。不过,本文下节的论述旨在表明傅氏留下的学术遗产则被随后的许多学者广为继承并发扬,他们的共同努力促使逝者生前开辟课题的学术水准终于达到了目前的崭新高度。

三 傅礼初对西方内亚史及相关领域研究的影响

作为一位具备多方面素养并擅长科际沟通的现代史学家,他的学术研究吸引了不同治学取向的学者们的重视,虽然他们的研究领域和学科背景各不相同,但均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对傅氏的学术体系有所发展。本文在以下的论述中,将这些学者根据其职业身份和专业方向划分为几个学术群体,首先关注的是汉学研究群体对其成果的回应表现。这批受过文献学训练因而擅长使用汉文史料的学者多致力于对中国史上的北族王朝的相关研究,故傅氏的观点很自然地被他们移用到蒙古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中。

杨百翰大学韩大伟教授专攻从五胡十六国直到辽代的北方民族政治史,他在阅读了80年代以来出版的剑桥史系列中的匈奴章节之后,有感其中对相关问题的写作篇幅安排得颇为有限,而且近年来又涌现了众多与之关联的新著,故以“论匈奴的兴起”为题,试图把这一课题放置在游牧人的大背景下从文献学和人类学等多侧面予以考察。作者大体承认了由巴菲尔德和傅礼初提出的草原社会无法自发地产生超部落组织的理论模式的有效性,强调了中原王朝的统一和输入草原的贡品成为匈奴兴起的先决条件,他同时也对傅氏提出的战争有助于保有草原帝国统一的观点也深表赞同。①作者此前还发表了从更加宏观的层次上考察草原政治的论文《论传统游牧社会中的英雄合法性》,集中探讨草原社会中领袖需要具备的个人化因素如何转化为统治合法性。②论文对这类个人化因素如血统与出身、掌控宗教的能力与领袖的英武善战气质等的论述均以傅氏的《蒙古人》一文的基本观点作为先导,随后在着力论述草原政治体的继承模式上,作者再次借重于前者生前提炼出的“血腥的竞争推举制”概念。该文的新贡献实际上即是将傅氏的基本论点推广到其论文未曾涉及到的隋唐时期的突厥汗国等草原政治体上,结果证实了其分析模式对于这类新个案的适效性。

至于在时段上介于匈奴和突厥之间的鲜卑人,他们所建立的北魏等王朝也被学者们按照傅氏的理论加以重新认知。其中韩国学者朴汉济对于其理论中关于游牧君主即军事首长的定性非常重视,在这一观点的启示下,他钩沉史料,认为北魏的君主(也包括最早的十六国时期的首领什翼犍等)即具有类似的性质,故要通过反复征战以树立权威,并以战争所得来犒赏其族人,从而取得上下的效忠与拥护。可以说在北魏前期,体现草原君主特征的这种皇帝亲征—掠夺—班赐的模式已经趋于常态化,只是到后期由于赈恤的推行才逐渐淡出视野。③此后艾安迪在没有提到傅礼初研究的情况下,同样把北魏太武帝和东突厥颉利可汗遇到的内部政治危机与此前的军事远征未能实现广泛分配战利品的后果相联系,认为两者确有内在的关联。④加拿大华裔学者陈三平则注意到傅礼初1978年的会议论文中提到了隋末唐初宫廷内部出现的与继承权紧密相关的父子冲突与草原政治遗产的联系,他于是将研究的焦点投向安史之乱之前的整个唐朝前期,进而将这二百年间发生的若干次围绕继承问题产生的皇室内部的纠纷冲突均用“血腥的竞争推选制”这一突厥-蒙古型政治遗产来疏通解说,以此作为论据基石并结合其他考察以论定唐王朝的“鲜卑-汉人”联合统治的性质,否认学界公认的唐朝是较为典型的本土型王朝或者是已经基本汉化的王朝。①此外他还在另一篇论文中发挥傅氏曾提出的中国古代的“天子”一名最终来自印度-伊朗宗教世界中的普世性神祗的观点,试图论证周代的天子与中古时期北方民族常见的首领头衔“莫贺弗”均本自伊朗语中的“神子”(Bagapuhr)一名,但后者传入到草原以后则经历了贬值的过程。②上述两文的基本结论皆极富争议性,目前还未被多数学者所接受。③总的来说陈三平的这类研究结果称得上是在汉学研究的视域下将傅氏的相关理论和学说发挥到极致的表现。

傅礼初在对游牧人对农业区域的军事行为加以分类时,认为抢劫(raiding)农业地区的行为尽管由单个部落即可实施,但却并非获得可观财富的常态化途径,因为城镇皆由驻军戍守护卫,故即使奏效也只配看作一时有利之举。④研究契丹与中原关系的N.Standen则根据军事学家的概念诠释将抢劫重新定义为一种取得主动和优势的策略,意在实现低代价高收益的有利回报。这种策略要求限制军事行为的实施规模,而在选择出击目标时具有灵活性,尽量避免直接交战,达到目的后即迅速撤退。在他看来,北方的契丹与南邻的五代王朝均经常采用这一策略说明其是边界环境、政治局势和经济需求的共同作用下的产物。这一结论对于傅氏和其他学者的学说理论中均通常仅考虑抢劫行为与游牧人的经济关系来说是新的发展。⑤他还在另一文章中吸收了傅氏关于君主领导权的巩固与征战的联系的观点,但更加突出军事征战所带来的政治成果,并具体结合耶律德光两次介入中原朝代更替的史实指出契丹君主的发动南征主要是出于政治取向,即建立起驱使中原王朝服从其权威而非统治的政治格局,并宣传自己得到天命佑护以有力地巩固其现有统治地位。⑥ N.Standen的以上研究实质上是尝试重新以政治导向来平衡傅氏理论中较多强调经济的一面。

傅礼初1978年会议论文中还对女真的继承模式发表过评论。他认为,女真超部落政治体的继承模式虽然也是竞争推选制,但更接近于阿拉伯牧民,而非像草原上的突厥-蒙古型游牧汗国那样充满暴力争斗色彩,故不属于“血腥的竞争推选制”。对于这一基本论断,熟谙金元史料的华裔学者陈学霖(1938-2011)特在1998年的国际阿尔泰学年会上提交论文进行修正。他将女真政治实体的发展划分为两大阶段,分别是女真建国以前的部落联合阶段和1115-1234年的建立国家阶段,并分别研究每一阶段中所发生的继承权之争。最终他指出女真人的继承模式与草原游牧社会仍有较多的可比性:在前国家阶段也是兼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两种承继模式,看似颇有秩序却并不能杜绝内部围绕继承问题发生的冲突;而当金朝建立以后,能够相对平稳地实现权力过渡的机会更趋有限,尤其是在太宗朝结束以后,好几位皇帝的上台与流血的政治斗争直接相关,在此期间以温和方式顺利即位的情况反而较为少见。故女真的继承情况总体上应更近于草原模式,而这种内部冲突不仅阻碍了其征服扩张,而且明显地削弱了金朝后期抵抗蒙古入侵的力量。⑦

深受傅氏学术影响的另外一个与汉学研究有关的学术团体是近20年来渐成气候的北美“新清史”研究的代表人物,其中的几位学人均在研究生阶段修习过傅氏开设的清史及满语文献阅读课程。虽然傅氏早期对满语文献的独立价值未能认识到位,但到80年代初期即明确修改了自己的观点,对其重要性作出了客观的评价并鼓励清朝史研究者在满汉文献对勘上作出成绩。① 从现阶段发表的成果来看,新清史的代表人物并未将满汉文献的精细对照研究作为学术突破的主要方向,②不过他们一致对傅氏有关清史的基本定性非常重视,并以之引导个人的具体研究。傅氏的清史观可以尝试性地归纳如下:一,清史的主要时限位于1500-1800年间的世界早期近代化阶段中,此时中国的历史已经走出了独立发展的轨道,转而融入到世界历史中,因此与此时期世界其他各主要地域的历史具有趋同性和相似性。二,清朝和同时的土耳其、莫卧尔印度、沙俄及萨法维波斯等帝国一样,均长期保留了相当的突厥-蒙古型政治传统,因此也就具有横向的历史发展可比性,而这些政权的君权传统最终均可上溯到13世纪的蒙古帝国那里。三,在1800年以前,清代的历史焦点集中在内陆亚洲,其重心也相应落在清朝对这一广袤地域的征服和治理上。此后,绵长海疆的突出地位才日渐压倒了亚洲腹地。

柯娇燕(P.K.Crossley)在1992年的评论文章中,接受了傅氏关于汗权产生于军事征战需要以及由此所遵循的“血腥的竞争推举制”等观点,以此论定汗权并非是官僚机器中代表个人权力无限制的最高职位,而是需要和部落一级的首领取得协调与合作的一种权力。而正如傅礼初分析的奥斯曼君主从汗到皇帝的转变一样,清朝也在历史上留下了类似的轨迹:即由早先努尔哈赤创造的汗权逐渐向以后的皇权演变。这种趋势表现在合议的政治运作形式让位于个人独断,官僚制的作用影响逐渐成熟,满洲贵族的权力下降,最后到乾隆朝末期时,普世性皇权的诸种象征表现形式也陆续出笼。惟与土耳其不同的是,清朝的汗权基础是建立在对八旗的控制之上,汗与旗人自然形成了主子-奴才的关系格局,它以后虽然因为汗权向皇权的演进而松弛弱化但并未彻底消解,故皇帝对于旗人来说始终是他们的汗王。③

上述论点后来在她的专著中得到详尽深化与展开,以至于对“汗权是如何转化为皇权的”这一傅礼初式命题的探求成为横贯全书的中心叙述线索。首先书中的序言部分回顾了傅氏学说对其研究的启发性,并且用早期近代皇权(early modern emperorship)和普世性(universalism)之类的概念来定位清朝皇权的终极发展方向。正文的论述则从后金国写起,作者将努尔哈赤大半生的政治作为概括为仅仅追求一种军事化的个人对权力的独占而已,他只是最后迫于新征服的辽东汉人的数量众多及对其暴政的激烈反抗,方着手创造新型的政体形式,并使其开始带有一丝皇权统治的色彩。作为继任者的皇太极大幅度改变了对汉人的敌视政策,还将部分归降的汉人编入到旗下组成汉军,同时大力推进可以吸纳汉人书吏阶层的职业化官僚机构的建设,并通过重新确定族名和整合祖先传说以操控原东北各部落民的政治认同。1633年察哈尔林丹汗的败亡使皇太极获得了深富政治象征意义的传国玉玺,后金国由此开始加速朝帝国体制转变,最终清朝的建立标志着后金汗国和北元末裔汗国的共同终结,汗王本人也成为皇帝,同时又是成吉思汗和忽必烈的名正言顺的继承者。在此期间,藏传佛教的大黑天崇拜也开始受到统治者的信仰。简言之,皇太极凭借政治上重新组织旗制,使得原有的地域文化关系能够承载起政治认同,进而为其在政治权力上的诉求建立基础。清朝入关以后,从顺治到雍正的三位皇帝的主要业绩均围绕军事征服这一事业,同时像康熙这样的君主也力图表现自己的多民族“共主”的形象:既是汉人心目中的符合儒家道德标准的圣明之君,又是蒙古人值得效忠的成吉思汗的后继者,还是藏人眼中的遵从佛法的统治者及上师大德的弟子。而到了乾隆统治的中后期,随着征服的停止和帝国疆界的固态化,普适性成为皇权诠释和建构工作的中心。皇帝个人被认为超越一切文明,出于本能地全知全能,足以澄清各种文化的界限,其自身即代表着最高原则。普世性皇权自此凌驾于一切文化之上,众生也只能依赖它赐予的力量,才能像佛教徒那样获得超度。也正是从这时开始,建构皇权的主力从先前与军事征伐和实际疆界打交道的那些探险者、测图专家、军器制造者等转移到了现在的这些艺术家、史学家和歌功颂德的诗人文士等身上。最为典型的就是善于描绘皇帝君主象征性面貌的外籍宫廷画家郎士宁和投身于四库全书编修工作的学者群体。①柯氏在著作中还屡屡引征世界史的资料,以论证清朝后来对“早期近代的普世性皇权”的建构在当时是一世界性现象,试图在傅礼初的“全史”学说的基础上更加细致地确定清朝在早期近代中所站的位置。不过,相对于傅氏所具有的实证型史家的那种近乎单刀直入似的明快文风而言,柯著文中的遣词用语充斥着语汇的转喻引申含义,还过多地引用东亚和内亚以外的世界史案例,因此对于不熟悉后现代文本解读背景的非西方读者来说远比领会其他新清史著作更加困难。而从该书的架构安排和诠释先行的研究路数来看,它也很难说是传统意义上的实证力作。故柯氏著述体现出一种有别于传统汉学研究的时新学术路线对于已有理论的改造和拓展。

欧立德(Mark C.Elliott)是在民族性(ethnicity)出现时间问题上与柯娇燕观点截然相左的另一位更为年轻的新清史代表学者。他将满洲民族性中诸要素开始构建的时间上推到入关以前,并一直影响到晚期。它们包括了神话化的族源历史、旗人内部绵延相续的宗族谱系、其生活的地理空间和像长白山这样构拟出的共同起源地以及与汉人、蒙古人、朝鲜人不同的语言、服饰和生活方式等。②欧氏将上述论述的理论来源上溯到傅礼初《蒙古人》一文中对于部落内部认同性的陈述:“草原部落都有其自己的传统、惯例、风习和关于其共同祖先的神话。如果部落内部实际上是由不同语言或种族起源的人群混合组成,那么上述这些层面就会促使其统一起来并共享认同观念”。③在他看来,这一概括列示出的系列指标适宜作为决定人群间认同差异的民族性的组成元素来加以考量,而17世纪的历史记载也证实了这样做的适效性。看来傅氏最初关于草原社会部落认同的基本叙述经过调整后也可以被移用到所处自然环境迥异的东北民族中。此外,虽然清朝自顺治以后仅仅在康熙时期才发生过诸皇子间的明显继承纠纷,而它能否运用“竞争推举继承制”模式来加以诠释尚有疑义,④但欧立德在其著述结论部分关于满洲政治特性的讨论中还是全面吸收了这一概念,用来概括清朝统治者放弃汉化的嫡系长子继位制而将皇子本人的能力素质作为选拔继承人最重要标准的政治原则,并视其为清朝有为君主的比例高过其他王朝的原因之一。⑤

与前两位学者重视意识形态和满洲民族性的研究视角不同,原先专业为清代华南经济史的濮德培(Peter C.Perdue)在90年代后期逐渐把研究重心调整到了清朝入关以后对西北内陆的持续性经略。按照傅礼初对清史的定位,清朝对内陆亚洲的征服和统治使得中华帝国的领土到18世纪时已经扩大了一倍,成为决定以后中国历史命运的头等大事。其历史意义足以和当初满洲入关经略汉地的“洪业”相媲美。不过美国清史学界长期以来关于这两大“洪业”的研究程度极不平衡。魏斐德(Frederic E.Wakeman)早在1985年就出版了叙述清军入关及统一中国内地的上千页巨著,它大概称得上是20世纪美国清史学界推出的篇幅最大的专书。①然而足足20年过后,才由濮氏完成了关于另一件“洪业”的大作。也正是在这段时间里,美国清史学界悄然完成了从传统清史向新清史研究的转换。濮氏著作的基调在1998年即趋于定型。《国际历史评论》杂志于该年出版了一期以清朝边疆史研究为主题的专号,其中名为《关于诸帝国的比较:满洲政权的殖民性》的开篇导论即由他提供。②该文显然深受傅氏清史观的影响,即强调处于早期近代阶段的清帝国同当时世界上的多个其他帝国一样,具有多方面的相似性,然而濮氏在此基础上更明确地将带有强迫色调的“殖民性”赋予清朝在内陆亚洲的统治,而不像傅礼初在剑桥史的写作中更多地将清属内陆亚洲的政治变迁看作其被一个单一而不断汉化的中华帝国吞并、消化和吸收的过程。另外傅氏坚持认为,清朝征服内陆亚洲仅是出于防止敌对强国的兴起,而与经济利益无关,其结果也确实有效地保卫了中国本土。③这种以攻为守的观点虽然同样重视军事征服,却与濮德培之说有显著的轻重之别,原因在于傅氏一定程度上承认“汉化”效果,而后者论文则从根本上要推翻它。

濮氏新著中将清朝的参照对象主要锁定为欧洲体系中的各国,而非局限在傅氏考察过的几个具有内亚政治传统的大陆型帝国。他指出直到18世纪中期为止,清朝和欧洲各国的历史都具有很强的可比性:两者共同经历着塑造国家(state building)的过程。这一过程均由对外战争直接启动,为了赢得战争所必须进行的军事动员会涉及到国家的方方面面,最终驱使政府主动在财务、征税、通讯、商贸等层面上采取重大改革措施,由此促成国家的塑造。清朝同准噶尔汗国的长期对抗即为其改革国家提供了全面的刺激机制,然而当清朝的征服活动于18世纪后期随着准噶尔汗国的垮台而终结以后,这种由势均力敌的劲敌赐予的激励性动力机制随之失效,清朝的塑造国家过程也告一段落,最终使王朝由盛转衰,与继续还在这一道路上前行的欧洲国家的差距也从此扩大。④此前魏斐德的著作中已用过这一“竞争才能促使进步”的理论来理解清朝的衰落,然而他与濮氏全然相反,认定清朝在内陆亚洲的对手始终缺乏对等的实力来促使其主动变革体制,因此清的衰落自初期成功地恢复政治稳定(至康熙平定三藩为止)以后就变得不可避免。⑤此外,新著中还有其他与傅礼初的研究存在学术渊源的地方。后者在论述道光年间清朝批准与浩罕的议和协定时,不忘指出其中的几款基本内容以后又被移用到和英国签定生效的条约中,以此证明清朝的陆疆政策和海疆政策存在相互关联。⑥濮氏也认为清朝过于依赖其处理内陆亚洲的策略经验,以致试图把它们挪用到沿海地区,然而由于这些经验策略的奏效性受到明显的地域限制,所以一旦转用于沿海和内地则很难取得预期的功效,最终造成的后果即清朝对于海上列强的威胁反映迟缓无力。⑦

同样关注清朝在西北扩张问题的另一位代表性学者是米华健(JamesA.Millward),他在一篇论清朝兴起的宏观时代背景的文章中,以傅礼初《全史》中的历史定位为基准,重申了1500年以后包括清朝在内的欧亚大陆的新兴帝国群的共同特征:一,延续蒙古帝国的制度风习传统,尤其是在军事体制和尊崇成吉思汗系后裔的高贵血统这两方面;二,均与有影响力的宗教派别结盟;三,试图将草原与农耕地带联为一体,即一方面保留发源于内亚的礼仪、军事和行政组织等要素,另一方面又吸纳来自农耕区域的税收机制、农业耕作、筑城定居等要素。而在随后全文的具体论述中,他也常常受到傅氏实证考察的影响。例如他同样选取了土默特俺答汗和北疆准噶尔汗国作为由游牧转向定居的例证。①他还在另一文中,先是指出清朝继承蒙古帝国政治传统的具体表现:一,实行满蒙联姻以显示其承袭了成吉思汗的高贵血统;二,像蒙古统治者那样亲近藏传佛教;以后又将清朝在西北的扩张“洪业”解读为其参与到一场争夺蒙古帝国瓦解后留下的巨大政治遗产的国际化较量中。②上述极富争议性的观点在学术内在理路上均系傅礼初清史观的极度化推衍。③

从上文对新清史研究中的几位代表学者的评述来看,可知其研究多强调以“上溯”和“比较”作为基本的观察视角,所谓“上溯”的观察法显然是在与当初傅礼初提出的清朝君权的源头应追溯到蒙古帝国政治传统的观点进行对话,而“比较”的视角其实又是在回应傅氏“全史”体系中对早期近代相似性的论述。所不同的是,傅氏如同他所处时代的多数清史学家一样,始终坚持的清朝最终在相当程度上趋于“汉化”的论调则被新清史彻底摈弃了。④

与汉学家和新清史研究群体不同,西方世界中真正利用非汉文文献进行研究的内亚史学者群实际上是由多个内部划分的很狭细的专业构成的庞杂大群体。他们之中有的专攻满、蒙、藏、突厥等源自内陆亚洲的诸语言文字,还有的则在伊斯兰研究上受过特别训练,长于阅读利用阿拉伯语、波斯语、乌尔都语等史料。一般来说,除了满学家群体和像哈密屯(J.Hamilton)等个别学人以外,汉学至多只是这批学者的大学辅修科目,因此他们难以游刃有余地援引浩如烟海的汉文文献,自然也就对元朝、清朝以外的中国其他北族王朝缺乏专业认知。⑤然而自90年代以来,个别内亚史学者对于探讨北族王朝的整体演进规律也产生了浓厚兴趣。其中的代表人物满学家狄宇宙(Nicola Di Cosmo)还发表了长文《内亚历史上的国家形成与分期试论》,试图全面阐释从匈奴到满洲的北族王朝的历史演化轨迹,以修补从前傅氏内亚史体系中对于从匈奴到突厥的“前蒙古”时段着墨不多的缺陷。⑥

作者在解释游牧国家产生的现象时,一方面认可了傅礼初所持的草原游牧经济不足以从内部孕育出超部落政治体的观点,但另一方面又不完全赞同草原国家的诞生看作是对农业社会出现国家的一种回应,故采取带有一定折中色彩的“危机应对论”予以解说。它强调草原经济的脆弱性导致游牧社会的高度不稳定并始终存在低烈度的暴力行为,而在国家出现前夜的阶段,暴力行为呈现出蔓延和扩大的趋势,进一步造成游牧社会的失序、家族的分裂和部落的瓦解。与此同时,危机的肇现又释放出全新的能量最终促使部落组织被完全改造成新的超部落政体。作者将此处的‘危机’定义为一种全面恶化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局势,可以是自然灾害或环境变迁,但更关键的则是由多种力量和要素触发的以部落为核心的既有社会关系的断裂和坍塌,在此基础上才会促使个人能力极其出众的领袖重新把大众团结凝聚在一起,锻造出新型的超部落政治体,并为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征战而实现了在领袖高度集权体制下的社会整体武装化。以匈奴的兴起为例,狄宇宙认为秦将蒙恬的北击匈奴并夺回河南地即构成了一次针对草原游牧民的‘危机’,而冒顿凭借培植个人亲信以弑父自立的举动即具有重组社会精英阶层以应对危机挑战的意义。惟其如此,草原社会才能有效地克服危机。他同时声明,固然并非所有危机都能促使国家出现,但在后者产生之前,则一般都会有危机降临。此外,他对游牧社会整体武装化目的和意义的详尽论述则继续阐发了傅礼初此前对游牧社会中领袖权力和征战需要之间关系的既有思考。

在论文随后对内亚政权的分期中,他详细提出了“四期说”的模式:第一时期是“贡物帝国”阶段,从冒顿崛起到突厥建国之前;第二时期是“贸易-贡物双元化经济基础的帝国”阶段,从6世纪中期的突厥建国直到契丹兴起之前;第三时期为“二元制帝国”阶段,从10世纪初期的契丹建国直到大蒙古国时期,期间的辽、夏、金、大蒙古国均直接统治汉地的一部分,并实行分别针对汉地和内亚的不同监管机制和榨取经济资源的形式;最后则是“直接征税制帝国”,从1260年的元朝建立直到清乾隆统治结束,这一时期的元、清已经完全统一了中国,故可以将征税制施行到整个汉地,而到最后满洲人及其宫廷中的内亚特征业已趋于淡化或仅具象征意义。和傅氏的概括相似,作者也把帖木儿王朝和奥斯曼土耳其王朝列入其中。就整体而言,这一模式可以看作对傅氏内亚历史体系中草原国家因逐步入主农耕地区而渐渐定居化和官僚化论述的发展,同时作者依然也将内亚政治体从农业区获取经济资源的途径变更作为政体演进的动力杠杆。①上述分期可看作内亚研究模式的较新进展。

傅氏在哈佛之一的学生涂逸珊(I.Togan)长期研究蒙古帝国兴起前后直到后蒙古时代的内亚历史,后来出版了以研究克烈部为中心的全面论述12-13世纪草原秩序及其政治逻辑的专著。她在书中将前蒙古帝国时期的克烈汗国定义为仍然延续部落秩序的酋邦(chiefdom),并以大众对王罕为争夺领导权而戕害兄弟之举的普遍反感为例,认为部落秩序下的草原社会更强调亲人之间的共存,故即使对于争权斗争的失败者也不能随意杀戮而是多代以驱逐或流放,否则即会受到谴责并背上‘不合法’的罪名。因此,残害手足的“血腥的竞争推举制”虽然适合帝国秩序但却不符合前帝国时期部落秩序下的权力继承法则。②这一观点有助于人们重新认识傅氏概念的适用范围。另外傅氏的研究体系中将游牧君主通过分配战利品维系统治地位置于草原政治的中心环节上,而途氏则对“分配”(distribution)这一概念作出整饬,代之以诠释层次更加丰富的“再分配”(redistribution):它不仅是指代分配战利品之类的实际行为,而且还具有观念上的意义,符合草原社会高度流动化、分散化的原则,因此渗透到各种领域中,是理解草原政治逻辑的关键所在。在她所提供的12-14世纪前后草原政治的演进图示中,内陆亚洲经历了从部落进化到帝国然后又再度部落化的螺旋过程。在第一个阶段也即部落秩序下,再分配的权利仅限于部落首领,并伴随着政治上的分权结构。而到蒙古帝国时期,部落秩序被新的政治秩序取代,政治上的集权原则代替了分权机制,而再分配原则也经历了明显变化,这种权利逐渐可以延伸到帝国的征讨大军中的所有成员以及大众身上,同时重要的职位对于全体社会成员保持了开放性:有能力者不论出身即有机会担任。整套机制背后反映出财产和权力彼此分离的精神。最后到14世纪以下的后蒙古时代,社会重归部落化,有能力者即可取得首领的位置,集权又改为对权力的共享形式,但再分配的原则却没有改变。①同书还接受了《全史》中寻找“水平联系”的理论主张,试图勾画出蒙古帝国兴起之前,中国内地、中亚、近东等几大农耕区域的社会发展近似性。②

涂逸珊对草原“再分配”作用的评估在一定程度上启发了J.Paul对草原社会中职业军人阶层出现过程的研究。他赞同将再分配视作维系君主与侍从之间的纽带的认识,并具体将其形式分为几类:直接瓜分战利品、赐予采邑、领取固定的薪金等,同时强调首领阶层可以通过启动再分配外来物品的进程促使国家政体的形塑或者使其继续维持运转。在游牧社会国家化的进程中,君主需要锻造出一支有别于部落大众的高度效忠听命于己的脱离了部落组织的常备军,以形成能够有效地应付战争频仍现象的职业军士阶层,为此就必须采取再分配形式中的固定薪金制供养这一新生力量。而要顺利实现这一要求,游牧政权就必须直接对所占领的大片农耕区域实行有效而稳定的统治,以确保从中征收到足够的税收,遂通过再分配的途径以薪金的方式转化为职业化军人们的生活开支,进而使他们从需要考虑日常生计的游牧大众中分离出来。若以上步骤环节均能顺利实现的话,那么不仅可以使原先人数有限只起拱卫作用的亲兵集团逐步成长扩充为规模可观的常态化军队,而且君主的个人高度集权也会随之有了保障并最终促成游牧政权完全转化为定居型的国家。③故通过几位学者长达二十多年的不懈研究,分配这一重要资源调控手段在游牧社会国家化过程中的作用才得以凸显。

傅礼初70年代末在论及超部落政治体的兴起时,曾将民众与大汗的关系生动地比拟成齿轮与机器,以表明在大汗权威的凝聚下,部落民众均被铰合进一台战争机器中,草原社会由此全面军营化,平民自然都成为了出征的战士。④最近川本正知重点以蒙古帝国的征服战争为个案,重新考察了在战争机制的驱动下游牧社会军事化的一般进程并兼及对定居人口如何施以控制的问题。作者指出,出现在征服战争之前的 “部族战争”阶段已经造成旧有社会组织高度流动化,大批家族经历解体和重组的过程,从而促成游牧人财富资产的再分配。而当时的各大部族联合体也都形成了全民皆兵的体制,其首领即是部族军的指挥官。随着成吉思汗的统一草原和旧有部族的消失,早在部落战争阶段末期就已出现的十进制军事单位法则得到了全面的推广,在此基础上诞生了形式上以千户军为核心的新部落体制和大汗个人的亲卫军。上述军队又在大汗家族及亲族功臣中进行再分配并辅助以游牧民的人口调查与户籍登记工作。因此每当蒙古大汗需要发动对外征战时,可以根据户籍资料确定出征兵力并分摊到大汗家族中的各位领有下属人口的亲属头上。而从窝阔台时期,征战兵力中又增加了相当于镇守新征服边境地区的探马赤军。征战军事行动结束以后,还要再次按照草原上的办法对新征服地区的人口情况登记调查并予以分配,以确保征战的胜利成果能够全归大汗家族和军事支配阶层享有。⑤据此人力资源自身也需要被及时有效的纳入到再分配的体系中以便为战争机器的全面发动作好准备。

傅礼初在《蒙古人》中对于在位时间甚短的蒙古帝国第三位大汗贵由的表现评价偏低,他认为因为贵由生前未能通过“血腥的竞争推举制”战胜一直对其报有敌意的拔都,因此他的承袭汗位在一定程度上不能算是名正言顺。①他的另一位学生金浩东后来在一篇重新肯定贵由才能和政绩的翻案论文中对此观点作了辩驳。他首先指出其父窝阔台生前选择失烈门作为继承人一事并不意味着后来贵由的即位属于僭越,因为草原政治中继承人凭借先王生前的指定而顺利继统的情况远少于候选人依靠实力在竞争中胜出的情形。而贵由本人也确有超出其他人选的优势之处:年长、在经验和勇武方面颇有能力,再加上其生母的鼎力支持。贵由继位的合法性也确实得到了绝大多数蒙古显贵的承认,对此当时还留有对其集体效忠的书面誓词为证。另外当他亲政以后,也确实筹划过继续西征以符合大汗英武形象的举措。②

傅氏同一文中对随后执政的蒙哥大汗的评价是:一,如同成吉思汗和窝阔台那样是名副其实的独裁君主;二,在拔都的支持下通过权力斗争的方式登上了汗位的宝座,在此斗争中除掉了敌对阵营中的多位王公;三,作为回报和妥协,协助其登位的拔都统领下的封国得到了独立发展的机会,渐渐脱离大汗的统治轨道。③次年爱尔森(Thomas T.Allsen)出版了有关蒙哥生平的新著,书中同样以傅礼初关于战争对应统一的论说来解释为何蒙哥即位后不久就急于准备大规模的对外征战,同时也不忘指出蒙古君主作为世界征服者的天命职责也对他个人的所作所为产生了推动作用。作者在随后的叙述中详尽地阐述了对外战争对于蒙古政体改造所起的契机作用。由于军事战争的顺利进行有赖于高效而灵敏的行政管理体制,而对外扩张又为内部的改革创造了合适的理由和机会,故颇有政治眼光的蒙哥竭力使二者互相配合,彼此促进,以全面符合帝国的征战需求和大汗的集权目标,为此他还大量从定居地区吸收专业人材加强国家的理财管理工作。随着帝国征战活动的积极开展,原本对集权持消极态度的王公集团也因为从征服中广泛获益而对蒙哥的专权举措愈渐容忍。最终他做到了以统一的方式管理整个国土广袤、民族众多的庞大帝国。④这一研究以个案的方式深化了我们对草原政治中让渡政治权力与攥取战争收益之间博弈过程的了解。不过该书对于拔都的独立性评价不如傅氏评价的那样高,指出金帐汗国实际上并无完全自主的外事处决权,同时必须参加大汗发动的统一性对外征战活动。蒙哥有权在其领土上进行户籍登记造册工作以便为征发人力作好准备,大汗颁布的一系列经济措施也必须通行于其控制区域中。正因为金帐汗国的人力资源要受到大汗的调配使用,所以后来见于《元史》列传中的不少源自东欧的阿兰人家族都明确知道乃祖是在宪宗时代前来中土为皇室效力的。⑤这对学界通常以为的阿兰人多是作为战败归附者直接流入蒙古军中的片面看法是重要的纠正。⑥当然向大汗一方提供重要人力资源的拔都也继续从其承袭的平阳分地上坐收五户丝食邑的税赋。⑦

傅氏在《蒙古人》的最后将阿里不哥和海都先后与忽必烈的冲突解释为带有争夺继承权色彩的守旧游牧人与倾向于入主农耕区域的混居人群之间的矛盾,并将大批蒙古人从草原转移到定居地带作为混居人群生活看作草原边缘化的开端,而忽必烈一方的最终胜出则见证了这一历史前景的不可逆性。⑧与之相似,罗萨比也在书中把阿里不哥和海都看作保守的蒙古人的代表,尤其将海都形容为蒙古游牧传统的捍卫者,并称他们和元朝的长期对抗使得忽必烈深陷入统治合法性的危机之中,以致后来必须要通过征服南宋来树立其统治的威望。①1997年以色列学者彭小燕(M.Biran)关于海都的新著出版,她将这位王子定位成具有军事才能和政治谋略的务实主义者,而非某种价值体系和意识形态的维护者,因此海都不再被简单地理解为拒绝定居文明的保守蒙古人中的典型代表。相应地,作为窝阔台孙辈的海都所诉求的政治目标也已不再是和忽必烈争夺蒙古大汗的统治权,而是尽可能多地复兴窝阔台汗国在中亚的地域和势力,因此其首要目标与对手还是同样位于中亚的察合台汗国,而如何控制这一兄弟汗国则成为了他一生中最关切的事业。至于海都对于元朝和伊利汗国控制下的农耕地带的抢劫和骚扰只是为了替其军队和封国获取生存所需要的经济资源,没有了后者,那么他的政体就会丧失政治和经济上的稳定性;故没有必要把双方的对抗夸大为定居而进步的蒙古人与游牧而保守的蒙古人之间的文明冲突。②这一关于海都的新研究在相当程度上更改了学界对于元朝与窝阔台-察合台后裔之间持续纷争性质的认识。

傅氏《蒙古人》中认为蒙古人虽然初期给予过农耕国家以重创,但他们对于定居农耕区的适应性其实并不逊色于突厥人,原因在于:一,他们早在草原上生活时就深受辽、金这类同时统治汉地和草原的“征服王朝”的影响;二,后者长期同中亚回回商人之间的密切经贸联系也为蒙古人后来对绿洲地带的文化适应铺平了道路。③这一观点后来也在彭小燕发表的一篇全面评价蒙古帝国历史意义的综合性论文中得到拓展和升华。此文开宗明义地指出蒙古帝国的成就是革命性(revolution)的而不是带有量变性质的演进(evolution),并归结为其成功地将此前草原国家的传统(从匈奴到回鹘)和征服型国家的传统联合在一起。后一类国家系指10-13世纪出现的那些同时统治草原地带和农耕区域的新政权,它们兴起的背景是在唐朝、大食、回鹘这类传统大帝国统治崩溃以后,开国于中国东北和中亚这类混合型经济生态地域,相继包括了像东方的辽、夏、金政权和西方的萨曼王朝、黑汗王朝、西辽和花剌子模等。作者因此将这段时间定性为内亚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国家塑造阶段,认为它们共同为后来兴起的蒙古帝国准备了必不可缺的制度和人材上的双重条件,表现在蒙古人不仅从其身上引进和汲取了治理定居地区的制度和经验,而且其实施统治的相关人材也多来自像契丹人和中亚人这类祖先曾为游牧人的民族。作者还针对傅氏对于蒙古初期对农业区造成浩劫的论述作出补充,认为正是这类彻底破坏才驱使原来欧亚大陆各政权下的旧有精英阶层的解体和转化,从而促成蒙古帝国的革命性推进。④她在文中还同样重视蒙古帝国政治遗产对后世欧亚大陆的影响作用,但指出各地彼此轻重有别,其中以对本土传统并不深厚的中亚与俄国影响为重,而对自身传统深厚的中国和伊朗则影响相对较轻。在具体论及该问题时,与傅氏注重草原式的君权继承传统在这些地区的长久遗留有别,彭氏沿用的是R.D.McChesney的考察角度,重点关注成吉思汗后裔血统的广受尊敬性和成吉思汗扎撒的崇高地位。⑤

傅礼初在哈佛的弟子中以B.F.Manz专长于探究后蒙古帝国时期君主集权与部落权力间的消长关系,她选取的对象是帖木儿的个案,并于1989年出版了以博士论文为基干的专著。她的研究显示在察合台兀鲁思的政治环境下,部落政治起着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而当初帖木儿也正是利用了部落政治的手段才得以问鼎权力。部落间的风俗规则可以制约彼此之间的暴力冲突,同时正如傅氏所分析过的,游牧人和定居人形成的密切联系有助于削减两者间的敌对摩擦。在帖木儿统治之前,部落首领的权力较大而上面兀鲁思的统治阶层则缺乏有效集权的能力。因此帖木儿上台以后,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分权重于集权的局面,不仅要在观念上把自己塑造为成吉思汗家族地位和荣誉的捍卫者,以树立起统治的合法性,更重要的还要对原先体制下的部落秩序进行全面变革。故他一方面大力提拔个人亲信阶层的地位,使之形成支持其统治的新生精英集团,同时又使他们互相制约,严防其发展强有力的私人关系,以求保证他们只忠诚于他本人;另一方面还要竭力矮化部落首领的地位,将其下降到一个因缺乏资源、无利可图而不再值得追求的位置上,以此来有效削弱部落权力。帖木儿凭借上述手段措施最终建立起高度个人化的集权统治机制,可是这种个人色彩过于鲜明的权力体制却很难稳定地传递给其继承者,故其身亡以后,帝国内部又爆发了以争夺继承权为焦点的无序竞争式的长久纷争,最终导致国家的衰落。①由此可见她的研究十分重视帖木儿个人的政治抉择和历史作用。有评论者据此指出,作者对于历史人物的个人性格和意志的高度评价虽然显得尚有讨论余地,实际上仍是其导师傅氏在《蒙古人》一文中所表达的游牧帝国的形成与当初创立人关系极大的观点的继承与发展,尚不失为一种可以接受的学说。②

深受傅氏学术遗产影响的最后一个群体也许是那些并不亲自从事第一手文献研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包括了对欧亚草原感兴趣的一部分人类学家和“全球史”学者。在这些人类学家中,与之交往最密切的莫过于巴菲尔德,他在80年代末所出新著的序言中,特别强调回顾了傅氏对于自己的巨大学术援助,声称在他的研究过程中,正是傅礼初使自己成功绕过了内亚研究中的那些极易使非专业人员坠入其中的学术陷阱,它们被看作“比成吉思汗屡屡采用的诈退歼敌战术更多也更致命”。也正是这种满怀的感激之情,促使他把此书题作对傅氏的纪念。③他以后又发表了比较中东与内亚不同继承模式的人类学论文以深化傅氏生前开辟的这一课题。他首先引证评价了14世纪历史学家伊本•喀勒敦(Ibn Khaldun)论中东社会中游牧人王朝渐渐丧失其部落认同感的论点,接着采用更大的篇幅讨论了内亚的权力继承模式。他指出有别于中东游牧社会的动力机制,广泛存在的“阶序化”是内亚游牧社会的重要特征,上下尊卑秩序不仅表现在贵族和平民以及高贵氏族和普通氏族之间,而且还显现在同一家族内部的成员当中:即按照年齿辈分的长幼决定家属成员的地位高低。在这种动力机制的支配下,叔侄辈分的明显位差容易导致父子直系继承法则不时地让位于兄终弟及的旁系继承法则。两种继承法则的交错并行使得草原社会极不安定,最终常需动用武力来解决继承人问题。此外这种继承权的纠纷还可能延续到父辈和叔辈的下一代,从而以堂兄弟之争的崭新面目再现。故内战被看作这套机制的自然产物,而旁系继承法则的大行其道则为内亚草原社会常态化的继承争端(有时甚至会引发原有的中央化秩序瓦解坍塌)埋下了祸根。他随后以匈奴和突厥为例作出了具体的论述说明。而在全文的结论部分,他特地对奥斯曼土耳其曾经实行过的允许新素丹杀戮其兄弟的制度加以评价。在他看来,由于近东和欧洲的历史学家全然不解旁系继承法则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故仅仅热中于从道德层面上来评判该做法的残忍无道;实际上这种血腥制度的施行正是为了彻底杜绝旁系继承法则的消极影响,而这又缘于源自内陆亚洲的土耳其人西迁以后仍然长期受制于该继承法则催生的不良后果,因此土耳其统治者方采取了如此可怖的办法来清理消除这一传统政治遗产。④巴氏的该项考察,不仅深入地解释了“血腥竞争推举制”的出现背景,同时也有助于认识中国历史上的相关历史现象。例如,已经入主中国多时的元朝即使到了中期仍然没有放弃推崇旁系继承法则的所谓“兄弟叔侄,世世相承”,由此形成的绵延相续的内耗恶果不仅使君主统治极欠稳定,也严重地缩短了王朝自身的寿命,这和创造血腥杀戮兄弟办法以稳定君主继承制度而国祚也终得延长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适形成一反一正的绝好对比。①

巴氏还就他和傅礼初先后论述过的内亚游牧国家产生于外部刺激-回应说作了更进一步的理论提升,最终将中国定义为原生型帝国,而把草原帝国定位成为了与原生型帝国进行互动而随后出现的次生型帝国,鉴于维持其存在所必需的经济资源要依赖原生型帝国提供,故采用“影子帝国”的名称来加以命名。一旦原生型帝国瓦解,如影随形的影子帝国遂因丧失经济支柱而与它同归于尽。②这一归纳模式的出笼,代表着从外部探求草原国家发生动力机制学说已经发展到了更新的高度,自然引起了内亚学者们的广泛瞩目。不过学术界在实证和理论方面对此都存有诸多保留意见,历史学者曾专以6-9世纪的突厥汗国与隋唐王朝的政治关系为例,从个案的角度质疑了该模式的普适性。③前述狄宇宙的分期构想也曾针对该模式过多地强调外部刺激的倾向予以纠偏。新一代的社会科学家更是批评该学说不过沿用了陈旧的“中心vs边缘”的认知图示来定位草原与定居地带的关系,故将草原政治体完全被动地置于中华帝国附属物这一边缘地位下,制造出很大的理论盲区。作为对此模式的扬弃,他们转而提出强调内在主动性和通过集体性反应行为创建秩序的“合规化理论”(the canonical theory)以解释草原国家的产生。④此外或是出于专业隔阂之故,巴菲尔德-傅礼初的论述体系中始终没有从考古资料的范畴来把握内亚超部落政治体的出现。这一缺憾启发一些更为年轻的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积极利用在蒙古草原北部(Egiin Gol)获取的考古调查资料参与到这场学术辩论中。在初步分析了相关资料以后,他们一方面对于上述体系中的某些观点如傅氏对于内亚政治体制集权化途径的理解以及巴氏有关再分配舶来品和远程贸易作用的论说持正面评价,但另一方面也直言该体系对草原社会内部动力机制的观察失于简单,未能参照时代的先后变化来观剖析政治-经济现象的不断变迁。试以北蒙古Egiin Gol地区从青铜时代晚期到匈奴时期的考古学文化面貌而论,相关遗址分布的位置就历经了耐人寻味的变化,并反映出当地政治传统和利用资源方式的悄然改变。这些数据同时也揭示出草原生计资源利用的多元化渠道和草原社会针对环境变迁所具有的主动调适能力,因此内亚草原并非脆弱到只配看作经济上严重依赖南方农业区域的边缘之地,其和农耕区域的关系既相当复杂且又充满变数。而草原社会动力机制的关键点在于必须具有足以创造、维持和使用政治-经济关系格局的种种能力以克服空间里程的广袤性,这些能力指涉的内容主要是:一,加强彼此相距遥远而且在语言、文化和社会组织上均不相同的群体之间的关联;二,有效地实现人员、资源和信息在空间上的长程流动;三,为了达到政治目标而发展出军事行动的网络联系;四,政治体的本身组织特征应有助于广袤空间下的交流联系。⑤

从“全球史”角度定位内亚历史的代表性学者是Macquarie大学的D.Christian。与傅礼初主要将驱动草原社会全面军营化的战争动员机制归结为领袖通过对外征战以获取待分配的战利品不同,他更倾向于在草原社会内部发现这套动员机制。而这一“内向”型的分析思路仍然立足于作者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基本思考:既然这种生态环境相对脆弱,使得以牲畜头数为指标的牧民财富始终处于高度不稳定的状况中,那么牧民团体自然会经常采取重新确定迁徙转场路线的办法以规避风险,有时甚至还需要入侵其他牧民的草场和偷盗他们的牲畜来弥补其财富上的损失。因此迁徙常态化的草原生活方式不可避免地会伴生出无休止的人群之间的摩擦纠纷,并进而助长争斗和抢劫风气的流行。而游牧生活的易动员性和骑马技术的军事化功能往往又会促使普通的抢劫升级为波及草原广大区域甚至影响到邻近农耕地带的大规模战事。所以在Christian看来,游牧生活中标志性的迁徙行为有别于傅氏认识的那样,其滋生的各种问题足以在部落的框架下顺利解决,而是为以后冲突和战事的发生留下了伏笔。这种风险环生的社会机制再加上因为人口和牲畜自然增长导致的对牧场空间的进一步需求,共同造成了游牧社会的极不稳定,而部落联盟和超部落组织的相继出现即是对它的直接反应。战争的结果既会造成失败一方被逐出草原,也会促进草原内部人群在语言、民族和社会层面上的融合,还会迫使更多的社会组织单位为了自身的安全,主动委身于那些有实力的部落联盟和超部落组织。Christian在其关于草原社会组织的分类体系中将此类政治体确定为第五级,在它之上就是处于体系顶端位置的草原国家。他随后也承认,要想完成这最后一步的跃升,草原社会就必须与定居社会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只有当前者从后者那里获取了足够的资源以后草原国家才有真正出现的可能。①

近年过世的经济学出身的全球史学家弗兰克(Andre G.Frank)在1998年因出版高度颠覆性的《白银资本》一书而名声大躁,他不仅在书中对傅礼初的《全史》一文推崇有加,此后又发表专文对内陆亚洲在早期近代期间的历史地位进行全新重估,一如他在前著中对中国等东方各国所作的翻案性评价那样。该文明确将傅礼初阐释的“全史”构想中有关各大地区平行发展和横向联系的论点作为文章开首的中心引语,旨在表明继承并发展傅氏所创的这一学术体系。论文的中心任务即是反驳此前学界所持的航海贸易的兴起促使内陆亚洲的跨大陆长途贸易趋于衰退和渐为取代,这最终导致后者在17-18世纪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沦为了边缘者的角色。他首先在导论中以中亚莫卧尔人的入主印度和满洲政权的取代明朝为例以证明内陆亚洲在那时仍旧保持着政治上的勃勃生气和强劲活力,而后在论述中简明地阐述了“内亚衰落论”的出台及流行与欧洲中心论和苏俄时期的政治现实密切相关。在对这一命题进行学术回应时,他重点引用了罗萨比等学者的考察结论,指出横贯内陆亚洲的陆上长途贸易正如傅礼初此前所质疑的,并未被新兴的海洋贸易所取代。然后他又对傅氏《全史》中所观察到的当时游牧经济确有衰退的结论进行了视野更为广阔的补正。弗氏认为以前的学者仅仅把关注点放在了内陆亚洲经济贸易的东-西交往上,而这完全不能反映该区域在17-18世纪的经济全貌。为了弥补以上单一视角的缺失,他引用了大量二手性研究著作指出随着沙俄全面控制西伯利亚,极大地促进了内陆亚洲在南-北方向上的各地区间的贸易,同样其他以南-北为基轴的贸易关系如中国与蒙古、印度与中亚的经济往来也在这一时期有了长足的发展,所以内陆亚洲在东-西方向上出现的贸易衰退完全可以从南-北方向上的经济繁荣中得到补偿。此外即使就东-西方向的贸易而言,这一时期由于西伯利亚的开发和中俄之间蓬勃发展的边境贸易而使该方向上的北线贸易得以开通,并跃居于南线贸易之上。故综合上述情况来看,可以认定内陆亚洲的经济地位在这两个世纪内,仍然居于世界重心地位,远未下滑到边缘化的境地。他进而认为,正是以内陆亚洲为中心促成的亚洲各大区域间的密切联系才构成了一幅如傅礼初所构想的“大历史”全貌,这使得包括内亚在内的全亚洲只经历了短期性的经济下降,而并未像欧洲一样遭遇实质性的“十七世纪的经济危机”,所以有关当时经济衰落的命题其实并不适合于亚洲。①以上论述可以说是全球史学家对傅氏“全史”学说的共鸣和推进。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傅氏擅长综合概括的研究特点不仅反映在他的“全史”体系中,而且还表现在他对中国历史后半期的整体观察上。可惜他的结论仅见于《血腥的竞争继承制:奥斯曼帝国、印度穆斯林政权和晚期中华帝国的权力与承袭》这篇未正式发表的会议论文中,故对于学界的影响力殊为有限。文中认为:“中华帝国的后半期不应从宋朝建立算起,而是应该从金朝的建立算起(如果不是辽朝的话),由此导入了内亚统治中国的时期,或者也可说是按照内亚的模式进行统治,这种统治不仅促使中国再度统一,而且极大地开拓了中国的边疆,并最终将其文化以此前几乎无法想象的规模辐射出去”。作者随后勾勒出金朝的重要历史地位:“女真人在统治华北过程中已经建立了高度集中化的政府体系,君主驾御官员的关系得到强化(甚至高官也像在辽朝那样,免不了受到杖责体罚),服务于皇室的内廷的重要性日益凌驾于外朝的官僚机构之上,官僚机器对皇权的约束则遭到清除,政府对于士大夫和商人的活动也实施了强化监控,更强势的军事镇戍制度的基础也得以奠定,中等规模的省级管理体系渐趋完善,全国人口则按照民族和职业划分等级和区别分类。以上所述都是中华帝国后半期的基本特征,这套制度架构由征服了金朝的蒙古人继承下来并使之适应他们的要求,并将其扩展到整个中国内地。”②

如果一位资深汉学家在1978年就有机会读到这番出自汉学专业之外人士的评语时,相信一定会为它的言简意赅和见解深刻惊讶不已,因为当时的欧美汉学界尚无人能够如此清晰地描绘出中国历史后半期的发展脉络,他们对于类似课题的整体认知大体可以从艾伯华和谢和耐分别撰著的颇为流行的《中国通史》中窥见端倪。个别在一定程度上看出了问题所在的学者则冠以“残暴化”(brutalization)之类的表象性概念来涵概金元时期的政治特征。③其对金-元政治的评论类同于俄国学者对于蒙古统治罗斯历史意义问题所持的道德化谴责。使之黯然失色的是,傅氏的卓识不仅准确地揭示了金-元之间在制度上的承袭和发展,而且还敏锐地将从明朝开始的中华帝国晚期的若干重要制度和政治特征的源头追溯到金-元时期,如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的管辖空间范围渐趋扩大,最后形成所辖面积、人口与职能皆与此前有显著不同的所谓“大区制”;专制皇权在不断强化的过程中逐步克服了官僚制度制衡君权的制度性措施;带有强烈人身依附色彩的世袭性诸色户计制度的全面推行等。至于国内学界,一直要到90年代初期,周良霄才在《元代史》的前言中明确提出:“明代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承袭元朝,而元朝的这一套制度则是蒙古与金制的拼凑。从严格的角度讲,以北宋为代表的中原汉族王朝的政治制度,到南宋灭亡,即陷于中断。”他为此所举出的元朝对后代的影响之处也包括了诸色户计制度、行省制度、专制皇权的加强等内容。④而到目前,国内外金元史领域中所积累的政治史和制度史成果益发彰显傅氏30余年前所规划出的“金-元-明”转型确实是有前瞻之明的。⑤

然而,用“金-元-明”转型这样明显带有内亚研究视角的图示来揭示中华帝国后期的历史走向对于难以真正理解北族王朝历史重要性的多数汉学家来说,诚然是不易接受的。相对于后者而言,采取宋-元-明转变这种强调中国内部变革性的模式才能更好地联结起横亘在唐宋和明清之间的时代鸿沟。作为对这种理论的支撑,研究者强调了如下的基本观点:一,蒙古的入侵和统治并未对中国的社会-经济演进造成巨变式的阻滞;二,江南作为中国经济-文化中心地区的重要地位得以凸显;三,道学社会政治观趋于制度化。①其中江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周期尤其被视作论证该模式的关键所在。②与此对应,理学的兴起和士绅阶层的转为“地方化”发展也被论者看作是未被草原统治打断而体现宋-元-明转变大趋向的证明。③而蒙古人对中国以后发展所起的巨大作用始终被圈限在确定中国疆域范围和承认理学的统治地位并以之指导科举应试两大方面。④或许将始自不同学术背景的以上两种“转型观”彼此互补,方能更全面地体认出中国历史后期的发展变化总趋势。

综上所论,傅礼初的学说对于若干不同学术群体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中,汉学家群体所做的多属一种“填空式”学术工作,即将其理论应用于北族王朝史中的个案研究中,结果在相当程度上补充和完善了其学说体系。“新清史”的学者则从傅氏的清史观中收益良多,普遍开始强调内陆亚洲对于理解清朝历史性的重要意义。不过这一派学者目前尚不能像傅氏那样怡然自如地掌握多种语言文字,这与他们发出的要大力开发汉文以外的语种史料重构清史的学术号召并不契合。同时这批学者过度强调文本诠释的“去考证化”研究路线和通过批驳“汉化”以收到“去中国化”功效的意识形态倾向更促使其成果距离历史学的实证要求,始终存在着显著的差距。以上几点可说是他们和傅氏在治史为学上的区别所在。更为专业化的内亚史研究群体虽然对傅氏学说的吸收和评价因人而异,但其相关研究成果在这一领域长期受到推重却是不争的事实。此外他善于安排处理多语种史料的实证风格也被该专业内的多数学人树为职业典范。相形之下,对于兴趣点不在文献考察方面的人类学家和全球史学家来说,他们显然更加关注傅氏带有原创性的理论反思以及“全史”式的宏观历史体系。要言之,傅氏在学风上的广采众长,再加上学术贡献的多侧面性使他赢得了专业和旨趣互不相同的各方学者们的一致器重和赞誉。

四 “开来多于继往”:对于傅礼初学术成就的观察结论兼与伯希和作比较

人们通常惯以“承前启后”或“继往开来”之类的评语来定位在学术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和辉煌成就的学人。如果具体衡诸西方内亚史研究领域在二战以后陆续涌现出的数代领军人物中,似乎称得上是继往者多而开来者少。所谓“继往”主要是指承袭由劳费尔和伯希和等人拓宽的以历史语言学为基础的传统东方学研究路数,而劳、伯等大师表现活跃的20世纪上半叶可以说是这种学风的全盛时期。他们在治学理念上标榜考证至上,无征不信的实证精神;在具体工作中则采取“证据抵半,始立假说;证据周全,方可操觚”的严谨不苟态度,可谓宁失于保守,不失于臆断;在选取材料上则将对象素材扩及汉学、印度学、伊朗学、阿尔泰学、藏学甚至印支学等多学科下的文献资料和考古发现;在培养人材上则强调研究者必须先经过多年漫长而艰辛的多语种学习准备阶段之后方可着手处理历史考据类题目。然而自伯希和于1945年去世以后,这一领域由于学术的自身演变和汉学、阿尔泰学等相关学科的内在调整,以往既求博大又不失精深的研究风格已无法尽数保持原貌。事实上,当初亲炙伯希和教益的弟子群体中也无人能够再像老师那样,在如此广博的学术领域中都作出令人叹为观止的成绩。① 除了个别例外,他们大多选择在较为狭细的范围内从事仄而深的研究工作,以求在进一步细化专业的基础上继承发扬老师留下的学术遗产,同时竭力延续这种考证至上的实证学风,故这些学者的学术实践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承前”或“继往”上,以确保在教育体制日益美国化的大趋势下,不绝如线地维护上述带有更多象牙塔色彩的欧陆遗风。柯立夫毕生坚持不懈地发表长篇文献译注考释类论文就是最为突出的例证。

作为柯氏辛勤培养出的高足,傅氏在起步阶段忠实地继承了这种笃实求真的淳朴学风,并清晰地反映在他的成名作中。不过相对于其师辈中的多数人来说,傅氏并未以守成或继往自限,以至终身沉浸于考据学之中,而是准确预见到内亚史研究领域终将出现的学风变迁,并主动寻求与时代学术的交融互动。其治学路线前后历经数变:从最初带有欧陆传统东方学特色的考证史学逐步转向深受法国年鉴学派影响的宏观历史考察,直至构建出重塑早期近代阶段欧亚大陆整体历史面貌的“全史”体系;继而又系统汲取政治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新知,以深厚的理论素养高屋建瓴地驾驭专业,选取课题,初步绘制出一幅全面揭示内亚游牧帝国演变转型的历史画卷,集中反映在其学术生涯最后阶段内才得以完稿的少数几篇“大题小作”型论文中。它们将全新的治学轨辙连同原创性的学术观点一并传导给后学,最终成功地转移改变了相关领域的研究风气。从近20多年间学界对其后期著述的热烈回应程度来看,傅氏更适于被定位成一位长于推陈出新的“开来多于继往”的学者。而放眼20世纪下半叶的欧美内亚史学界,应当说像他这样既能胜任考据难度较大的传统型实证题目,同时又能在立足当代社科理论的基础上宏观推动本学科前进发展的专业人士确实是寥寥无几。

傅氏能够在相对短暂的一生中作出他人难以企及的成就,除了与哈佛大学优良的师资条件与优越的学术环境有关以外,主要还应归功于他本人的天资和勤奋。从其先后辛勤学习掌握了二十种语言的超人成绩来看,他大概在同辈从业者中是最善于自用其才的一位,因此人们方才不时地把他和这一领域内的传奇人物伯希和相提并论。英国蒙古学家摩根(D.Morgan)在他那部极受欢迎的蒙古史导论中即作如是观,且视他的早逝为内亚历史研究在当下所蒙受的最大损失。他在书中还委婉地表示即使像近20多年来西方蒙古学界成果最为丰硕的爱尔森(T.T.Allsen)这样的一流专家恐怕也未能在掌握的外语语种上达到傅氏生前的水准。②单就所学语文种类的数量而言,学术辈分存在代差的两人确实难分轩轾。不过他们在研究领域和治学方法上的某些差异却直接促使各自留下的成就难以等量齐观。

首先从著述数量上看,生于1878年的伯氏在50岁之前已公开发表了内容长短不一的论文、书评及札记共计370多篇,数目篇幅极其可观。而且他去世以后才出版的不少遗著如《蒙古秘史》的复原本等在此以前也已着手进行。①而傅氏一生撰写的论文、书评、著作专章加上遗稿总数大概仅在50篇以内。②故两者的著述多寡简直不成比例。按照摩根的解释,傅氏一直忙于学习各种语言文字,因此大大滞后了其论著的撰发速度。此外有别于伯希和,傅氏显然在学习消化新史学著作及相关的社科理论上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这也应是影响其成果发表进度的重要因素。更直接的原因则是傅氏在其学术的后半生没有将主要精力分配到撰写个案考据性论文中,而是偏好于经过多年理论与史实的磨合以后最终贡献出那类“大题小作”型论文。故学风的差异才是促使两者发表论文在数量上呈现差异的主要因素。

其次,两者的研究重心也有显著差别。就整体而言,伯氏涉及的领域远较傅氏宽广,他以汉学为中心,渐渐旁通到了与之毗邻的东方学各大学科,并借助不同语种史料的互证发明,推出远迈前贤的学术成果。从时段上看,伯氏的研究兼及了中亚伊斯兰化以前和以后两个不同的时期,尤其以对前段的研究更为受人瞩目(部分得益于他在敦煌藏经洞的圆满收获)。因此国际学界在伯氏诞辰一百周年之际特地举行了以讨论中亚前伊斯兰化时期写本和碑铭文献为主题的纪念其研究业绩的学术盛会。至于傅氏的研究时段则主要限定在中亚伊斯兰化以后,研究对象相应集中在蒙古帝国和“后蒙古”时期的欧亚大陆诸王朝,仅仅在讨论草原国家历史演变时才涉及到早期的一些内容。两者的研究差异可以清晰地从宗教史领域中观察到,伯氏关注的宗教范围主要为伊斯兰化以前流行于内亚的佛教、景教、摩尼教、祆教,其次才是晚期传入这一地区的伊斯兰教。他的宗教史成果也以三夷教和佛教方面(侧重于对僧人行记的研究)最有价值,伊斯兰教的研究相对来说就要显得逊色一筹。而傅氏对于宗教史的关注热情几乎全部倾注在伊斯兰教上,故在这方面致臻的造诣也就明显超过伯氏。

再次,两人掌握的语言工具数量固然在伯仲之间,但研究领域的差异却直接导致彼此的强项专长互不重合。作为沙畹培养出的职业汉学家,古汉语自然是伯氏掌握得最为深入的一种工具语言,复加上他对文献目录学的精通,共同助其成为上世纪文献功力最精深的西方汉学家。故伯氏可以在短时间内高效完成像为梵蒂冈图书馆的汉文古籍编目这样复杂的技术性工作。③而他对其他语言的掌握程度就略显参差不齐。以俄语为例,他虽然也具有阅读能力,但毕竟没有达到运用自如的地步。因此对于巴托尔德的巨著《蒙古入侵时期的突厥斯坦》,他仅仅是当该书的英文译本推出以后,方才将全文通读一过并提笔撰写相关评论。与之相反,傅氏的大学专业即是修习俄语,研究生阶段才开始学习汉语,故语言优势使他成为了为兹拉特金的《准噶尔汗国史》这类俄文著作写作书评的妥当人选,但他对汉语文献的掌握因此也就比伯氏和柯立夫逊色甚多。此外两人对研究类语言的掌握情况也大不相同。即以突厥语为例,伯氏用功最勤的是回鹘人在伊斯兰化以前创制的用粟特字母拼写的一种中古突厥语,并发表过释读回鹘语《双恩记》的长文,④傅氏掌握较好的却是伊斯兰化以后中亚突厥人改用阿拉伯字母拼写的时代较晚的所谓察合台语。同样类似的是蒙古语,伯氏曾替藏学家杜齐(G.Tucci)专门翻译过用八思巴文拼写的元代蒙古语令旨,⑤并且为了还原译注《蒙古秘史》进一步精研中古蒙古语的语法和词汇特征,而傅氏成功解读的则是采用托忒文拼写的清代西蒙古语书札。值得一提的是伯希和为了深入研讨中亚前期历史,还深浅不一地涉猎了这一时期流行的属于伊朗语系统的于阗语、粟特语以及古藏文、古叙利亚文等,这些语文大多在伊斯兰化以后湮灭无闻,成为了只有在个别专家手中才起死回生的所谓死语言。①而傅氏作为伊斯兰教和晚期欧亚帝国的研究专家,更为擅长的是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满语等一直沿用到近现代的活语言。就一般语言学习的规律而论,涉足已经丧失了口语基础而只能依靠比较语言学方可入门的死语言在难度上远非按部就班地学习近现代语言可比。故伯氏在比较语言学上的功力和素养自然较傅氏要深厚的多。

回顾上一世纪的西方内亚史研究,伯希和与傅礼初恰好可以看作前后两个时代的各自代表。作为前一时期领军人物的伯氏堪称以考据法治学的大师,他所取得的近乎完美的实证成绩昭示着兴起于欧陆的传统东方学经过数世纪的强劲发展,最终一举成功登顶。可惜物极必反,他于1945年的去世即宣告了传统学术黄金期的一去不回。多年以后,继起的傅礼初“开来多于继往”,虽然没有在考据上实现青出于蓝,但却创造性将现代史学的最新发展理念注入到内亚史研究的领域内,并紧密结合社会科学理论知识,创制出推陈出新的学术范式,全面改造了内亚史研究的学术风气,终于促使具有悠久传统的学术研究渐渐从孤芳自赏的封闭小径中步入到融合社科新知的开放性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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