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莉霞
來源: 《世界宗教文化》 2014年第1期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gqmq/article_20140625108386.html
[内容提要]:当前藏传佛教寺院经济逐渐步入转型阶段,建立在封建农奴制基础上的超经济剥削已经不复存在,在佛教“布施-功德”观念的影响下,社会财富以“供养三宝”的方式大量流入寺庙,成为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收入。总的来看,藏传佛教寺院经济近年来从无到有,实力不断增强,同时这一发展过程具有产业化程度低、区域及城乡差异大、经营管理失之粗放等特点。
[关键词]: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现状;特点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藏传佛教信仰的持续复兴,寺院及其经济活动在藏区日益多元的社会经济文化格局中开始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佛教“布施”观念的影响下,社会财富以“供养三宝”的方式大量流入寺庙,成为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藏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寺庙自养、“农禅并举”正在成为寺院经济新的发展方向,加之基于僧尼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等,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当代藏传佛教信仰的基本情况
与我国的汉传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其它制度性宗教相比,当前西藏及甘青川滇四省藏区的主导型宗教——藏传佛教具有“教派多、寺庙多、僧人多”的突出特点。20世纪80年代我国宗教自由政策恢复至今的30多年中,大部分毁于文革时期的藏传佛教寺院得到重建,出家僧人数量也一直在快速增长。据笔者粗略统计,当前藏区约有藏传佛教格鲁派、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以及苯教寺庙3000余座,其中绝大多数信奉格鲁派;僧尼130000余人,活佛转世系统有1000多个。[2]其中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不足4000元的青藏高原东部地区(青海玉树、果洛、甘肃甘南),寺院僧团的平均规模为62人,僧尼数占该区域藏族人口的比例高达3.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4000-6000元的青藏高原中西部地区(西藏、四川甘孜、阿坝、云南迪庆以及青海黄南、海东)则分别为40人和2.5%;而工业为主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000-8200元的环青海湖地区这一数据有8人和0.47%,[3]即在某种程度上表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藏族人出家的意愿、寺庙的僧团规模甚至宗教需求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呈背离趋势,现代化生活方式正在成为影响藏族宗教观念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在藏族高度聚居的青藏高原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由于受制于自然环境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贫乏等不利因素,社会经济封闭落后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农牧经济给人们的生存带来极大的不确定,导致对超自然信仰的依赖非常高。在全球范围内世俗化运动如火如荼的今天,数量如此庞大的寺庙和出家僧侣群体反映了藏族对传统宗教依然保持着相当的虔诚:在“因果报应”、“轮回不空”等佛教伦理的深刻影响下,人们认为修建寺庙、舍子入寺是积福积德的重要途径,往往举全村之力兴办佛事,而且为求来世获得好的果报,每家竞相耗费巨资供养佛法僧三宝,因此寺院经济是藏传佛教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
二、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现状
藏传佛教寺院经济自公元7世纪佛教传入西藏开始形成,直至藏传佛教后弘期格鲁派的扩张,寺院逐渐成为地区的政治宗教经济中心,通过聚财功能以及向农奴征收赋役的超经济剥削实现了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扩张。[4]20世纪藏区开始实行民主改革,在废除政教合一体制、取缔寺院和上层贵族头人的封建领主特权的同时,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制度,标志着神权统治下的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模式得以终结。
(一)寺院经济发展新模式
当前藏传佛教寺院经济逐渐步入转型阶段,原先建立在封建农奴制基础上的超经济剥削已经不复存在,但是作为藏传佛教信仰的物质载体,随着藏区社会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当代藏传佛教寺院完全摆脱了旧的超经济剥削的畸形模式,逐渐步入转型阶段,所依循的发展路径呈现为信徒供养、寺庙自养及社会保障等多层次并存的复合型经济,是当前藏区的政治制度、经济基础以及佛教文化等多重因素共同适应的结果。
(二)寺院经济收入来源之一——社区输血供养
藏传佛教认为佛弟子对佛法僧三宝进行布施供养,就可修得福慧资粮而不堕恶趣。因此藏区对于供养三宝极为重视,故此藏传佛教寺院从建成起,往往以寺庙为中心,与本地一个或若干个村庄(部落)保持着稳定的供施关系,如青海塔尔寺与宗喀六部[5],四川大金寺与绒坝岔部,甘肃合作寺与蔟21部落[6],拉卜楞寺与桑科等八大部落。后者发愿护持三宝,提供僧源、布施财物以维持寺院正常运转,成为该寺院的寺属部落,同时寺院也只在寺属村庄的范围内,为老百姓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提供宗教服务,信教群众通过祈祷、遵从佛教戒律,以及向寺庙奉献财富来换取来世安乐的宗教利益,其背后隐含的是布施得到功德的佛教的行动逻辑。
1、修建寺庙的费用来源。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地的藏传佛教寺庙都得以恢复重建,重建费用一般经活佛高僧、寺管会和村里老人共同商定建寺规模、募集比例后,在寺属村落(部落)以每户摊派资金和劳动力的方式进行筹集。如甘肃省夏河县甘加乡白石崖寺院的复建共花去20万元,其中该寺所属部落牧户按承包牲畜数量进行摊派,人均负担100元,半农半牧户人均30元。[7]1985年4月格鲁派六大主寺之一的拉卜楞寺大经堂失火焚毁后,下属的甘、青、川藏区部落信教群众大量布施捐款:其中青海河南县布施现金200万元以及大量物资;甘南州玛曲县欧拉乡布施现金80万元和大量金银、珊瑚、蜡珀作为修复五世嘉木样灵塔费用;玛曲县阿万仓乡布施现金31万元等。[8]
2、佛事活动支出。一是宗教节日举办的法会活动,藏传佛教寺院宗教节日众多,如正月祈愿法会,四月释迦牟尼诞生、成道、涅槃日,十月燃灯节等等期间举行金刚会供、灌顶法会、供养会、嘛呢会、守斋戒法会等以志纪念。像拉卜楞寺这样的大型寺院每年举办各类佛事活动的时间长达160多天;而小型寺院如青海囊谦县的改加尼姑寺每年也有度母、密集金刚、长寿金刚持仪轨、上师法会、大藏经念诵会等许多佛事活动。举办此类佛事活动需要耗费的大量酥油、米面、茶叶、肉等物,一般由僧人在寺属各村庄化布施解决,或由寺属村庄轮流承担。二是藏族家庭为祈福或超荐亡灵到寺院念大经供饭,布施全寺僧人,花费少则几千,多则十多万元,往往全家人节衣缩食数年积攒财物只为念一次大经。
3、僧人的生活来源。按照佛教的戒律,藏族出家僧人不事生产,其衣食住行和学经的支出由僧人家庭提供。因此僧人的贫富首先取决于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如少数家境较富裕则为僧人修建的房屋用料考究,家用电器、手机摩托车等一应俱全。而家里经济状况不佳的僧人则屋舍简陋,家徒四壁,甚至于有些贫僧无力建造自己的房子,只能长期寄居在别的僧人院落。其次,在寺院举办佛事活动时,僧人可以每天得到包括少量现金和食物的布施份子,以及在空闲时间受邀到信教群众家中念度母经和平安经,以此换取布施,用以补贴日常所需。但是由于西藏和四省藏区社会经济非常落后,农牧民人均收入普遍较低,因此以依赖布施为主要经济来源的藏传佛教寺庙、特别是寺属部落少或没有寺属部落的寺庙和尼姑寺,僧尼的贫困问题非常突出。
藏传佛教寺院通过宗教性的神圣通过向信教群众提供各种宗教服务,从而获取经济报酬,农牧区的剩余劳动以资本、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形式依循宗教路径向寺院源源不断的转移成为藏传佛教寺院财富积累的主要源泉,这种聚财功能也是绝大部分地处偏僻农牧区的寺院虽然不具备开展自养活动的条件,但寺院僧人生存仍能维持及频繁宗教活动仍能正常运转的重要原因。
(三)寺院经济收入来源之二——寺院造血自养
佛教认为僧伽团体对施主喜舍之财物,可辗转生利以充当伽蓝营建或修缮之用,或供三宝日常之需,是戒律所许可的。近年来随着藏区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藏传佛教寺院开始因地制宜利用寺院的建筑、土地、手工艺和资金等开展了多种生产经营活动,使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不仅寺院的日常修缮及法会等宗教性消耗实现了自给自足,而且减轻了农牧民群众的经济负担,促进了农牧村的经济发展。
1、生产型。20世纪80年代一部分藏传佛教寺院通过自耕、代耕和代牧的形式开始发展农牧林业生产,如西藏江孜县的拉孜尼寺自1985年以来共绿化荒山面积达400多亩,通过向当地群众出售树苗和蔬菜增加了寺院收入。[9]四川甘孜大金寺租种土地1000余亩,每年粮食收入供寺院僧人生活所需和宗教用途外,还救助贫困农牧民。甘孜寺租种1600亩耕地,纯收入10万余元,后开荒500亩,1991年初购奶牦牛150头,年获酥油2100斤。[10]西藏色拉寺1999年通过发展农牧业等生产性收入1167458元。[11]但总的来说,各藏区藏传佛教寺院所占有的耕地、草场、牲畜的数量非常有限,很多寺院只得租借土地从事耕种及放牧。生产资料的缺乏,加之生产力低下,使得寺院农牧业难以获得规模发展,在寺院自养事业中所占份额不大。
除了发展农牧林业之外,藏区寺院从事医药行业比较普遍,大寺院如塔尔寺、拉卜楞寺都开设了集研修藏医学、制药行医为一体的曼巴扎仓(医明学院),即便中小寺院里也有很多高僧活佛精通藏医药学,因此在偏远且交通不便的农牧区,各寺院开办的藏医诊所在基层医疗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藏药的制作方面,寺院积累了很多理论及临床经验,因此藏药的研发已经成为藏传佛教寺院的特色产业,仅甘南藏族自治州而言,全州121座藏传佛教寺院中有四分之一以上从事藏药制剂的配制和生产,有洁白丸、25味鬼臼丸、16味杜鹃丸、72位珍珠丸等数百种藏医成药取得了制剂注册批准文号,其中开发实力较强的寺院不仅在配制工艺上进行了规范和改进,而且通过引入现代化的制剂生产线实现了藏药的量产,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
此外,大部分寺院也会从事一些传统手工业,如法器制作、经文印刷、经版雕刻、缝制僧服、生产藏香等,这些产品本身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因此寺院制作有一定的市场优势,像扎什伦布寺的藏香厂、色拉寺的印经院的产品很受信教群众欢迎。
2、流通型。藏传佛教寺院开辟了商贸等多种财源,特别是青藏高原中西部地处茶马古道经济圈,沿线藏传佛教寺院多有经商的传统,如大金寺解放前在康定、玉树、昌都、拉萨、重庆、上海,乃至国外都设有商业网点。对于缺乏土地等生产资料的藏区寺院来说,涉足商业贸易、交通运输等流通领域具有经营方式灵活、投资较小的优势,故商贸正日益成为该区域寺院的主要经营项目,仅甘孜州甘孜县的35座寺院中就有27座经商,德格县57座寺庙中,近一半经商。[12]这些寺院往往座落在信教群众聚集地区,借助宗教场所吸引游客和信教群众的优势,组织了多样化的经营项目,开设商铺租赁、宗教文化用品商店、交通运输等形成集散日用消费品、民族特需品以及农牧产品的寺院市场,对扩大寺院经营规模、提高寺院经济收入起着重要的作用。布达拉宫、大昭寺、萨迦寺、桑耶寺、大金寺这些大寺院所处位置优越,人流、物流、信息流容易集中,商贸活动更加发达。如大金寺地处川藏公路要冲,改革开放后,寺院积极发展商业贸易,在甘孜县城、康定、昌都等地开办了商店,由僧人专事经营,年收入数万元,在此基础上不断积累资金扩大经营,投资了澡堂、缝纫店、藏医院、餐饮、交通运输、停车场和汽车修配厂等等,由此实现了寺庙的自给自足,还用一部分收入进行慈善救助活动。[13]扎什伦布寺组建的西藏刚坚发展总公司涉足贸易、制造、运输等领域,2006年营业额达1.6亿元人民币,缴纳利税3203万元,累计慈善捐款达1532.5万元。[14]此外,每年还给札寺50万元管理费作为僧侣的生活补贴。[15]
3、服务型。近年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兴起,藏区以其独特的自然景观和宗教文化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其中藏传佛教各大寺院成为不可或缺的游览景点,由此带动寺院经济中以提供“食住行游购娱”服务型的比重大幅增加,特别是城市里的藏传佛教历史名寺,由于历史悠久,建筑宏伟,宗教地位高,朝圣观光客众多。寺院除了出售门票外,往往还配套僧人导游、酒店、餐饮、旅游纪念品商店等,不仅促进寺院经济的繁荣,增加了当地就业和拉动了消费。色拉寺1999年旅游收入794720元,[16]占到当年总收入的近1/6强。拉卜楞寺2008年旅游收入721320元,经营餐饮、住宿及商店、租赁收入182351元。布达拉宫1996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仅5.8万人次,而近10年布宫旅游者接待量由从2003年的15.5万人次剧增到2012年的101万人次,[17]门票收入逾2亿人民币,经济效益较可观。塔尔寺以藏传佛教文化内涵打造青海第一旅游品牌,2012年接待旅游者16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69亿元。[18]松赞林寺为云南省最大的藏传佛教寺院,现有活佛转世系统6位,僧人927人。随着“香格里拉”文化产业的兴起,该寺通过旅游开发实现了以寺养寺:2009年旅游门票收入1760万元,2011年为2700万元,2012年则攀升至3800万元,僧人每年可以从寺院领取到2-4万元的生活补助,寺庙的修缮、佛事活动的支出不仅实现了自给自足,而且还给寺院所在地的村民小组给予每年5000元/户的分红反哺社区,让信教群众与寺院实现了利益共享。[19]
(四)寺院经济收入来源之三——社会保障
近几年西藏及四省藏区开始尝试对藏传佛教寺庙实施社会化管理,将寺院的基础设施和僧尼的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危房改造纳入了当地政府行政管理和各部门、各行业的公共服务之内,使得藏传佛教寺庙的建设和管理得到很大改善。西藏自治区近年来将全区核定员额内僧尼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即核定员额内僧尼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低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每年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真正把僧尼纳入了群众对象范围。[20]青海省2012年仅在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累计投资了34706万元,实施了一大批涉及藏传佛教寺院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宗教教职人员僧舍改造、寺院经堂维修等项目,同时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惠民政策,协助教职人员解决生活困难。[21]2013年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将藏传佛教僧人全部纳入新农合以及农村最低保障(108元/月),而此前只有60岁以上老僧、尼姑和残疾僧人才能享受低保;此外迪庆州还将州内各藏传佛教寺院的学经班僧人纳入高原农牧民学生生活补助计划,每学僧可享受到240元/月的生活补助。[22]阿坝州近几年来按照“寺庙是基本社会单位、宗教僧尼是基本群众、寺庙是信教群众的基本活动寺庙”的理念,把寺庙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藏传佛教寺庙推进“五通三有三覆盖”工程(五通:通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通通讯;三有:有报刊、有广播电视、有寺庙书屋;三覆盖: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寺庙管理机构成员补助全覆盖),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均衡化,使僧尼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政府管理部门对藏传佛教寺院进行社会化管理的尝试无疑是成功的,通过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宗教场所及宗教职业人员的基本生存,针对僧尼的社会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极大地解决了藏传佛教寺院僧尼“病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难题。
三、当代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几个特点
改革开放30多年来,西藏和四省藏区3000余座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发展整体而言呈现为“金字塔”结构,即居于金字塔顶部的是一小部分藏传佛教寺院特别是格鲁派六大主寺这样具有强大社会动员能力的大型寺院经济增长显著,处于金字塔中部的一些中型寺院或因地理之便抓住商机实现自给自足,而大量的农牧村寺院、尼寺占据了金字塔底部,因各种经济要素缺乏而发展缓慢。总的来看,藏传佛教寺院经济近年来从无到有,实力不断增强,同时这一发展过程具有产业化程度低、区域及城乡差异大、经营管理失之粗放等特点。
(一)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实力有所增强,但产业化程度低。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实施,西藏和四省藏区的交通通讯、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非常大的进展,经济结构趋向优化,第三产业已成为拉动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一部分交通便利的寺院或是历史名寺逐渐由低水平的开发加工转向高附加值的制药、旅游业为主,产业链的延长和特色优势产业体系的初步形成,标志着我国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日益成为农牧区民营经济的中坚力量。毫无疑问,旅游开发极大地提升了部分藏传佛教寺院经济。但也要看到这些寺院经济结构较为单一,如布达拉宫、塔尔寺、松赞林寺的门票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已经达到了80%以上,甚至更高,单一的门票经济凸显了藏传佛教寺院处于旅游开发的初级阶段,仍以观光类型为主,多层次旅游产品组合未形成体系,藏传佛教寺院经济未来在旅游开发层次、拉长产业获益链条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产业化程度低。这一方面由于受限于藏区经济的落后,以及寺院经济特有的消耗性特征,故此能够用于再生产的资本及财富的积累比较少,导致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基础普遍薄弱。另一方面在当代以“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为主的市场竞争中,藏传佛教寺院的劣势不言而喻,以人力为主的传统生产模式导致产业化程度偏低,经营分散,未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已成为制约寺院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
(三)藏传佛教寺院经济的区域及城乡差异较大。青藏高原东部地区、中西部以及环青海湖地带由于产业结构、自然资源、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而导致藏传佛教寺院经济也表现出鲜明的区域差异:东部地区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加上寺院作为相对闭塞的宗教场所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僧人数量多,宗教性消耗大,而寺属村庄一般较为贫困,信教群众经济负担沉重,故形成了“村子穷则寺院穷”的双重贫困的恶性循环。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寺庙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较早而且相当普遍,经营性收入成为寺院经济最大的来源,对宗教性收入的依赖程度降低。环青海湖地区的藏传佛教寺院僧伽规模小,寺院经济亦规模有限。从纵向来看,现有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导致西藏和四省藏区城乡差异不断增大,藏传佛教寺院经济亦是如此。由于藏区90%以上的寺庙分布在偏僻的农牧村,这些乡村寺院经济多以宗教性布施收入为主,兼营少量农牧业、印刷、绘画和藏药等传统手工业,由于缺乏经营管理人才、资金不足、信息不畅通,极大的限制了乡村寺院的自养能力和发展生存空间,特别是小寺庙、尼姑寺,自养产业模偏小,收入微薄,寺观年久失修,僧尼的生活非常困难。而城市里的大寺院则能够有效地聚集资源并进行系统运作,经营项目多元,加之城市里的信徒经济条件较为优越,寺院社会动员能力较强,不管是宗教性收入还是经营性收入均强于乡村寺院,形成了城市寺院香火旺,且呈强者恒强的态势。如云南迪庆州的松赞林寺每年旅游收入数千万元,不仅不需社区捐助,反而经济反哺信教群众。但其州内第二大藏传佛教寺院东竹林寺则因为地处乡村,交通不便,每年所得旅游收入仅十来万元,仍需依赖僧人家庭和寺属村庄的输血供养。
(四)寺院经济管理方式失之粗放,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当代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发展不过历时短短30余年,大部分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是出家僧人,他们在寺院里获得的是宗教知识,没有接受过世俗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系统训练,其管理思路主要来源于个人的经验,在产品的长期规划、经济投入、成本控制、人员管理、质量监管等生产管理环节中缺乏有效的标准化控制,使得寺院企业的管理失之粗放,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这种流于表面的简单管理,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中要求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的精细管理思维,更不利于寺院经济发展壮大。
在当今商品经济环境中,寺庙的经济活动存在不少制约因素,绝大部分藏传佛教寺院经济事实上是“建庙、吃饭”经济,因此在短期内迅速壮大还难以实现。但毋庸置疑当代的藏传佛教寺院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不仅可为藏区市场经济提供有益的补充,而且也将在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注释:
[1]本文系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度“佛教寺院经济及管理模式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
[2]该数据系笔者根据近几年西藏及四省藏区宗教相关部门公开发表资料整理所得。
[3]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917元,本文中经济区划即以上述数据为参照,按照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将藏区粗略划分为东部贫困经济区、中西部中等收入经济区和环青海湖较富裕经济区。数据来自各地区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
[4]绒巴扎西:《藏族寺院经济发生发展的内在缘由》,《民族研究》,1993年第4期。
[5]今青海西宁、湟中、平安、大通、贵德县、乐都县、化隆县等地。
[6]今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下辖当周、伊合昂、坚木克尔、通钦、那吾等地的农牧村。
[7]李德宽:《甘南藏传佛教现状的调查》,《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论文集》,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第183页。
[8]张庆有:《藏族寺院经济运行的历史与现状——拉卜楞寺院经济调查》,《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6年第3期。
[9]桑吉扎西、尼玛次仁:《绿化荒山的尼姑们》,《中国西藏》,2004年第2期。
[10]袁晓文:《甘孜寺现状调查》,四川藏学研究所编《四川藏区典型寺院及学校现状调查》,1992年版;杨健吾:《藏传佛教寺庙经济的文化——四川甘孜德格两县寺庙经济活动的调查》,《中国藏学》1988年第4期。
[11][16]吴云岑:《西藏寺庙经济的历史、现状及对策》,《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
[12][13]杨健吾:《藏传佛教寺庙经济的文化——四川甘孜德格两县寺庙经济活动的调查》,《中国藏学》1988年第4期。
[14]西藏刚坚发展总公司http://www.tibetgang-gyan.com/about/
[15]边巴拉姆:《扎什伦布寺现有僧侣及其经济状况》,《西藏研究》,2004年第3期。
[17]胡海燕:《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西藏研究》,2006年第6期及新华网:《西藏布达拉宫2012年接待游客百余万人次》,http://news.xinhuanet.com/travel/2013-01/10/c_124214456.htm
[18]张利锋:《塔尔寺跃升为青海第一景区,年接待游客达161万人次》,《青海日报》,2013年3月6日。
[19]该组数据系2013年8月笔者前往迪庆州调查时,由松赞林寺寺管会提供。
[20]综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做好僧尼和信教群众工作》,《西藏日报》,2013年7月29日。
[21]钱荣、陈国洲:《社会化管理让青海寺院僧侣享受现代生活》,《中国民族报》,2010年4月7日。
[22]该组数据系2013年7月笔者前往迪庆州调研时,由德钦县委统战部提供。
(作者系云南民族大学教师,云南省民族研究所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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